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因舍友投毒死亡,年仅28岁。图为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月18日,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其父法庭外掩面哭泣
复旦177名师生签名的“求情信”
5月6日中午,新民网一则“复旦177名学生联名上书上海高院为林森浩求情”的消息,让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再次成为焦点。
这封“求情信”希望法院不要判处“死立决”。它迅速导致两种对立观点的激烈交锋——一种认为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量刑过重”,另一种则痛斥“求情”是投机,“慷他人之慨”。
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上书求情”的参与者、持不同意见的复旦学生、本案被害人黄洋的挚友以及林森浩的律师。尽管观点迥异,但几乎所有人都提及谨慎对待生命。
审判是法院的事,有无一封“求情信”对最终结果不会、也不应该有影响。但这封信带来的关于“生命”的思辨讨论,值得关注。
“求情信”
“他并非恶贯满盈之徒”
177名学生签名的“求情信”,以“复旦学生”的名义直接发给本案二审法院——上海高院,请求不要判处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仔细分析这封信,主要主张有二:
首先,生命是珍贵的。世界上已有127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俄罗斯也事实上停止判处死刑多年)。美、日虽未废除死刑,但都极为慎重。中国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以渐进方式逐步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应该从林森浩案这一个案开始。
信中还说,林森浩的同学们了解后认为,林除此次涉案的严重行为以外,并非一贯凶残,即“他不是一贯的恶人”。他平时的表现恰恰是比较好的,如“对学弟学妹热心,肯帮助他们”,“对病人是负责的,态度是认真热情的”,学习、医疗实践认真踏实。他性格十分内向,喜怒不现于形,讲话直来直去,但学习和科研能力很强。又如,参加研究生会的义诊热情积极。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家境贫寒的他从生活费中省吃俭用捐出800元(每月生活费仅200多元),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人之一。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得到过国家奖学金(2万元)。此外,病人送的“红包”,他坚决拒收。他平时节俭、朴素(农家子弟,母亲还患有心脏病)。
总之,致信的学生们认为,林森浩不是恶贯满盈的人。信中提到:“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故建议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给他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终生痛悔自己的罪行,并在将来有机会照顾好黄的父母。”
“被代表”
署名者尚不及复旦师生1%
在网上读到这封信,复旦新闻学系2011届的学生周扬清很不舒服。5月7日,《法制晚报》追踪报道了新民网的消息,当晚,关于“177名复旦学生为林森浩求情”的词条成为了人人网的热门专题。“我翻了下,关于这件事情的讨论一共有40多页,大多数人还是反对 求情信 里的说法的。”周扬清说。
不想“被代表”的周扬清,在自己参与的学生社团“复旦新闻通讯社”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痛心那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的文章。文中提到,“一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在媒体舆论方面似乎造成一个刻板印象——那就是复旦人的集体意识。(注:指 求情信 )”“但是,凡事都要讲究 真凭实据 。我们复旦大学约有2700位专任教师和2.9万名学生。联名写 求情信 的教师和学生,分别占0.37%。和0.61%,均不到总人数的1%。”
复旦青年法学会在人人网主页发表时评认为,联名信上有65位法律专业同学署名,作为专业学生,在这封混杂着复杂同情心和悲悯心、缺乏法理逻辑性的联名信上签名,值得反思。
更大规模的批评浪潮在校外。网络上对这封信几乎是一边倒的骂声。有网友说:“以为怜悯生命就是善,给恶人机会改正就能被救赎的,都是慷他人之慨的投机者—— 无论是用这种手段来获取他人对自己的 善意 认知,还是自我心理满足。”还有人说:“那些求情的人,觉得有知识就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就是价值比较高的人群,是优于普通人的。他们不是在为自己的同学求情,他们只是在确认自己的优等地位罢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