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出所认定的伪造倪燕身份信息
遭遇“被结婚”的倪燕
当事人身份被冒用,彭州民政局称,必须由法院判决之前的婚姻无效
4月1日,两名未婚青年到彭州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女方倪燕却被要求出具离婚证,这让准备结婚的两位新人彻底“昏”了。原来,婚姻登记系统显示,2008年3月,倪燕已与彭州市一名男子领证结婚。
“我从来没有结过婚,怎么系统显示已婚了呢?”顶着重重疑云,倪燕多次与彭州市民政局交涉,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昨日,在媒体介入下,倪燕带着户籍地资阳市乐至县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再次找到彭州市民政局。昨日下午,彭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倪燕要撤销此次婚姻,只能向法院申请。
遭遇
初领结婚证被要求出示离婚证
“我没有结过婚,哪来的离婚证?”
“请出示离婚证。”今年4月1日,倪燕和未婚夫前往彭州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工作人员这样要求她。“我没有结过婚,哪来的离婚证?”倪燕满腹狐疑,查询后得知,民政系统显示,2008年3月11日,她已与一名叫“邓刚”的男子登记结婚。
倪燕说,她跟未婚夫恋爱多年,根本不认识名叫邓刚的男子,与其领证结婚更不可能。倪燕觉得,自己的身份信息肯定被人冒用了,彭州市民政局则要求她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4月9日,倪燕赶回近200公里外的资阳市乐至县大佛镇,将“倪燕”留存在彭州市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材料交给大佛派出所,民警通过鉴定,认定这个“倪燕”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均属伪造,最关键的是,民警告诉记者,这个“倪燕”的照片和眼前的倪燕,看上去并不是一个人。
大佛派出所为倪燕出具了调查证明,倪燕带着证明回到彭州市民政局,民政局要求倪燕找到冒用当事人。
“婚期定到5月17日,请帖都发出去了,现在办不了结婚证,还像二婚一样,喜事没有半点喜庆了。”倪燕说,22日,她和未婚夫前往乐至县民政局,由于彭州市民政局没有撤销婚姻登记,她领证仍未成功。
“现在彭州市民政局让我去请法院判决婚姻无效,明明是他们办事出错,却要我自己去解决问题。”倪燕在电话中委屈地说,再次回到彭州市民政局,民政局仍不愿出面解决此事,“我受影响的是一辈子的事。”
回应
民政局:辨别信息真伪手段欠缺
“是撤销登记,还是判定婚姻无效,还在研究。”
22 日,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魏志平说,2008年,由于缺乏技术手段,对领证人身份信息真伪确认受到局限,“连身份证识别器都没有,现在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就很小。”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也表示,当时登记时并未发现材料是伪造的。“只要当时拿来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是对应的,就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婚登记。”
22日下午4时许,倪燕带着乐至县大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找到彭州市民政局要求撤销不实婚姻登记,民政局再次感到为难。“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案例,是撤销婚姻登记,还是判定婚姻无效,我们正在研究。”魏志平说,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只有胁迫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才有权撤销, “胁迫之外的,都由法院来判决,倪燕只有向法院申请,然后由法院判决她与邓刚的婚姻无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