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到了2013年的最后一天,在结婚接近三个月的时候我们办理了协议离婚。彩礼和两家人的红包都给了她,算作补偿。男女婚戒和手表她也拿走了,大约不到20万块钱的样子吧。至此,我结束了这段梦魇。体重轻了33斤。爸妈说,离就离吧,人都脱像了。
在此期间,爸爸向妈妈说明了我是同性恋的事实。2013年的春节,我没敢回老家过年,我害怕亲友们问及为何离婚。我独自去了厦门,大年三十晚上找不到饭吃,坐在海边吃樱桃。奶奶给我打电话,我骗她说在酒店里和同学吃大餐……
在此之后,父母未曾逼我去再婚。只是希望我有一个孩子,以慰我年迈的时光。对于我同性恋的身份,父母在恶补知识之后,也接受了。
可是我依然像喝了迷魂汤一样,想去选择再度走入异性婚姻——形婚,我觉得父母接受我是同性恋的事情,我已经感恩戴德,我必须再度结婚,以达到要孩子的目的。也能让父母在亲友面前有个交代。
整个2014年,疯了一样。网聊了30多个LES(女同性恋),见面的将近10个,深入了解4个,最终确定一个离婚的LES。相貌、工作、家庭都算门当户对。身边很多好基友告诉我,形婚不靠谱。我之所以选择一个离婚的LES,是感觉我们都离过一次了,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况且我已经“出柜”了,在我家我们没有压力,只要应付她父母就好。于是从2014年元旦开始接触,期间有很多已经形婚的朋友劝我不要选择形婚。我那时候甚至固执地以为,形婚的两个人虽然没有爱情,有了孩子之后,也有亲情,老了,也能相互做个伴儿。
现在想想,天真至极。我同意给她一份价值不菲的彩礼,她同意婚前怀孕(试管婴儿或者针管注射受孕),至此,协议达成。
父母看我积极主动,也没说什么。他们似乎也找到了一棵“救命稻草”。对这个LES也好得不得了。
大年初三,我陪LES回到了她家。她家离我住的城市400多公里,开车挺累的。自然不必说,他父母非常热情。热情的让我觉得不自在,面对三个陌生人,装 “直男”也就罢了。两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假装夫妻,就真的是演戏一样。应她要求,在她家住了三天,串亲戚走朋友,我扮演女婿兼司机的角色。因为初六我要上班,初五我提出回家,她非常不高兴。
回来之后也没什么交集,本身生活、工作都不在一起,也没有多少了解。形式婚姻就是如此,她有她深爱的女友,自然我不算什么,我也不想算什么。过了不到一个月,就是清明节了,她要求我必须陪她回家上坟。可按照我们这地方的习俗,女婿是不能到岳父家祭祖的,何况我还是没过门的女婿。我对此事颇有微词,但是考虑到“要孩子”、“要面子”我就忍了吧。又是三天,来回将近900公里,非常累。清明假期结束,她妈妈说:你们五一早点回来。希望你们五一之前把婚纱照拍了,两家父母也见见,把婚事定一下。她说:没问题。我低头不语。
虽说是形婚,我又像对之前的婚姻一样充满了恐慌。我觉得我为了要孩子、要面子可能也要牺牲所有的假期和时间来陪我不爱的人演戏。再加上身边形婚的朋友因为两个人没有感情没有责任,不断地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离婚的比比皆是。转眼间,四月初了。LES时时催促订婚的事情,决口不提要孩子。我隐隐有种危机感。身边形婚后女方反悔不要孩子的也有,我怕步入他们的后尘。
2015年4月16号,朋友圈里最后一对形婚最长(4年)、相处最融洽的“一对”也离婚了。他们离婚后,我分别请他们吃饭,席间双方都是说对方如何如何不好,如何如何过分。这“一对”曾是我在山东形婚QQ群热捧的对象,他们离了,才知道也有种种的不快。
不久,我郑重其事地告诉父母:我不会再走入异性婚姻,你们只有知情权没有否决权和建议权。父母说:你离婚后,我们何时逼你再婚了。这是我的“重生”。
我现在常怀感恩,对父母、对前妻、对LES……,甚至包括北京楼顶的那一丝拂面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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