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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手持验孕单与空姐抢老公 法院一审判离婚(图)

www.sinoca.com 2012-07-23  新华网



  一审判离:勉强维持可能激化矛盾

  2012年2月10日,白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黎某虽然主张两人之间存在家庭暴力及长期分居,但没有出具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对于黎某与第三者同居以及第三者怀孕等事实,有病历、检验报告单等予以证实,萧萧亦表示黎某曾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法院认为足以证实因第三者介入导致黎某与萧萧的夫妻感情破裂。

  虽然萧萧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希望丈夫放弃第三者,与其共同维系婚姻。但经调解,黎某仍坚持要求离婚,并申请第三者出庭作证。

  法院认为,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将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使矛盾激化。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考虑到双方的女儿年纪尚小,由母亲携带抚养更有利于对其进行照顾,判给萧萧抚养。根据黎某的收入状况及广州一般生活消费水平,判决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均未要求法院处理,一审不作调处。

  上诉:法院应尊重无过错方的选择

  一审宣判后,萧萧不服上诉,7月20日,该案二审在广州市中院开庭。

  萧萧坚持认为,李某的出现只是使夫妻之间的感情曾经出现裂痕,但并未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作为妻子,她都能够原谅丈夫,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院为什么还要判决离婚?

  萧萧的代理律师指出,最高院对夫妻一方不忠实对方、犯有严重错误,法院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判决准予离婚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原则是保护无过错方,尊重无过错方是否离婚的选择,而不是只要发现有类似错误,就即刻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判令离婚。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丈夫当庭表示已与第三者同居要离婚

  2011年11月,该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开庭,黎某坚决要离婚。“我在肇庆工作,每周回家只是看小孩,并没有过夜,如果有回广州我都是与李某生活”,为了证明感情破裂,黎某还说“我没有与萧萧生活至今超过两年,而且已有两年半的时间没有过夫妻生活。”黎某称,自2008年开始,他和萧萧就经常因为李某吵架,还因此出现家庭暴力、流血事件,后来还报案到派出所。自此开始,他就与李某在一起,已经存在同居事实有一年多时间,而与妻子分居则超过两年。

  黎某表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超过两年,已达到符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至于女儿,他愿意抚养,如果法院判给妻子,他也愿意支付抚养费。

  小三带着验孕单出庭作证

  让人诧异的是,一审第二次开庭时,黎某向法院申请传唤李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据悉,李某生于1986年,比萧萧小了13岁。李某自称是学校教师,而不是夜总会陪酒女,但拒绝告知其工作单位。

  虽然是插足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李某却堂而皇之地出庭。李某当庭承认与黎某存在同居关系,并称两人认识已经有六年多时间,同居也有一年多。李某还带来了一份医院出具的验孕单,并当庭表示“我怀孕了,现在有了黎某的孩子第九周,我想要这个孩子。”

  空姐原谅出轨丈夫

  萧萧却极力证明她和黎某分居并没有超过两年,双方重归于好还有很大的可能性。

  萧萧说,2008年10月开始,丈夫因工作需要到肇庆上班,没有时间照顾家庭,并以工作忙及刚去不适应为由,不欢迎她和孩子到肇庆,半年后她才去肇庆,双方才开始发生争吵。

  而所谓的家庭暴力,萧萧称,是2010年丈夫有一天晚上很晚回家,刚开始打他电话他说在楼下,再打电话就不通了,“我一直在家里等他,所以心情很不好,他心情可能也不好,回家后随手摔了一个杯子扔到我的鼻子。因为流了很多血,所以有报警,但我相信他当时并不是故意的,除此之外我们没有家暴”。

  此后,丈夫向她坦白了婚外情并请求原谅,对她和女儿就更好了。双方没有分居事实,至2011年元旦,丈夫突然说他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春节家庭聚餐都是一起,元宵一家人去了香港迪士尼,5月份也一起为女儿庆祝生日,家庭间聚会一直没有间断。

  萧萧说,黎某的母亲告诉我,“小三”李某威胁说,如果黎某不离婚,她就要到处去告。黎某想保住工作,没办法了。“双方不能过夫妻生活,是因为某些医学方面的原因。”萧萧表示,希望丈夫能放弃第三者,和她一起维系家庭。

  另一方面,萧萧仍然坚持认为,李某也住在广州,而丈夫在肇庆上班,不可能与李某同居,且所怀的小孩是否其丈夫的,还有待亲子鉴定。对此,黎某则表示目前孩子太小,因此暂时不能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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