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们因何疯狂
在女婿制造的血案中,发生在2006年8月2日的王昌义案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这名疯狂的女婿用妻家8条人命作为自己失败婚姻的陪葬,而他自己也在作案后服农药自杀。
1997年,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村民王昌义来到蒙自打工,认识了蒙自县文澜镇白路脚村村民罗永昌的小女儿罗琼珍,两人很快结婚,王昌义做了罗家的上门女婿。
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和谐。据白路脚村村民反映,王昌义性格暴躁,还经常拈花惹草。2006年,他曾领着邻村的一个女孩儿到浙江和河北等地打工。罗琼珍知道后,常为此事与王昌义争吵。5月,罗琼珍负气独自去了山东,并在山东和另外一名男子住在了一起。王昌义知道后,也跑到山东,找到罗琼珍后将她接了回来。但是,只在家住了一晚,罗琼珍便再次出走。这次,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处于狂躁状态的王昌义找到罗琼珍的哥哥罗文友和姐姐罗琼芬进行威胁:“不把我媳妇找到送来,就要灭你全家!”
之后,王昌义陆续毒死了罗文友和罗琼芬家的猪、狗、牛、猫,罗琼珍仍没有露面。
王昌义展开了更疯狂的报复。
8月2日凌晨2时至3时,王昌义趁夜潜入罗文友家,持刀杀死了罗文友和他的妻子李国英,还有罗文友夫妇的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大女儿17岁,小儿子才5岁多。随后,王昌义来到隔壁的罗琼芬家,将罗琼芬的儿子和女儿杀死,罗琼芬和婆婆罗美英被砍成重伤。
一夜之间,这个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失去了8条至亲的生命,罗永昌、罗文友及罗琼芬的另外一个儿子因当晚不在家而幸免于难。王昌义本人也在作案后服农药自杀身亡。而这桩疯狂的婚姻的另一位当事者罗琼珍自此再未回家,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来自有关方面的调查数据显示,约80%的婚内凶杀案件是因婚姻情感纠葛导致,“这说明中国人的情感婚姻正处在一种传统观念和现代行为方式的矛盾冲突之中”。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蒋永萍认为,在婚姻关系中,既对情感有很高要求,又有很多现实需要,这是大多数中国人对婚姻的矛盾状态。当矛盾不断激化,就容易产生婚内凶杀案件。
在本刊调查的近年发生的20多起案例中,婚外情、家庭矛盾、经济纠纷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少数的案例伴随着长期的家庭暴力。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供的调研报告显示,在男性实施的婚内凶杀案件中,作案者的社会地位普遍不高,多为无业人员或无固定职业的打工者。作案行为方式以事先预谋的居多,且作案手段凶残,作案工具多为铁锤或刀具等锋利凶器,作案时间、地点多发生在夜晚、家中。更令人唏嘘的是,作案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居多,有的甚至以自杀的方式来为自己的残忍行径作出“鱼死网破”的“交代”。
通过个案的分析,相当一部分男性作案者缺乏自身修养,法治观念淡薄,伦理道德水准低下,存在大男子主义等传统歧视妇女的观念。另外,一部分人存在性格及心理上的缺陷甚至疾病,仅为一些琐碎小事便会动辄对女方甚至女方亲属实施暴力行为。在王昌义案中,
王昌义的同乡曾向记者讲述,“王昌义本来脾气就非常暴烈”,一个例子是,在老家时,王昌义曾谈过一位女朋友,但女方后来提出分手。王昌义暴怒,准备了炸药,要去炸人家全家。
2010年8月21日,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芝瑞镇兴华村的高某仅因要求妻子拿出结婚时的彩礼钱支付自己的买车款遭到妻子的拒绝,便与妻子和岳母发生争吵,随后持菜刀将岳母和妻子砍死,而他本人也试图割颈自杀未遂。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房价上升、物价上涨、贫富差距加大等社会问题导致部分社会中下层收入人群的社会压力增大、幸福感降低。特别是有些家庭中,长期的经济压力势必导致双方性格出现不同程度扭曲,从而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甚至引发极端恶性的凶杀案件。
2010年6月30日,南京市“85后”大学毕业生李晓强因准丈母娘反对自己和女友的婚事,来到准丈母娘做保姆的南京西家大塘一户人家,持羊角锤在准丈母娘头上砸下20余处开裂伤,该户人家一位卧病在床的老人也被其砸成重伤而不治身亡。
据了解,李晓强在案发前的一段时间里,和许多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经历了找工作不顺、考研失败、考公务员失利等一系列打击。他试图通过与女友的婚事缓解心理压力,但却遭到女友母亲的反对,理由是,“男方起码要工作稳定,在南京买得起一套小房子”。
李晓强随后找到准丈母娘试图“说服”她。出乎李晓强意料的是,准丈母娘对他的态度并不强势,在听了他介绍和女友的恋爱经历以及叙述自己的家庭状况后,只中肯地说了一句:你现在还达不到我的要求,还要继续努力。然而,正是这句话成为压倒李晓强内心世界的最后一根稻草,当准丈母娘背转身后,他失去理智地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锤子砸向了她……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