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4月7日《面对面》,以下为文字实录:
王宁:刚才的郭川让我们看到的坚持的分量,而本周还有两个人的坚持更加触动我们,他们的坚持时间更长,为了争取自己的自由,他们坚持了整整十年,他们是一起冤案的当事人,就是照片上身着囚服的叔侄儿子,叔叔叫张高平,侄子叫张辉,安徽歙县人,十年前,在强奸杀人的罪名之下,两个人锒铛入狱,十年之后,法院宣判他们无罪,在无罪判决书上签字之后,两个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张辉:我拿着判决书时,确实心里高兴。
张高平:兴奋高兴,真的高兴。
解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做出了张高平、张辉无罪的判决,本周,叔侄两人在接受我们采访的时候,依然还没有从重获自由的兴奋当中走出来,然而在久违的笑容背后,我们更多的感受到却是他们背负十年冤屈的伤痛。
张高平:真的,我能活着回来确实不容易。
张辉:可以说那个时候是家破人亡了。
解说:十年前张高平叔侄两人做运输生意,2003年5月18日的晚上,他们驾驶一辆货车从歙县出发去上海送货,经过他人的介绍,同县的一名17岁的小姑娘王某搭乘他们的车去杭州,然而王某却在此日被人杀害,他的尸体在杭州市西湖区的一个水沟里被人发现,全身赤裸,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被认定为强奸王某的犯罪嫌疑人,5月23日,他们被杭州市警方刑事去留。
张辉:后来就是在那里提审了几天几夜嘛,不让吃不让睡,又饿又困,简直是跟死了差不多了那时候。
王宁:他们问你最多的是什么问题?
张辉:最多问的问题就是,他说你怎么把这个女的给杀的。
王宁:你怎么回答?
张辉: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搞了几次下来之后,我受不了了,他硬要我承认,我说把这个女的拉下车,我用个石头把她砸死了,他说不是这样子的,他说,他说你是把这个女的强奸了,然后把她掐死了,用手掐死了,他说。
解说:按照张高平叔侄两人的说法,王某在杭州市区下车之后,他们就继续开车前往上海了,王某的死和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然而在公安机关的突击刑讯当中,他们发现自己开始一步又一步的深陷进这起刑事案之中,而无法脱身。叔侄两人声称,他们遭到了刑讯逼供,不得不承认了所谓的罪行。
王宁:但你承认自己犯罪了,那有可能也会面对死亡啊。
张高平:但是七天七夜还不是,像我跟你,坐在这里跟你谈,我要站在这里站七天七夜,也不给我吃,吃了有半盒盒饭吧大概,那七天七夜,不是像这样光站在那里,他还要搞你啊,他还折磨你啊,不是说光不给你睡觉,他还要叫你蹲马步啊,手像这样子,背后铐起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嘛,我就说我杀人了嘛,他就问我,你怎么样把她搞死的,我就乱说嘛,我说用榔头,用扳手把她砸死的,他问我尸体运到哪里去了,我给他搞糊涂了。
解说:2004年2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高平叔侄两人犯强奸罪,向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一审的过程当中,法院所采纳的证据显示,张高平叔侄两人在公安侦查阶段,检查机关批捕阶段多次供述了强奸某某致死,并抛尸的罪行,张高平叔侄两人的口供究竟是不是遭到刑讯逼供所致,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对此做出了这样的认定,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
张高平:我没犯罪嘛,态度不好嘛,那一天所以说把我带去,他说,你每次态度不好,他说6.26快到了,过几天把他拉出去枪毙了,我说,我都没开庭,你怎么给我拉出去枪毙,我就问他们,他说我是公安厅督办的案子,如果你态度好一点,可以给你开庭的,就是这样子嘛,我也不懂得法律,我一回来的时候,号房里的人看见我脸色有点不大对进,他就问我咋回事儿嘛,我就跟他说了,他说这个只要你态度好一点,他们就不从严从重从快了,那你就写个态度好一点的,承认自己,认个错嘛,他说要么我帮你写一份,你自己看看,你愿意抄就抄,你不愿意抄你就不抄嘛,还搞包烟给我,我也不敢不要, 我不要他们要打我的,我就拿下了,接下来了,他就写了嘛。
王宁:他写的什么?
张高平:就是我侄子强奸,我按腿啊,你说是不是神话故事啊,我不说不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就打我了嘛,烟给你骗去了。
王宁:你仅仅害怕挨打,就写了这个承认自己杀过人的,这份自首书吗?
张高平:我被打得受不了了,我被他打得没办法,我抄。
解说:张高平讲,也就是在这样的胁迫之下,他写下了一份认罪书,而张辉回忆说,一名关押在同一间室,叫袁连芳的犯人同样胁迫他写下了认罪书。
张辉:当时我关在袁连芳那个号里的时候,我去的时候它里面有三个人,我去是第四个,我一进去我就跟袁连芳说了,我这个案子我没有做,然后他就跟我说,这个事情你不用跟我说,从头到尾我都知道你是怎么个作案的经过过程,抛尸抛在哪里他都知道,从头到尾给我讲了,讲过以后嘛,他要我,他说我到时候,我帮你写一份,你抄一下,叫我抄,我不抄他就要打我,蹲到厕所里去,蹲马步,打我。
王宁:为什么你不寻求帮助。
张辉:没人帮助我啊那时候,跟看守所民警反映过,他们都不理我,没人帮我,因为我只关在一个笼子里,包括他们在内就四个人,一直被他们打得,喊得都没人知道那种。
王宁:那时候你有可能不去写这个认罪书吗?
张辉:我也想过不写啊,但我那种情况下,我没办法。
王宁:怎么就没办法。
张辉:因为他们这种人根本就是不讲道理啊。
解说:在今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起案件进行再审的过程中,浙江省检察院的检察官找到了袁连芳,他承认,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是在配合警方。2004年4月 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而叔侄两人承认罪行的口供,以及认罪书,包括那个犯人袁连芳的证词都成为了这次判决的重要依据。
王宁:当你拿到一审判决书的时候,那时候你绝望了吗?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