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2月9日,赵志红案一审宣判,对于呼和浩特“四﹒九”杨某某被害案,一审法院认为,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且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指认现场录像等证据在案佐证,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但是,赵志红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奸尸,构成故杀人罪,不构成强奸罪。图为庭审现场,赵志红出庭。
审判现场,法警提被告人赵志红到庭。图为庭审现场
2015年2月9日,上午九点半,呼格吉勒图案的疑似真凶赵志红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呼格父母前来旁听。图为呼格父母走进呼和浩特中院来客来访接待室。
呼市中院的门口已经有很多协警、工作人员包括交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很多人以及媒体记者都已经到达等候入场,电视媒体转播车也停在这个大楼的下方,对这个案件的判决进行报道。因为这个案子社会关注度高,呼市中院在昨天下午就办理了今天的旁听预约登记,9日的宣判是在呼和浩特市中院的2号法庭进行。这个法庭只能容纳60人,当天想要进入旁听必须在前日进行预约登记。图为押送被告人赵志红的囚车车队。
是否认定赵为“4·9案”凶手将成此次审判的焦点。图为呼格父母前来法院旁听。
呼格父母前来法院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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