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诉人出具的证据,被告人表示无异议
李奇当庭供述,当天,他在牌场与别人发生了经济纠纷,怕对方找他滋事,所以随身携带了一把匕首以备防身。
面对公诉人出具的证据,被告人表示无异议
2013年10月4日,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一小伙因酒后多看了女子一眼发生口角,与俩同伴对女子的男同伴大打出手,后一男子持刀捅死对方。三人在三原均有正式工作甚是公职,其中一人更是法院一庭长的儿子。
5月15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咸阳中院)公开庭审此事,公诉机关只对除庭长儿子之外的两人提起控告,罪名是故意杀人。死者家属在提出500万元民事诉求的同时,质疑庭长儿子未被作为被告。法院子弟辩称:自己一直在劝架,故此,不认错不认赔。
事件回顾:男子当街被人捅死
2013 年11月14日,原告家属向华商网描述,2013年10月4日,刘永强与朋友小王从延安出差返回,途径三原县。因三原县有她的朋友小葛,二人便决定去探望小葛。晚上,三人赶到县城城隍庙的夜市,其乐融融地吃了顿晚饭。饭后,三人徒步返回住处的路上,小葛与一迎面走来的陌生男子发生了争吵。
一旁的刘永强在质问两声后挥起拳头,打了对方一拳。一拳过后,与该陌生男子同行的两人前来“帮忙”,一人持刀,两人殴打,在刘永强受重伤逃离现场时,三人仍追赶对其殴打并在刘永强身上挥刀,最后致刘永强当场死亡。
而令死者家属不能接受的是,三人被依法刑拘后3天,其中的一涉案人员王某被取保候审。而有一种声音称,王某的父亲系三原县人民法院某庭庭长。2013年11月14日,华商网曾对此事做过详细报道。
被告人多看了女孩一眼引发命案
5月15日上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出庭,控诉被告人寇欣、李奇二人犯故意杀人罪,王某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被告人,出庭应诉。
早上9时许,咸阳中院门外,已有不少旁听亲属排队进入法庭旁听。9时30分,审判长宣布该案一审开庭,三名被告被法警一一带入庭审现场。
被告人寇欣就是2013年10月4日晚那个与小葛发生口角的陌生男子。据寇欣当庭介绍,其于2009年10月20日,因盗窃罪被三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法庭上寇欣陈述,事发当晚(2013年10月4日),他与李奇、王某喝完酒往家赶,路上与女孩小葛发生了口角,理由是小葛觉得迎面走来的寇欣看了她几眼。这时,与小葛一起的刘永强(死者)便参与到了两人的争执中,身高1.84米的刘永强抬起右手就给了寇欣一拳。当刘永强准备结束这次争执离开时,寇欣便呼喊跟在自己后面的李奇拦住刘永强,两人开始对其殴打。寇欣说,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并不知道同伴动了刀,是自己在打斗中崴了脚,打斗结束后,同伴扶他回家的路上告知他刚用刀捅了人。
被告人当庭翻供
被告人李奇就是持刀捅人者。据李奇当庭供述,当天,他在牌场与别人发生了经济纠纷,怕对方找他滋事,所以随身携带了一把匕首以备防身。
他与被告人寇欣、王某是朋友关系,当晚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血案,而三人都与被害人刘永强互不相识。而对于公诉人所指控的,他在刘永强第一次捅伤准备离开现场时,自己持刀上前追赶并再次刺伤刘永强的说法提出异议。而这一说法与他自己之前对公安机关的笔录说法完全相反,并否认自己曾告知寇欣自己用刀捅了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