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的虐鸥事件
11月28日,海埂大坝,一男子抓着海鸥拍照被市民张先生劝阻。
12月1日,海埂大坝,一男一女两名游客抓住一只海鸥合影,并强行喂食,后在众人的指责下,才放开海鸥。
新闻纵深
昆明先后5次发布《保护红嘴鸥通告》
21名人大代表
曾提出议案立法保护红嘴鸥
自1985年以来,迁徙越冬到昆明的红嘴鸥,已成为一大城市景观和春城文明祥和的主要标志。然而,频频出现的虐鸥事件,以及不合理的城市设施建设都给红嘴鸥带来了伤害。
1985年12月12日昆明市发出首份保护红嘴鸥的《通告》,要求全市人民树立爱鸟护鸟的良好社会风气。至今,昆明市政府已先后5次发布《保护红嘴鸥通告》,明确规定红嘴鸥属于有科研、经济、观赏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
在今年1月,人大代表李春光等21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昆明市红嘴鸥保护条例》的议案,还附上了《昆明市红嘴鸥保护条例(草案)》。本报也曾于12月初发出50分调查问卷,高达92%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尽快立法保护红嘴鸥。
议案提出,红嘴鸥到昆明虽然已有20多年时间,但目前昆明市对红嘴鸥为何到昆明,昆明自然环境和市民行为对红嘴鸥有何影响,红嘴鸥对昆明本地生态环境有何影响,如何持续保障红嘴鸥在昆明栖息,昆明红嘴鸥栖息地如何规划保护,城市建设规划与保护红嘴鸥如何结合等问题,都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研究,并以立法的形式给予相应的保障和引导。
此外,昆明对红嘴鸥的保护未形成合力。例如,就红嘴鸥的食物方面,补充饲料已有相应的管理意见和标准,但如何科学化、规律化投放却缺乏依据,目前仍然以市民和部分志愿者投放为主,随意性较大。再如,对红嘴鸥的保护除涉及林业部门外,还涉及滇管、环保、质检、公安等部门,虽然市政府历次通告都强调在红嘴鸥保护中各部门各司其职,但究竟哪个部门履行哪项职责未进行明确和统一,宏观上未形成统一有序的保护格局。
李春光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红嘴鸥的保护,保留和发展春城昆明这道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独特风景,有必要专门立法,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科学保护,将红嘴鸥的保护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李春光提出,随着红嘴鸥与昆明城市的逐渐契合,相关部门和组织对保护红嘴鸥已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够制订基本的保护措施。此外,市政府也就保护红嘴鸥出台过数个通知等文件,也有《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生效的法规依据,在此基础上,立法保护红嘴鸥是可行的。
提醒
1
与红嘴鸥亲密接触也要善待它们,千万别抓鸥拍照
2
市民如果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森林公安电话:65658044或拨打110举报
网友说
人生的福:实在太过分了,能否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来制裁一下这种人,我们要把爱鸥护鸥的行动落实好才行!
胡耀月就是胡耀月:作为昆明人!表示不能忍!残忍残暴!
陌上上校:丧尽天良!畜生都不如!
崧鬆:太可恨了!
pi喵家的coco小姐:逮着就剁手!
都市时报见习记者陆胜成
“翠湖一号”红嘴鸥
再次发回信号
从12月2日红嘴鸥放飞以来,“环西桥一号”、“大坝四号”、“翠湖一号”这3只红嘴鸥所携带GPS装置信号都已经先后消失。而就在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无法再找回这几只红嘴鸥的时候,“翠湖一号”红嘴鸥携带的GPS装置在上周六深夜再次发回了几个信号。
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吴飞博士介绍,“翠湖一号”红嘴鸥在13日晚上11点09分发了一个信号,10点到11点之间共发了3个信号。“可能是白天有太阳,充电之后就发了信号。”
从卫星地图上看,“翠湖一号”就在12月9日回传信号位置不远的地方,12月13日深夜再次发回了3个数据,之后便又一次没了踪影。
相比“翠湖一号”红嘴鸥稀少的回传数据,其他5只红嘴鸥的回传数据要多得多。伴随着数据一天天积累,不同的红嘴鸥活动区域也有明显的差异,比如“大坝一号”明显对福保村附近情有独钟。而“大坝二号”活动范围遍及滇池草海、外海和西华湿地。
而针对近期有可能出现的GPS装置脱落的情况,研究人员表示,GPS装置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没有任何价值,如果市民碰巧捡到了GPS装置,可以立即与研究人员联系,也可拨打65353000与本报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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