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
范美忠准备辞职了。
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的一间教室里,唯一的两名学生——一个低头看视频,一个戴着耳机。坐在黑板下的语文老师范美忠自顾低头看书,并不说话。
直到下午的一堂选修课,他才捧起一本《庄子》,向前来听课的五名学生讲述道家思想。兴起时,他会在黑板上疾书、挥舞双手并在提问时露出难得的笑容,“其实我挺喜欢教书的,但学生不爱学,我也没办法。”
这让范美忠决心离开这所已任教9年的学校。事实上,自汶川地震在课堂上先于学生逃生以来,他既未辞职也未遭到解聘。
前不久,韩国“岁月”号船长先于乘客弃船逃生,让“跑跑”一词重回公众视野。汶川地震6周年临近,法制晚报记者与范美忠面对面,试图呈现一个“逃生者”眼中的另一个“逃生者”。
谈船长 确有失职 依法论处不过多批判
FW:韩国“岁月”号客轮开始进水时,代理船长李俊锡首先弃船登上救生艇并获得救援。你看到这条新闻时心里是什么反应?
范美忠:我当时的想法是,一定会有人将我的事和这件事结合起来谈。因为当初谈论我的事就有人把我比喻为船长,这件事也同样涉及到学生,而且当初我也跑了嘛。
FW:你如何看待船长的这一行为?
范美忠:船要沉的话,肯定要让乘客逃生,我觉得船长确有失职。因为沉船逃生涉及操控等,需要船长的专业指导。
但站在我的经历上来分析,我很想知道这个船长是否曾经受过相关的训练。如果他有过职业训练,这样做就是不合适的。如果他没有经过训练,我们也需要反思,逃生训练为什么不到位?
因为人性有很多弱点。我们往往认为,一个人应该负什么责任,但是我们却很少去想他能不能负起某个责任。
能否负起责任,除了心理素质和道德高下之外,很多时候与其能力有关。这个能力就是说其是否有类似情景下相关心理素质和如何操作的训练。这就跟我当时一样,因为缺乏逃生经验,地震来临时我和学生一样都会惊恐。等后来再有余震,我们就很平静了。
我觉得船长这件事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违法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即可,该判五年判五年,该判十年判十年,也不要做过多批判。
FW:与你当初一样,这位船长现在被称为“李跑跑”,你对“跑跑”一词作何理解?
范美忠:这我还不知道,但我比较反感这样叫。虽然我不认识这个船长,但我认为,首先他依然是有人格的,即使是罪犯也有人格。我们可以道德评论,可以说他不道德,但不可以道德审判。当我们给他起外号,这就是一种道德审判。
其次从法律上来讲,这是一个法律行为,这件事本身是受法律规范的,既然人家违法了,按照法律处理即可,过多的谴责没有意义。
对我个人来说,给我起绰号,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进行道德审判。比如有人贪污了,我没有贪污,所以我获得了道德优越感,我就可以对其任意侮辱,我不这样认为。我本身是一个很丰富的人,这个叫法,将我的一生简化为那么一件事情,这对我的人生也是一种遮蔽。
FW:有人在现实生活中当面叫你“范跑跑”吗?
范美忠:肯定会有,朋友有时开玩笑也会这样叫我。有个别的学生也会这样叫,曾有个藏族的女生叫我“跑跑兄”。如果现在见到媒体这样叫我,我会很反感。
FW:船长李俊锡事后向公众致歉,说自己无言以对。你刚才谈到自己的行为与之有些相像,你是否也想过为自己的行为致歉?
范美忠:如果船长认为自己确实有错,致歉是很正常的。如果我认为自己有罪的话,也会道歉。不道歉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错,二是碍于面子不愿道歉,那么我认为自己属于第一种。并不是说船长道歉,态度就比我好了,可能是他真认为自己有错。我不能为了显示我自己态度很好而去道歉。
实际上对我来说,道歉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我在课堂上迟到了,我就会给学生道歉。有一次我在课堂上阻止一位戴耳机的女生,语气重了些,后来我也对她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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