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医生是想“挽救”我,还是这月提成不多,呼呼啦啦开了三千多块钱的药,说是吃几个疗程再来复查。我当时按下心来想,死也不来了,我没病!
到了宾馆。我说,我没救了,我们离婚吧。她各种哭闹,也拿我妈妈的病来说事。对我和我家人各种咒骂。我没还口,因为自始至终她都没错。她说如果离婚,她就把我性无能的事情公布天下;如果不离婚,要我给她一个说法,为何不在婚前说明这些。我无路可走了。
晚上,我说我去买包烟。她没说话。
我站在宾馆的楼顶上,20多层。我看着灰暗的夜空,心里只有压抑。婚我也结了,过不了这一关了。结婚前一个“离婚老G”和我说:搞不好的!搞不好的!我没听他的话,固执地走到这一步。离婚?父母肯定不同意,妈妈又大病初愈,这是晴天霹雳。不离婚?夜夜煎熬,日子没法过。我当时想起我们村里自杀的两个人,都不到40岁,因逼债自杀。当时村里都说他们是懦夫。我到这一刻才真真正正地理解他们,理解并赞同他们的做法。
别人活着,能享福也能受罪。我活着,只有受罪,我死了,最起码不受罪。想想我堂哥,因为车祸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2岁,我已经比他多活了6年,眼前这一切我无力解决,也不知道怎么面对父母亲朋。以后的生活,没有爱情,没有阳光,没有欢声笑语。只有无尽的怨恨、咒骂,甚至同性恋身份被曝光,父母一旦知道此事,非死即疯。与其看到这样的日子,我不如现在跳下去,结束这一切……
耳边忽然响起乐亭大鼓里《罗成托兆》的唱词:舍不得高堂上我的老母,从此再不能够与娘问安……我是痛快了,我妈怎么办?堂哥车祸去世,感觉她妈妈也丢掉半条命似的。我妈妈大病初愈,如果我死了,她也活不成。站在天台上,忽然觉得有点冷。对,我不死。我凭什么就自杀呢?那么多结婚离婚的也没死,我凭啥就去死呢。为了我妈,我要抗争,我要离婚,我要出柜,我要抬起头过日子,即使全世界的人都骂我变态,我也不管,我不管!我做不到人人满意,与其这样,我不如让自己满意。也有不少出柜的同志,也没见人家父母都非死即疯的。我要离婚,让她也解放出来。对,就这样,做自己,谁爱说啥就说啥。
我回到房间,心情好了许多。忽然觉得有点饿,想想来北京这几天,就喝了一碗小米粥。看看镜子里的我,胡子已经很长了。洗了澡,刮了胡子。称了一下体重,瘦了7斤,才四天。她眼睛红肿,低头不语。一看手机,已经三点多了。我说走吧去机场,还要旅行。打车,到机场。她说:还旅行吗?这算什么蜜月?我说:回家,离婚。又打车到了八王坟车站,我确实感觉到饿了,饿的发抖。买了两斤水饺,她吃了两三个,我吃了一斤多。一路我在思索回家怎么说,各种场景设想了N遍。最后我想,直说。死都死一回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我想如果当着她的面出柜,局面或许是不可控的。我在路上打电话佯装感冒严重要回家,不旅行了。得知妈妈已回城里的房子,爸爸还在老家答谢亲友。我让她回去陪妈妈,我自己回老家先和爸爸出柜。如果在以前遇到此事我会先和妈妈说,但是因为妈妈大病初愈,我只能硬着头皮选择严厉的爸爸作为第一个出柜对象。
赶到老家时,已经是傍晚。这是2013年10月8号晚7点,这个时间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一刻我涅槃重生。
回到家时,爸爸正在喝茶。看我面色凝重,他就知道有事要发生了。他说:你既然没感冒,这个时间你应该在国外了,怎么忽然回来了,有事说吧。我说:你有心脏病没?他说:没有。我说:你有高血压没?他说:没有,你咋不盼我点好,我就糖尿病,你又不是不知道,啰嗦啥,有事就说,我50多岁了,越战扛枪都不怕,还有什么经不住的,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痛痛快快,说吧!
他坐正了一下。我看着爸爸,脑子里嗡嗡的,依然没开口。我忽然跪在了地上。这是第一次给爸爸跪下。爸爸说:杀人了?我说:没。他说:抢劫了还是得病了?我说:都没。他说:站起来,别的不算个事儿。我站起来,直面正视着他的眼睛:爸爸,我是同性恋,我喜欢男性,夫妻生活我过不了,我无路可走了。听到这里,爸爸哈哈大笑,他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有同性恋在现实里出现况且还是自己的孩子呢?但是看到我如此郑重,他也不由得相信了几分。他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离婚。你咋确定自己是同性恋的,你恋上谁了?
我低头不语。他说要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说这不是病,治不好。他不信。我哭着说:我快三十岁了,自己什么样很清楚,我已经无路可走了,爸爸你给我一条路吧,离婚、出走、自杀你给我指一条。爸爸这时可能觉得事态严重,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同性恋”这个词,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爸爸说:事情没有严重到这一步,你先调整好心态,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不过我要和你谈谈此事,你和我说说啥是同性恋。我说:你自己上网查查吧。我想这话我不能和他说的,因为我是当事人,这话从我嘴里出来他肯定有抵触,必须他自己去了解才能提高可信度。爸爸又说:先好好睡觉,有事明天说。此事仅限于你我知晓,不必和你媳妇还有你妈妈说,我来处理。
第一次交谈,就这样草草收场了。经此事后,完全不见了父亲往日的火爆脾气,可能是他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必须了解清楚,因为我是他深爱的儿子,不是之一,是唯一。
前妻把我“性无能”和要离婚的事情告诉了妈妈之后,就拿了几件衣服,回了她姑姑家。第二天她又回来,在她的哭闹和妈妈的眼泪中,这样苦难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在此期间,我没有食欲也很少抽烟了,体重又掉了10斤。再后来就彻底分居了,她在她家住,我在我的新房子里。我把婚纱照和红色的床单以及家里贴的大红喜字都摘下来放进了地下室。(男科医院的那些药,我从网上查了一下,大部分是“伟哥”成分的,短时间内提高性能力,实则损害肾功能。其实我一点病也没有,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时候,很正常。)把医院开的药,全都扔掉了。
我坚信我没有病,也不需要治疗。妈妈三番五次地约她出去吃饭,试图挽回我们的婚姻,也曾许下众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婚姻持续下去。她也愿意继续下去,无奈我已执意离婚。我理解妈妈,因为她还不知道我是同性恋。我也理解前妻,她是无辜的。我也理解了我自己,在性取向面前,我无力改变。离婚,还是必须的。而且越快越好,拖一天拖一年,我受不了对她也不利。早晚要离的,还不如早一点解放,她也趁年轻好再找一个爱他的男人,希望她不会再遇到同性恋。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