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万象

表兄妹30年夫妻离婚 法院:婚姻无效认定同居关系

www.sinoca.com 2015-01-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台州1月9日电 (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麻凉景)丈夫脾气固执暴躁,经常无故殴打妻子,妻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却被告知维系了三十年的婚姻无效。1月9日,记者从浙江台州三门法院浦坝港法庭获悉,因该对夫妻系表兄妹,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为此,法庭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法官称,双方在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里的关系,实则为同居关系。

  家住台州三门花桥的泮某与朱某均生于1963年,因泮某的父亲与朱某的母亲是亲兄妹,当时为了亲上加亲,两人从小就订了娃娃亲,并于1984年农历10月份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喜结连理。

  现两人膝下育有一子,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婚后由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加上朱某性格固执,脾气暴躁,经常无故对泮某实施家庭暴力,使得泮某不堪重负。

  无休止的争吵,加之家庭暴力的施压,2014年12月,煎熬了30年的泮某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便选择通过诉讼来了断。

  庭审中,承办法官无意间发现了泮某与朱某的亲表兄妹关系。后经仔细询问,双方也都对此予以承认。

  法官审理后认为,泮某与朱某是事实婚姻关系,且两人系亲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为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因此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据此法院判决宣告两人婚姻无效。

  法官说,泮某与朱某的婚姻一经法院宣告无效,则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在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里的关系,实则为同居关系,但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

  据悉,两人在宁波鄞州高桥有两套房子。在法庭的主持下,泮某与朱某对此依法进行了协商分割,两人各分得一套房产。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均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而且,男女一方或双方有如下情形结婚的都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亲属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血缘而产生的特定身份关系,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不存在阻却事由,只要亲属关系符合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则属于绝对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宣告无效,且宣告后立即生效,不能上诉。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iPhone奇缘 男子捡手机 失主竟是失联2年的女友
下一篇:陕西男子赴泰国旅游酒店丢行李 穿短裤飞回西安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