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辱
“敬业”、“高效”和“过于强大”,这是夫妻俩对计生部门的评价。
如果继续坚持这次是真结婚,也不是没办法。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把孩子先生下来,然后我们去做DNA鉴定,看看“到底是你前夫的还是现任老公的”。只要被查出是和郑彤生的,就要算超生,结果按“双开”处理,交罚款。
计生委迅速而详细地调查了两人的社会关系,并电话通知了各自的部门领导和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
首先发难的是吴怡的单位。
“这孩子你坚决不能要。”找她谈话的主管领导上来就说。并告知,要了,单位和其他同事的提拔会受影响,评优资格也都没有了,“就因为你一个人”。如果坚持,整个单位的人都记恨她。而且,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挺着个大肚子去上班,“全国都会知道”,“这个脸你丢大了”。
吴怡很难评价这是不是“威胁”。“我只不过想生个孩子,怎么就成罪人了?”她不服气,和领导顶撞起来。“大不了我辞职!”
几乎是同一时间,郑彤那天刚到单位,就有领导打来电话,要他去办公室。进了门,他就什么都明白了。平日里领导跟自己关系不错,话也说得很直白—如果不主动做掉孩子,就两种情况:一,主动辞职;二,以违反国家计生法规为理由被单位开除,而两者都得交纳数额不菲的社会抚养费。
“有什么能比一条命更重要呢?”当时,郑彤心里满是这个“冲动的想法”。
后来,单位派人“一遍又一遍”地敲警钟,郑彤心里动摇了。
他算了一笔账,按照计生法规,社会抚养费按家庭年收入的3到5倍处罚,自己和妻子每月工资加起来6千左右,保守估计得缴纳18万,多了就得20万开外。如果执意要这个孩子,两人都得被辞退,当地没有几家企业,30多岁的年龄也并不好找工作。
“一个孩子,已经有点吃紧。两个孩子,未来都要上大学,还要考虑生活成本。”他明白,一切都从头开始谈何容易。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妻子时,妻子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平日里,吴怡性格文弱,即使受了委屈也都会把话藏在心里。两人少有地争吵起来。
“我得从维护家庭的长远利益考虑。收入非常重要,都丢了工作,你就是生下来还得考虑抚养的责任呢。你怎么承担?”郑彤的劝说,换来妻子直到深夜的低声哭泣。
这个时候,双方的老人也因同样担心的理由退缩了。
就连还在读小学的儿子都态度鲜明地反对。当时夫妻俩曾问他“想不想要一个弟弟妹妹?”孩子的回答是:“妈妈要是把工作丢了那(加重语气),不能要!”孩子平时都是家里老人带着,估计也是听长辈们说的,此前他就不是很情愿。夫妻俩推测,可能因为是独生子女,五六个大人一直围着他团团转,担心“多一个孩子可能会抢夺大人对他的爱”。
“怀孕,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吴怡觉得很无力,“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坚持,仿佛成了耻辱。”
“这个歉我永远不会道的”
动了,又动了。
肚子里的孩子每动一下,吴怡的心也跟着颤一下。
因为发现时已经较晚,又忙前顾后地操办假结婚,已经拖到怀孕四个多月,孩子胎动很频繁了。
唯一的希望是,在医院做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以她三十多岁的年龄,以及上一次流产的过程,做这种大月份引产风险太大。建议她跟单位说一说,最好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但大夫也说,相应情况只有在手术过程中才能下结论,所以不能提前写出相应的证明。
她抱着忐忑的心情,将医嘱告知领导,得到的回答是:那也不能要,如果担心当地的小医院有风险,可以去大医院,找好的医生。
言语间,透露着不信任。吴怡明白—因为自己的“前科”,现在说什么都被认为在故意撒谎。此前她已经照过B超,得知孩子长得很漂亮,是个男孩。
郑彤回忆,有位了解情况的同事告诉他,即使因身体情况,让你生了,结果不会有什么太大变化,“也是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来处理”。
经过愤怒、权衡、挣扎以及绝望,吴怡妥协了,同意去做引产。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她天天以泪洗面。
11月份的某天,他们早上五点多就出门,七点多钟到了省里的一家大医院。“去的时候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回来的时候,就没了。”郑彤一路都在想。
排队人多,吴怡身体吃不消,郑彤又托关系走了后门,试图提前办理手续。医生诊断后拒绝收治,因为这属于计划外怀孕的引产手术,没有相关部门出示证明就不能收。忙活了一上午,心情复杂地郑彤又赶回县里,找到计生委盖了个章,交给大夫才算了事。
“孩子很健康。你为什么不偷偷把孩子生下来呢?不要做这个手术了。”医生很遗憾。就连照顾她的护士也惋惜,护士的姐姐遇到相同的情况,最后辞职把孩子生了下来。
“可能我们跟她的情况不太一样吧。”吴怡苦笑。如果病人坚持,医生也只能劝到这份上了。“我多希望,医生跟我说,这个手术你不能做,坚决不能做。”
住院一天后,手术开始。吴怡记得,是下午五点进去的。
躺在床上,一旁的医生盯着B超,说动了动了,快扎。她清晰地记得,随后肚子上注射了某种液体,可能带有毒性。因为她感觉到,慢慢地,孩子的挣扎越来越微弱。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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