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师强奸”
需要在下面的讲述开始之前交代一下,事件主角思思,是一个感觉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碍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小学老师也都这么认为。她的记忆模糊、多变、有时前后矛盾,但基本的思维和表述逻辑还是清晰的。
这也是后来警方到学校调查,发现许多信息混乱、矛盾的原因之一。
这个讲述版本,时间是6月8日,思思生下女儿满月后的第二天,她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录音整理。李春生说,除对一些人名重新核过,情节与对警方口述大体一致。
思思说,第一次被强奸发生在去年6月。
是一天上午,当时读五年级的思思去学校上学,“我去得比较晚,学校门口没什么人,汤某(该校老师)在门口,他拦到我,拉我到他的办公室。”
思思描述,老师有40多岁,个子很高。当天脸红红的,可能喝了酒。“是76班的语文老师,没有教过我。”
“办公室是单独的一个房间,里面有床,还有课桌,上面有书和粉笔。”在办公室里,她说汤某给了她一杯水,“就像淘米水一样,一次性杯子装的”,喝完之后,她就慢慢失去知觉,直到快中午才醒来。
回想这一段,思思说她虽然昏迷,但下意识“有感觉”,“他一脱掉我的衣服,我就有反应了。我能感觉到他对我做的事情。(有强奸吗?)有,他强奸我。”
醒来之后,思思说汤某拿一把水果刀威胁她,还刮破她的手。“他叫我别说出去,如果告诉了家人,就把我杀掉。”
思思向记者展示她手背上的一道疤,位于左手大拇指和食指间,清晰可见,她称就是当时汤某所划。
而这一天只是开始。
思思说,第二天汤某又把她叫到办公室,“再一次强奸了我。”
从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思思说汤某曾和她“有过十多次”。除了在他办公室,有时她一个人在教室扫地,“他进来后把门关上,做那个事。”
除汤某外,思思说,还有另外两个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唐某,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很胖,肚子很大,只知道姓王。”这两个老师的侵犯发生在9月,她刚上六年级。
思思回忆,9月开学后不久的一天,“那个胖子老师叫我去他那里看电脑,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把我的衣服脱掉……”另外两次,“一次是在教室里面,人都走了,他把所有门都关了,在里面做那个事。还有一次是在早上,我上楼的时候,他把我拉到办公室,也做了那个事。”
“他抽烟,电脑是个台式机,办公室也有桌子和床。”这是她对这个“胖子老师”的印象,但叫不出名字。
另一个老师唐某,思思说,这个50多岁的老师爱跟踪她,“我走到哪里,他就走到哪里。”去年9月20日左右,“唐老师班上一个学生,叫我把他们班的作业本送到唐那里去。到了办公室他就把门关上,我出不去,就在那里喊,但是没有人答应我。”
思思称,她在唐办公室的床上被强奸。
74岁的“案犯”
然而思思及其家人的上述指控,祁阳县公安局和梅溪镇中心小学校方均认为与事实不符、缺乏证据而难以成立。
祁阳县公安局在通报中称,县计生服务站向110报案后,公安局当天派出两组警力,一组对思思本人进行询问,另一组迅速赶往梅溪镇调查取证。
询问时,思思开始不愿讲是谁强奸了她,后经办案民警做工作,她说是被学校一个汤姓老师强奸。
警方通报称,赶往梅溪镇的民警迅速去学校开展调查,但经查询该校并无此人。
通报说,民警怀疑女孩讲假话,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经耐心开导,她终于又讲:她腹中的胎儿是梅溪镇中荷村一个叫“柏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
得知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外号柏和尚)抓获归案。经审讯,唐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10元钱的犯罪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唐冬云刑事拘留。
通报称,唐冬云被抓获后,思思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队反映,其还与梅溪小学三个老师发生过关系:一个是76班的数学老师汤老师,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
警方通报说,民警通过实地调查,认为无证据证实受害人及其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
理由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害人及家属反映的嫌疑老师均否认强奸。
二是公安机关调查证实的情况与受害人反映不符:76班数学老师不姓汤而是姓唐,所指认作案地点不是笔录中76班教室,而是71班教室。所指认74班语文老师实施强奸的教室,不是笔录材料中的74班教室,而是76班教室。另调查得知,这名语文老师曾教过她一年的书,她却说没有教过她。所指认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对其实施强奸,经调查,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不姓曾,而是一名张姓女老师。
然而,对以上警方通报内容,思思及其父母不完全认可。
李春生表示,由于女儿智力和记忆的原因,刚报警时确实搞不清几个老师的姓名和班级,“但你不能因为她记错了,就把她说的事情否定了吧?”
思思说,她向警方提到过外号叫“柏和尚”的唐冬云。“当时警察问我,还有谁(强奸过),我就说了那个老头。”74岁的唐冬云与她家邻村,也曾对她有过性侵。但面对记者采访时她的说法是:“只有一次,没有强奸成。”
“那一次,是去年11月份,当时我上厕所,老头的家就在旁边,他把我骗到家里抱我,我后来跑了出去,他没有做成。”
对警方材料里,唐冬云交代先后强奸她10余次、每次给5-10元钱的说法,她否认:“没有。”
李春生说,女儿报案后曾被警方带回学校指认强奸地点,“校长让我女儿作假证,还威胁她,让她就说是那个老头。”
思思也称她回到学校后,在操场一个篮球架下,“校长叫我以后对外不要说是老师做的,说是那个老头做的,要不然就不用来上学了。”
但记者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见到校长付奇峰,他对此予以否认。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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