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供述存诸多疑点
张耀介绍,于案里没有能证明他犯罪的直接证据,他的有罪供述,是检方起诉时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份依据里却存在着诸多疑点,甚至前后矛盾。自己在法庭上提出质疑,却未得到回应。
出现在韩露体内的精液,是案件里最大的一个疑点。
警方曾问于英生,早晨有没有与妻子发生关系,于英生最初回答没有。到了卷宗后面,在公安机关多次讯问后,于英生的回答又变成了有。在这中间,警方在韩露的体内发现了精液,但此时精液尚未鉴定。“后来,鉴定结果出来了,就再也不问了。”张耀说。鉴定结果是,这份精液99.99999%与于英生不符。
然而,警方的解释出乎张耀意料:在于家的窗户后面,发现了很多避孕套,可能是于杀妻后伪造现场造成,住在一楼的他利用楼上人丢弃的避孕套里的精液,伪造他人抢劫杀人的现场。
“排除精液以后,又认定是于英生办的,有什么依据?这是他们定案的时候,他们认为的”,张耀说:“他也没有讲楼上是个什么场所,卷宗里面就讲后面发现了避孕套,就讲了这么一句话,没有拍什么图片作为证据。”
据报道,今年5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参与了最高检申诉厅就于英生案组织的专家论证。他认为,此案的审查证据很粗放,看似证据不少,包括现场侦查、笔录、证人证言、科学鉴定,但证据间的关系只能证明案件发生,不能证明凶手就是于英生。
张耀看到了这篇报道,他认为何家弘指的就是精液鉴定,因为“这是卷宗里唯一一个科学鉴定”。张耀认为,若根据警方的说法,于英生首先要知道当天会有新鲜的精液,更重要的是,于英生没有这么多时间来完成这些。
根据于英生可能作案的时间推算,是张耀当年提交的唯一一份新证据。他和于宁生多次实地测试,计算于英生在路上的时间,最终得出于英生没有作案时间的观点。
张耀介绍,据警方推断,于是在送小孩上学后,又折返回家,杀害妻子、伪造现场,再赶到单位上班。他以起诉书里警方提供的时间点展开辩护。于出门的时间在7点十几分,“起诉书里是一个确定的时间。”张耀说,“单位有个门卫看到他应该是7点45分。”
张耀说:“用很慢的速度,正常骑,是一种时间,骑得很快的是一种时间,我做了几种测试,当时只有自行车,我掐着秒表在算。”结果得出,只有不到15分钟来作案并伪造现场。
张耀告诉早报记者,“当时我们的辩护认为,你把她捂死,要等她窒息,后面的工作才能进行,伪造精液,拽电话,滚钢瓶还是搬钢瓶,点上蜡烛,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我们)认为在最苛刻的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这些。”
供述与现场吻合率高?
根据王怀顺的说法,当时在中区分局与于英生谈话时,是配合着外围的调查组在进行的。他说:“当时调查形成一种不准互相打听的情况,外围调查以后就向大队长、分管局长汇报,需要问什么,大队长再告诉我们。”
王怀顺强调,移交市局后就不了解办案过程,但回头看,他认为,于英生最后一次的谈话将现场的细节讲得非常清楚,可能提升了嫌疑点。“但也不能确定,没有证据的话。”
而张耀告诉早报记者,在讯问中,警方外围调查推断的东西,让于英生来回答,在讯问笔录中,越往后他的回答就与证据吻合,吻合率在90%以上。“后来结合证据越讲越复杂,但就是在当中出现很多重大问题,没法解释。”
案发现场,原本放在厨房的液化气罐出现在卧室,而于的供述中,在液化气罐的移动方式上前后有很大出入。“滚出来、搬出来、拎出来,什么说法都有。”张耀说, “我们提醒法院注意一点,于讲不清,就说明可能不是他干的。” 当年,韩母认为,于英生是在这些细节上故意不说清,以此脱罪。
另外,庭审时于不承认犯罪,那么液化气罐上可能存在凶手的指纹,然而,“做了很多指纹,恰恰液化气的指纹没有做。”
张耀说,有罪供述甚至前后矛盾。卷宗中警方鉴定,案发现场的电话线被人剪断,断口是整齐的。而于的供述则是拽断的。张耀告诉早报记者:“第一次问于,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问了很多次,电话线拽断了。”
张耀笑了一笑,说:“那时交到法院的卷子,是原始的,前后都有,没有改过。现在有的可能搞得很干净。”
他告诉早报记者:“法律规定,仅有被告的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不能认定为有罪。每个证据,都要说明它的唯一性、排他性,没有其他的解释,能形成一个原因造成这个证据。”在于案中,没有直接证据,如目击证人等能证明于犯罪,而作为主要证据的有罪供述,却存在着诸多疑点。
当年参与办案的民警告诉新华社记者,当时现场勘查分成了多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职责和分工,执行勘查和签字确认的过程也十分严谨,“该法医负责的就由法医组签字,该痕检负责的就由痕检组签字”。
这位民警说,他所在的现场勘查组承担着确定事件性质、提取现场痕迹、推论嫌疑人活动轨迹和过程、形成分析报告等职责。“因为是在于英生家,所以出现单一的于的指纹和足迹并没有作为指向其犯罪的直接证据,而是需要看勘查得出的活动轨迹和嫌疑人询问笔录是否符合,这才是确定嫌疑人犯罪的重要证据之一。”
至于办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蚌埠公安局副局长王洪祥说,“我只能告诉你,于英生当时不是零口供。”
记者就这些疑点试图与公安机关联系,但宣传科的张科长未给出回复。于宁生则告诉记者,他相信律师所说,都是实话。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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