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
与女友交往一年男子承认未离婚
丁玉曾是文艺兵,身材高挑。她说,和李某交往的这段经历一辈子难以释怀,金钱无法弥补她受的伤害,希望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和她一样寻找配偶的大龄女孩,交友谨慎。
董事长自称“老光棍”
丁玉,33岁仍单身,2010年9月,她在百合网发布征婚信息。同年12月,北京某贸易公司董事长李某作为百合网注册会员,向她发出征婚邀请,称自己早年离异,子女均已独立,有一定经济实力,希望与她交往。
“他当时58岁了,考虑到年龄差距太大,我谢绝了。”丁玉说,但李某频繁发出邀请,称年龄不是差距。丁玉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强调自己是“老光棍”,还发“光棍证”给丁玉,言辞幽默、诚恳。丁玉答应李某见面。李某说子女不会干涉双方交往,结婚后可以要孩子。丁玉和其确立了恋爱关系。
为男友放弃工作并怀孕
2011年春节,丁玉受邀到李某黑龙江黑河市的母亲家过年。此期间,两人开始同居,以夫妻相称,李某还多次带她在朋友面前公开两人恋人关系。丁玉转业后在朝阳区某单位工作,和李某交往后,她辞职到男友公司,并偶尔做些电视编导工作。
2011年9月初,丁玉怀孕了,很惊喜,以为婚姻大事可以摆上日程了。但询问李某时,却被告知公司业务多,要孩子不方便,结婚是迟早的事。由于无法确定婚期,两人商量后决定放弃孩子。2011年9月28日,丁玉做了人流,李某以丈夫名义在手术风险提示书上签名。
男友仍在其他婚恋网征婚
经历了人流,丁玉开始催促李某结婚,“我不止一次要看他的离婚证,他总推托。”丁玉产生怀疑。
此期间,丁玉还发现李某有一个非其前妻所生的儿子。2012年春节,李某终于承认他没有离婚,但称与前妻分居多年,基本不再来往。
丁玉说,后来她偶然间听到李某女儿故意大声指责父亲,说:“爸,你缺啥呀,以你的经济实力在哪儿找不着啊?”丁玉才发现,其女儿把她当成了破坏家庭的“小三”。丁玉发现,不仅在百合网,李某还在其他网站发布交友信息,自称“单身”,还在一家网站称“丧偶”。
“不知道除了我他还会欺骗哪些女人。”丁玉说,这让她坚定了起诉的决心。
■ 追访
婚恋网难核实身份证外信息
自称实名认证的网站,却显示了会员的不实信息,但此次诉讼,百合网并不在被告名单上。对此,丁玉的代理律师解释,这也是法学界关注和讨论的内容,网站是促成婚恋关系的平台,如提供有偿服务,应承担审核义务。但目前的情况是,很多婚恋网站只能对本人身份证确认审查,其并不具备包括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等审查能力。
“目前这些行政审查尚未对社会开放,我们在起诉中要收集李某的婚姻证据,到民政局、公安机关调查中,也受到一定约束。”该律师认为,对于婚姻等证件,对网站来说无合法核实渠道,而即使获取了证件,也无法证明就是真实的。
对此,本案主审法官孙琪表示,法院正在草拟建议,接下来将向百合网发司法建议。关于建议内容,目前仍在商榷阶段,会结合法院近期审理的另一起有关起诉百合网的案件。两个案子审理结果出台后一起发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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