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道歉称想吓唬受害人
对于检方指控,陶某某认罪,但就一些事实方面,他提出了自己的异议。“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吓唬吓唬她。”陶某某说。
据王亚林介绍,陶某某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就关于打火机如何点燃就有四种不同的说法,故意的,想吓唬周岩;想毁周岩的容貌,“说我丑我让你比我还难看”;不小心点燃;掉在地上点燃。
王亚林说,庭审中陶某某一直否认故意伤害周岩,一直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王亚林说,陶某某看见周岩一开始情绪比较激动不能说话,后来调整情绪之后,就表现得比较平静了。
最后陈述时,陶某某拿出事先写的一份悔过书,并称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据现场一位媒体记者介绍,庭后周岩的父母情绪激动,认为陶某某在法庭上的道歉不真诚。“他要是哭了,或者跪下了,我们还会觉得孩子确实知道错了。”周岩的母亲说。
据了解,当天陶某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和4个辩护人一同出庭。庭审结束后,陶家人迅速离开。
■ 庭审焦点
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法庭辩论中,检方认为,被告人陶某某的行为属手段残忍,导致他人严重残疾,应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以上,但鉴于陶某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可从轻处罚。
陶某某的辩护律师称陶轻伤他人是故意的,重伤他人则是过失,对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定性表示认同。但量刑方面,辩护律师认为陶某某是未成年人,并且案发后积极对周岩认真救助,当庭能如实供述,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刑期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此,王亚林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该案不论定性为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都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就不应该由基层法院审理。另外,被告人陶某某的行为应该是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
当庭王亚林向法院提供了两份与此案类似的判决书,均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因此他认为应判处陶某某无期徒刑。
受害人伤残等级如何界定?
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对周岩的颈部和左耳进行了鉴定,3月1日鉴定结果为重伤;3月27日,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到北京为周岩进行了补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此次伤情补充鉴定的部位主要是颈部和双手,4月10日公布的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五级。
周岩的代理律师之一李智贤介绍,4月16日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周岩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同时提交对周岩后续治疗费、护理期等鉴定申请,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目前鉴定结果仍未出来。
昨日,王亚林则当庭出示了一份在北京一家鉴定机构为周岩做的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为两个五级残疾,两个九级残疾和一个八级残疾,而公安部门做的伤残等级鉴定为一个五级,一个八级。
“我们做的鉴定使用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公安部门使用的是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我们所用的标准要严格、要高。”王亚林说,“据此当庭我们提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而被告的辩护人在庭前就向法庭递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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