张国辉 台北12月11日电/台湾男子张国辉13年前性侵少女遭通缉后,竟又陆续性侵6名6到15岁的幼女,还将性侵过程拍成录影带。板桥地方法院今天判刑85年8个月,应执行20年。全案可上诉。
中央社报道,法院判决书指出,张国辉2005年至今年4月,陆续猥亵与性侵6名女童24次,拍摄影带14次。被告因在1997年猥亵女童成功后,认为女童比较容易诱骗,因此连续犯案。
判决书指出,张国辉2005年间,就曾趁机猥亵年仅7岁的受委托照顾女童。随后又以养猫为诱饵,性侵另外2名姊妹,甚至拍下性侵过程录影带。
被告食髓知味,2008年间又与熟识的国小5年级、国小6年级2女童,以玩电脑为诱饵,发生性关系,并拍下影带。接着,张国辉又认识13岁女童,致赠手机后,密集性侵女童13次。
法官认为,开早餐店、41岁的张国辉正值壮年,却以忠厚老实的外表,骗取儿童与家长信任,丝毫不顾女童生理与心智尚未成熟,予以性交、猥亵、引诱拍摄录影带与照片,侵害儿童人权巨大。依性侵、猥亵、拍照等33个犯罪事实,判刑被告85年8个月,应执行20年,服刑前,应施予强制治疗,最长不超过3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