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说,家里的事本来一直瞒着强强的同学,“十一”节前,一个班上的女孩子从网上搜索得知了强强父亲的案子,很快全班都在议论。“孩子说最不喜欢上电脑信息课,因为全班同学都不听课,偷偷上网看他父亲的案子。强强说,‘我不想让人知道家里的事’。”
2011年12月14日,沈阳,夏忠新没有工作和退休金,为了贴补家用,60岁的他仍在环卫部门做临时工。
2011年12月13日,沈阳,儿子夏俊峰出事后,令夏忠新和苏秀君老两口缺少了主心骨,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慢慢与儿媳一起信奉了佛教,并每天为夏俊峰祈祷。
夏俊峰一家。
9月25日,沈阳,夏俊峰的母亲悲伤过度昏倒在床上。
9月25日,沈阳,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探视回来后坐在床上发呆。
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9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夏俊峰提出上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人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持械致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建议二审法院综合案件具体情节对其依法判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于2011年4月30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上述裁定后,夏俊峰在沈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其近亲属。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