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洪秀全有5个儿子、6个女儿,其中洪天贵福和他的两个姐姐是当天王之前在老家生的,其余86个妻妾在13年里只为他生了8个孩子,“效率”在帝王中只能说很一般,由此可见,说洪秀全“耽于女色”,至少证据并不充足。
和其对手清廷比,“88个女人”的确多了些,咸丰皇帝被讥“好色”,后妃不过20多人,后妃最多的清廷皇帝康熙、乾隆,也只和洪秀全的编制差不多。
但前面提到,天王府里似乎没有宫女,“88个女人”既是办事员,又是服务员,考虑到历代帝王宫殿里没名没份的宫女,同样随时可能履行“侍寝”义务,洪秀全的“荒淫”也不能说很过分。
封建帝王的多妻制是历史的产物,洪秀全沿袭这一点,只能说他并不如某些人所言,是个“先进的中国人”。战国时的齐桓公曾经对管仲问道,寡人不幸好田(喜欢打猎),又好色,能不能成就霸业?管仲答道,只要人才用得好,正经工作不耽搁,这些生活小节无伤大雅。事实上许多有作为的帝王,如唐太宗、明太祖、清康熙等,后妃数量都十分庞大,却并不影响其历史作为。就当时的时代标准而言,洪秀全的问题不在于有很多女人,或他和这些女人干了什么事,而在于他没有把一个国君该做的国家大事做好。
他的女人们都做什么
既然洪秀全似乎并不十分好色,那么,他要这么些女人作甚?
首先是显示帝王的做派。太平天国什么都讲究级别,从每天分配多少斤肉,到给官员配多少个助手,都是根据级别、而非实际需要来配给的。作为天国真正的主人,老婆自然也要最多,在洪秀全、甚至他的臣僚们看来,老婆可以备而不用,但绝不能编制不足,否则何以体现“上帝次子,耶稣亲弟”的堂皇地位?
当然,这些女人并不是没有用的。
《天父下凡诏书2》中,杨秀清说“宫城内有修整宫殿,挖地筑城,或打禁苑”,都是“娘娘”和女官们亲力亲为,而业主代表兼总监理,就是洪秀全自己,杨秀清说他 “御目常注,督其操作”。史载天王府周长7华里,其中有两道城墙,一道护城河,九重宫殿,两个花园,直到天国覆灭都未竣工,“娘娘”们之操劳,可想而知。
洪秀全是太平天国“最重点保护对象”,而天朝宫殿则是重点之重点,护城河以内的内城墙,完全由女人把守,这些“娘娘”们不但要爱红妆,还必须爱武装。
由于洪秀全严禁任何男性进入天王府第二道门“圣天门”以内,因此宫廷内部庞大的土木工程,就只能交给女人们去完成(洪秀全不设太监),当时在天京的文人曾记载称,洪秀全内廷的宫殿屋顶,是请外面工匠造好框架,抬到宫城两道城墙间的空地,再由女官抬进“禁区”,由女人们继续施工完成的。史载天王府曾发生大火,将刚刚建成的许多宫殿烧成一片废墟,旋即又花了大半年重建,而负责建设的除了女官,就是洪秀全的“娘娘”们。
甚至洪秀全死后也由“娘娘” 埋葬。甲子十四年(1864年)四月十九日,洪秀全在湘军长期围城后病逝,其尸体用黄绸包裹,埋在“宫内前御林苑山上”,因“男人免入”,动手埋葬他的同样是“娘娘”们。六月初六日天京陷落,洪秀全的尸体被湘军掘出戮尸焚毁,而曾国藩之所以能找到深埋的尸体,正是由于捉住了负责埋葬的“娘娘”――湖南道州籍的黄氏。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对于洪秀全而言,众多的“娘娘”似乎主要并非满足其生理欲望,而更多是作为一种“必需品”,用于炫耀王权威仪,和为他操办各种杂役――其中有些本该让男人去办,但洪秀全显然对“外人”并不放心。
而从他对“娘娘”们苛刻、甚至粗暴的态度看,他甚至有些将之视作“低值易耗品”――反正他的治下有的是女人,“娘娘”资源并不算缺乏。
女人们的归宿
洪秀全死于天京陷落前夕,他的儿子在颠沛流离几个月后死于南昌,那么,女人们的归宿又如何?
现存曾国藩等人连篇累牍的奏报中,并没有处置洪秀全女眷的任何记载,但洪天贵福的供词里明白写着“并未带一名女眷出城”,且直言赖莲英也在城中未能逃脱。按照清代惩处“叛逆”的惯例,“首逆”眷属都要极刑处死,捻军首领张乐行的妻妾马氏、杜氏就都未能幸免(也有说杜氏被私放了的,但官方文件载明是判了死刑),洪秀全的“娘娘”们如果被捕,应该都难逃一死,然而清方文件中竟毫无头绪。
曾国藩幕僚赵烈文目睹天王府里尸横遍地,投河、上吊的女子随处可见,想来大多数“娘娘”的归宿,不外如此。
亲手埋葬洪秀全、并供出埋藏地点的黄氏被曾国藩报为“伪宫婢”,归入“胁从”行列,其命运不见记载,按律最多是“给功臣为奴”,而湖南人谭嗣同根据父老口碑,说“子女玉帛,扫数皆入湘军”,想来那些幸存的“娘娘”们,免不了成为这些胜利者的战利品。而之所以没有“处置逆属”的记载,想来是湘军官兵为保住这些活的“战利品”而故意瞒报其“娘娘”身份,以免鸡飞蛋打一无所获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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