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儿子杨磊、杨坤涉嫌强奸被捕,杨先生一直在珠海奔波。 南都记者 陈坤荣 摄
人物关系:魏冰:受害人,15岁,在中山打工。、杨磊:嫌疑人,21岁,在珠海打工并约魏冰见面。杨坤:嫌疑人,17岁,杨磊的弟弟。杨立:嫌疑人,17岁,杨磊的室友。
这是一起案情惊人但又十分蹊跷的轮奸案。2012年2月27日,15岁的少女魏冰(化名)只身来珠海见相识不到一个月的网友杨磊(21岁),并逗留了四天。其间,杨磊及其弟弟杨坤(17岁)、室友杨立(17岁)共3名男子都与魏冰发生过性关系。回家6天后,魏冰以被强奸为由向珠海警方报案。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有轮奸行为,以强奸罪判处杨坤有期徒刑四年、杨立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而杨磊将择日另行审判。
案件本该告一段落,但这对涉案兄弟的父亲(杨父)日前却找到南都记者“喊冤”,认为女方是自愿。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杨父表示要上诉。少女魏冰的父亲认为,判刑太轻了,“弥补不了对我女儿造成的创伤。”
案件真相究竟是什么?南都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尝试还原少女魏冰在珠海四天四夜的遭遇。
初见网友当晚 自愿发生关系
案发后不久,15岁的魏冰就从工作的中山一家美容院辞职,同事们都不知道这个像邻家小妹一样的姑娘究竟去了哪里。
昨日,南都记者辗转找到了魏冰的父亲,得知他很早就带女儿回老家了,“把女儿带在身边方便看管,也可以让女儿换个环境”。
魏冰出生于湖南,据父亲介绍,她从小就不爱读书。2012年初,只读到初三的魏冰辍学,跟父亲一起到中山打工,在一家美容院当学徒,帮人做面膜、敷脸。像许多90后一样,上网聊天是她工作之余打发时间的主要休闲方式。当年2月,她通过网络认识了来自河南、同样未成年刚到珠海打工的杨磊、杨坤两兄弟,以及他们的室友杨立和杨晶晶。2月27日晚上,杨磊通过网络邀请魏冰来其工作的珠海南屏见面。
在法院判决书中,提到了魏冰讲述的到珠海后的经历。据她说,2月27日19时许,她在约定的地点南屏广场兴业公司门口找到了杨磊,“20时许,我们就在附近一个写着住宿的出租屋里开了个房间,我们在房间里洗完澡后就发生了性关系。”
“这一次我是自愿的,也是我第一次。”魏冰说,杨磊当时说要娶她,她才答应的。
[壹拍] 除了杨磊之外,杨坤、杨立和魏冰都是未成年人,刚走出校门到外地打工,相似的经历让几个年轻人通过网络很快熟悉了起来。魏冰和杨磊见面第一晚,两人就自愿发生了性关系,这是爱情抑或只是同病相怜,在他乡寻找依靠,真正的原因恐怕两个年轻人自己都未必清楚。
被带到男方宿舍 称遭3人强奸
第二天即28日上午10时许,杨磊将魏冰带到自己的宿舍。魏冰记得很清楚,这是一个独立单间的出租屋,只有一个房间和一个洗手间,房间内有一张木床分上下铺,杨磊及弟弟杨坤,还有室友杨立和杨晶晶都住在这里,“我见没有多余的床铺,打算离开,但杨磊让我留下玩几天,我就答应了”。
据魏冰讲述,当日20时许,洗完澡后,其上上铺睡觉,一会儿杨磊也上了床,叫杨立将电脑音响放大,并将她手腕抓紧,与她强行发生性关系。后来,杨磊又说换弟弟杨坤来,她绷紧双腿,叫“不要”,但无人理睬,最终被强奸。之后,一旁的杨立也爬上床将她强奸。当时,另一名室友杨晶晶也在床边看着,“我说不要,他就不敢上来”。
魏冰说,之后两天,她又先后被杨坤、杨磊和杨立强奸。3月1日,下班后的杨坤又要强奸她,她喊“救命”,杨坤便让当时其留在宿舍的表弟张某帮忙,两人一起脱她的衣服,因她用脚乱蹬一通,他们最后没得逞。
3月2日18时许,杨立带魏冰坐车回到中山。魏冰坦言,她在珠海期间,没有被殴打或言语恐吓过,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但是除了第一次与杨磊发生性关系为自愿,之后都不是自愿的。她已明确表示“不要”,但他们仍强行和其发生性关系。
[贰拍] 在这个过程中,魏冰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她却没有立即报警,也没有逃离出租屋向外界求助。在判决书中,她的解释是这样的:“我留在他们那里,是我没有钱坐车回家,他们宿舍旁边有电话,我知道怎样报警,但我不好意思报警。我回家后,我爸爸一直追问我情况,我把事情说了,他就带我来报案”。然而,正是因为她一直不离开出租屋,在接下来的几天又连续被伤害,这一点也成为涉案嫌疑人最有力的说辞。他们一直用这一点来证明,魏冰系自愿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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