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梅福在家与本报记者通话。郭大军供图
被劳教18天后,前晚,赵梅福被获准所外就医。所外就医当天,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对其劳教有法可依。但赵梅福母子均表示,不认可劳教决定书,如相关部门不撤销决定书,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昨天,兰州市信访局张局长在电话中表示,已将此事交给责任单位,“让(他们)下决心处理。”
>>警方
通报称劳教有法可依
前天,兰州市公安局发布调查通报,称对赵梅福劳教有法可依。
通报援引皋兰县政府信访部门统计数据,因不服宅基地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等原因,赵梅福从2006年起先后进京上访16次,其中,非正常上访9 次。基于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于2010年5月14日以兰劳教(2010)83号文件对其决定劳动教养一年。5月17日,劳教所以赵梅福诊断患有子宫肌瘤等为由拒收,并通知县公安局将其送回家治疗。2012年11月12日,皋兰县公安局再次将赵梅福投送劳教所执行。
通报称,对使用旧劳教决定书问题,劳动教养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宣布无效。根据公安部门“拒收情形消失后及时投所执行”的精神,皋兰县公安局再次将赵梅福投送劳教所执行。
通报当天即所外就医
关于执行民警在劳教决定书上签写劳教起止时间的问题,通报表示,民警的行为尽管不影响《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法律效力,但形式上的不规范,影响了劳动教养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教训深刻,“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执法工作。”
通报发出当天下午,郭大军的父亲郭永昌接到劳教所通知,让他为赵梅福办理所外就医。当晚,赵梅福被接回家中。
昨天,郭大军对兰州公安局的调查通报表示不服。“说我母亲违反了哪个法规哪条哪款,应该拿出对应的证据,不然就是诽谤。”郭大军表示,如果相关部门不撤销此决定书,他将诉诸司法途径。
>>赵梅福
劳教18天被抢救5次
郭永昌说,前天,劳教所出示了一份检查报告,称赵梅福被查出患有高血压,所里先后对她抢救5次,输过2次氧气,服过3次速效救心丸。鉴于赵梅福的身体状况,允许她所外就医。
郭永昌提出,将赵梅福退回皋兰县公安局处理,“劳教所答复办不了,只能所外就医。”最终,郭永昌妥协,由赵梅福亲手写下申请手续,当晚,劳教所派车将她送回皋兰县。
昨晚,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马副所长证实,赵梅福在被劳教期间情绪激动,5次突然发病,主要表现为胸闷气短。11月19日和30日,劳教所两次带她去外面的医院检查,查出她有高血压症状。马副所长说,高血压可能对她心脏产生影响,引发不适。
昨天,赵梅福本人承认在劳教期间被抢救5次,但否认原本就有高血压,她说,儿子郭大军今年专门带她在北京的医院查过,身体没什么异常。郭永昌也不认可检查报告,“我老伴体力挺好,我要能干8小时的活,她能干10小时。”
“有没有病,不是她说没有就没有,我说有就有。”马副所长认为,医院的检查报告是客观事实。
>>信访部门
要求“下决心处理”
昨天,郭永昌说,兰州市信访局表示,关于他家上访的事,将打包交给皋兰县新城区和西岔镇的相关部门一起处理,约定在12月3日面谈。“信访局的态度很诚恳,说要一次性解决。”郭永昌说。
昨晚,兰州市信访局张局长在电话中表示,该部门根据信访条例接待赵梅福的信访问题,目前将此事交给责任单位皋兰县新城区和西岔镇政府,“让(他们)下决心处理。”记者追问如何处理,他称工作忙结束通话。
劳教所马副所长说,赵梅福在申请书上保证,所外就医期间会遵纪守法,但无“保证不上访”字句。至于赵梅福身体状况转好之后,会不会继续被劳教?马副所长称不是她所能答复的。
>>回放
来京探子被送原籍劳教
赵梅福是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村民。今年11月,赵梅福来北京探望在北京理工大学读研究生的儿子郭大军。
11月12日,兰州警方将她从北京带回兰州,送往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劳教一年。此后,兰州警方证实赵梅福被劳教一事,但称并非因其在北京的行为,而是继续执行2010年的劳教处罚。
赵梅福的确是一名“资深”访民。但郭大军表示,其母此次来京只是看望他,并没有上访行为。此事经媒体披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兰州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赵梅福情况进行核实。
本报记者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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