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是个非常注重自我隐私保护的人,1852年底,太平军还在进军南京的路上,当时还在船上安家的洪秀全就匆匆颁发《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宣布“后宫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称及谈及”、“后宫面永不准臣下见”、“后宫声永不准臣下传”,进城后又画地为牢,“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所有后妃外人“总称娘娘”。正因如此,时人和后人对洪秀全后妃的编制、称号一头雾水,一些好事者胡编乱造,说他有“王后”,还有什么嫔娘、爱娘、嬉娘、宠娘、娱娘、元女、妖女等等,都是没什么根据的。
不过“外人”不许说,他洪秀全自己是可以说的。1857年他出版了《天父诗》500首,里面提到了不少后宫名号,可以理出大致脉络来。
洪秀全的后妃中,最尊贵的当然是并不存在的正月宫和实际上的正妻“又正月宫”赖氏,再往下是被他称为“宫中最贵”的“两十宫”,“两十宫”之下应该是“副月宫”和“又副月宫”。有趣的是,《天父诗》里提到“副月宫”的诗句全是讽刺、挖苦、训斥、威胁,几乎没半句好话,真不知这样一位“王娘”,他是怎么给找了来的。
在“月宫”之下有“统教”、“提教”、“通御”、“正看”、“副看”,她们既是妻妾,又是洪秀全的秘书、助理、钟点工,每天分班轮值,管理洪秀全的工作、生活琐事。
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洪秀全或洪天贵福,都没提到有“宫女”存在,只是各项记载都说,在天朝宫殿的“外城”和“内城”之间,居住着大量天朝女官,但这些女官既不是后妃,也不是宫女,她们大多数是天国高官和诸王的家属,负责沟通内廷和外朝,这些人中许多是已婚妇女,在天王府属“上班”性质。
洪秀全和后妃的关系
几乎所有记载都称洪秀全脾气暴躁,喜怒无常,连他自己也直认不讳,他和后妃们的关系也相当紧张。
早在金田时代,他就时常和新娶来的妻妾们发生冲突,以至于杨秀清、萧朝贵不得不假托天父天兄下凡,以“云中雪飞”(砍头)的极刑,威胁“众小婶”不得“嫌弃怠慢”洪秀全。癸好三年(1853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朝见洪秀全,杨秀清劝洪秀全善待“娘娘”,希望其不要对“触怒天王”的“娘娘”用“靴头击踢”,以免怀孕的“娘娘”因此流产;也不要对怀孕“娘娘”杖责,即使要打也应等到分娩之后,洪秀全对此并未反驳,显然杨秀清并非对空虚言, “靴踢”、“杖责”都是常有的事。《天父诗》是1857年出版的,其中谈到对“娘娘”的处罚有“三年不发新衣”、罚饿、关黑屋子、杖责、砍手足、“煲糯米”(点天灯活活烧死)、砍头等等,《天父诗》中多次提到“爷爷怒养杀三人”,显然至少在1857年之前,就有3位“娘娘”被洪秀全处死。
然而憎恶是相互的,洪秀全对妻妾们如此,女人们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他还没当天王之时,那些被找来服侍“洪先生”的女孩子就对他“嫌弃怠慢”,以至于要惊动“天父天兄”,在筹备起义的百忙之中,协助处理洪秀全的家庭和谐问题。
等到了天京,进了天王府,“嫌弃怠慢”是不能也不敢了,但权威可以压迫别人不敢反抗,却无法迫使别人心情愉悦。在《天父诗》中,洪秀全不厌其烦地劝说、告诫乃至央求自己的女人们,要“面情欢悦”,对他实行微笑服务,甚至用酷刑相威胁,而从这类诗句的出镜频率看,其“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显然并不理想――他难道真的不明白,心情不欢悦,面情如何欢悦得起来?
荒淫或道学?
太平天国时期的清方和民间记载中,有许多关于杨秀清、韦昌辉,甚至李秀成等人“好色”的记载,但惟独“首逆”洪秀全的“荒淫”却很少有人渲染,有好事者炮制过洪仁王干的所谓“宫体诗”――“尔们姊妹休执拗,朕来欢尔是要好;挨打受骂休埋怨,打是欢情骂是俏”已被证明是赝品,而吴家祯“男伶不及女伶多”的诗句也只是“不合理想象”:洪秀全憎恶戏剧,曾下令全国禁绝,甚至将戏剧演员列入可以处死的“生妖”十九种之一,尽管后期地方上实际已经弛禁,但在洪秀全目光所能及的天王府内,是既没有男伶、也没有女伶的。
事实上由于前面所述及的“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洪秀全就算有“宫廷丑事”,也丝毫不可能为外界所知,所有关于他“荒淫”的纪录,都源于他多达87-88位的妻妾。
从《天父诗》和洪天贵福的纪录可以得知,洪秀全即使在内廷也正襟危坐,要求自己的女人们端庄、严肃、不苟言笑却又要“面情欢悦”(真够难的),甚至还规定了许多“个人习惯守则”,如“看主(洪秀全)单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拨扇扯被离一尺,扶王捧手身先行”,等等,照这样的守则去做,估计是决计“性感”不来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