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现场
在与两个女儿撕扯后,43岁的刘季冬先是将8岁的大女儿从11楼的楼顶摔下,然后双手举起5岁的小女儿将其摔下,随后纵身一跳……当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时,刘季冬父女3人已当场死亡。
7月1日,发生在江西瑞昌市东方星城的父女3人“坠楼”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事发后,瑞昌警方发布一则简短通报,称“东方星城小区发生跳楼事件”,经初步查明,刘季冬父女3人从该小区34栋11楼跳下,当场死亡。
近年来,父母携子轻生的悲剧层出不穷。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太告诉澎湃新闻,携子轻生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涉嫌故意杀人,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无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轻生过程中成功解救,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应当对带孩子轻生的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击者称他推下两个女儿
7月1日8时许,瑞昌市东方星城小区,34栋的居民胡华(化名)准备出门买菜,电梯口碰到了一个男子带着两个女孩。胡华说:“孩子的爸爸看上去很不高兴。”
胡华碰到的就是刘季冬父女3人,当时他并没有多想,“如果我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说什么也要把他的两个女儿拉住。”
刘季冬3人是从东方星城4栋2单元的妹妹家出来,4栋的正对面就是11层高的34栋,两栋楼相隔约百米。
瑞昌市公安局赛湖派出所民警陈利军证实,刘季冬的两个女儿,其中1个住在东方星城他的妹妹家,另外1个女儿是6月30日刘从九江市带到瑞昌东方星城。
刘季冬的外甥女婿李锋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前的6月30日晚上,他和刘季冬聊天到很晚,一切都很正常,“舅舅出门前看上去没有任何反常。”
但7月1日早晨,刘季冬妹妹的公婆出门前往超市买菜时,要带刘季东的两个女儿同去,刘一把拉住不让去。
在胡华出电梯口之后,刘季冬3人进入电梯,他们径直来到11楼天台处,楼顶天台的边缘是高约1.5米的护栏。
小区居民再次发现刘家父女,是“砰”的一声巨响。
目击者张瑞说,看见一男子把小女孩从楼上摔下,接着又把一个小女孩高高举过头顶摔下,最后男子在天台边缘坐了下,自己也跳下,前后间隔仅十几秒。
目击者赵晨说,摔在地上的小女孩裙子和衣服撕扯破了,“小孩害怕(就)反抗,估计(被)她父亲撕扯,衣服都抓破了,两个小女孩太无辜了。”
瑞昌警方发布通报称,7月1日上午9点30分左右,瑞昌市东方星城小区发生跳楼事件。经初步查明,东方星城小区居民刘某冬(1973年出生)与两个女儿刘某馨(2007年出生)、刘某语(2010年出生)从该小区34栋11楼跳下,当场死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