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淑莲进京上访被山东省龙口市政府部门羁押后于2009年10月2日身亡,死前曾遭受殴打。但在此后3年,死者家属却没有得到尸检报告和关于此案的判决书。无奈之下,女儿李宁重走上访路甚至裸跪广场欲求真相。律师介入此案后,欲查阅卷宗,也遭到各方拒绝。
李淑莲和女儿李宁
编者按
为了一纸判决书,多少荒唐事。
母亲李淑莲进京上访被遣返,随后家属被告知李已自杀身亡。尸检报告证明,李淑莲死前曾遭受殴打;随后,实施殴打之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家属3年来一直得不到判决书,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无奈之下,女儿李宁走上了母亲的上访路,裸跪广场。律师介入此案后,欲查阅卷宗,也遭到各方拒绝。
作为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刑事诉讼启动的重要当事人。早在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就首次赋予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在刑事司法中“当事人”的地位,拥有接受诉讼文书、出庭、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对被告人发问、相互辩论、对案件发表意见、申诉等诉讼权利。
然而,司法实践当中,因为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和程序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益却往往被忽视,甚至被损害。究其原因,既与法律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和实施有关,也和一些审判机关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关。要充分保障被害人权益,必须要从转变司法人员工作观念开始,提高他们对刑事被害人的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审判监督,确保被害人的权利在实际中切实得到落实。
刑事被害人决不应成为被遗忘的群体,他们的权益不容漠视。
法治周末记者赵晨熙
李宁长得很美,和国际影星巩俐有几分神似,但在这美丽的脸上,却多了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沧桑。
26岁,原是任意挥洒美好青春的年纪,此时的李宁却早早成为了家庭的支撑,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身患疾病的父亲,还要为已经去世3年的母亲讨回公道。
李宁的母亲李淑莲,3年前进京上访,被山东省龙口市当地政府部门羁押后于2009年10月2日离奇身亡,死前曾遭受殴打。但在李淑莲死后3年多的时间里,死者家属却没有得到尸检报告和关于此案的判决书。
李宁的代理律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亚超,近日赴龙口市司法机关调阅此案卷宗依然受阻未果。李宁对此深感困惑:“人都死了,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家属一个交代?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知道的吗?”
不许触碰的遗体
李宁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一直在心中默念这不是真的,因为就在几天前,龙口政府还向她们保证过母亲的安全
3年了,李宁的母亲李淑莲仍躺在龙口市冰冷的殡仪馆中。
提起母亲,李宁依旧忍不住哽咽,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一直没有得到母亲的尸检报告和案件判决书,至今没有火化母亲的遗体。
“对于这起案件,我们手上没有任何文字证据,母亲就是我们唯一的证据了,我相信她会理解我们的。”李宁说。
李宁得知母亲死亡的噩耗是在2009年10月3日。
当天一早,李宁的哥哥宁路海便接到单位的通知说母亲病危,他立即告诉了李宁和他们的父亲宁福良。在北京上学的李宁立即飞回龙口市,刚下飞机就被等在那里的警察带到了东莱宾馆,在客房中,她被告知母亲已在头天晚上11时30分上吊自杀。
李宁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一直在心中默念这不是真的,因为就在几天前,龙口政府还向她们保证过母亲的安全。
“在母亲死前的一个月,就因上访问题被龙口政府‘关押’了。”李宁说,母亲1998年11月租了龙口市东市场门面楼开始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等,后因对当地有关部门就商铺租赁经营纠纷处理不满,从2002年7月起开始进京上访。
2009年9月4日晚,与李淑莲一同进京上访的山东招远的侯女士打电话通知李淑莲的家人,称9月3日李淑莲在北京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被龙口市的人接走。
得到消息后,李淑莲家人开始到东莱街道、龙口市信访局、法院等处找人,却均被告知不知李淑莲的下落。
寻找20多日无果后,9月25日下午,宁福良亲自到北京德茂派出所查询,并在派出所记录上看到了9月3日带走李淑莲的是龙口市公安局信访办的曲庆国和东莱街道政府的戚洪涛。宁福良随即联系二人,才被告知李淑莲就在龙口,后在宁路海的多次追问下,他们表示:“人没事,过节就让回家团圆。”
得知李淑莲的死讯后,家属曾要求立即去见遗体,而直到当天晚上7时30分,家属才被警察领到殡仪馆,见了李淑莲最后一面。
李宁回忆,当时殡仪馆已聚集了包括当地警方、龙口政府等在内的很多人,见到母亲时,她已被换上了寿衣,而作为家属的他们却被要求只能看几眼,不允许触碰遗体。
在家属再三询问李淑莲死亡细节下,时任龙口市公安局局长的周学军告诉他们,李淑莲是用秋裤倒挂在卫生间门上自杀的,并带李宁的小姨李淑芬和大舅到了案发现场。
李淑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场是龙口市南山集团南山宾馆迎宾楼地下一层的一间密不透光的地下室。房内有一张床,在床的两侧有一个摄像头,但她们询问后,周学军表示没有摄像记录,也未对其他质疑进行回应。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