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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牌狂热症下的特权 获得金牌有求必应(组图)

www.sinoca.com 2012-08-01  网易体育


  王因打架事件而导致手臂受伤。

  王在接受警察处理时说:“知道我是人大代表和世界冠军吗?”而在医院,运动员们也以世界冠军的名义要求“必须入住单间病房”。这种颐指气使的傲慢,既是酒酣耳热、情绪激动后的口不择言,也是长期以来“高人一等”的特权意识的自然流露。

  中国短道队领队王春露。

  这起群殴事件中的刺耳声音,与“我爸是李刚”可谓异曲同工。很遗憾,短道队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世界冠军和人大代表的身份,并不仅仅意味着荣誉和权力,更意味着责任与国家形象。事后,丽江警方已公开致歉,可短道队却依然无视己方过错,领队王春露反而指责“网上不实报道”。

  杨威在伦敦奥运会现场。

  2012年6月26日,北京二中院开审一宗诈骗案。被告人王自称是高干子女,以能够低价买到房和车为由,伙同朱双双先后骗取文体明星邹凯、杨威、杨云、罗雪娟等30余人,共计人民币5800余万元、港元228万元。这些体育明星大腕,按理说并不差钱,可他们为何还要想通过各种手段买到便宜的房子和车子呢?迷恋特权――应该是邹凯、杨威、杨云、罗雪娟等明星大腕被骗的根本原因。

  吴景彪在丢失金牌后发泄。

  这一切都是奥运冠军的头衔带给他们的优越感,要知道,在中国体制下拿不到奖牌或是只拿到银牌和铜牌只能是“愧对祖国,愧对领导,愧对所有关心的人”,只有你拿到奥运冠军才是真正的“咸鱼翻身”。

  王磊、魏宁、殷剑、江永华、邹市明五位冠军获得汽车赞助

  奥运拳击冠军邹市明,他进入贵州省体工队后,每月基本工资只有1000元左右。奥运会为中国夺得首枚拳击金牌后他的身价一夜暴涨,其中有国家奖励,有基金会的奖励,同时还有大量的广告收入和一些商业活动,组织者都会付给他相当丰厚的“出场费”。

  邹凯参加某手表品牌活动。

  24年来国家的奖励已经翻了59倍,各省市地区对获得金牌的获得者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多数在50万元左右,有的超过百万。加上其他的奖励基本上都会轻松破百万,有的甚至达到千万水准。四川小将邹凯就是在几天之内一下变成了“千万富翁”。

  王励勤、邹市明、火亮、刘子歌、吴敏霞5名奥运冠军获赠上海住房奖励

  此外,奥运冠军们会额外获得一些企业的“赞助”,很多明星运动员在夺金后不久都会“住洋房,开豪车”,单是这一点,就够普通百姓羡慕一辈子的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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