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周岩被推出法庭。昨日,安徽合肥“少女遭毁容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周岩身体出现疼痛。浅川 摄
昨日,庭审结束后,受害人周岩坐在车内休息。李福凯 摄
昨日,“安徽少女遭毁容案”被告人陶某某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接受审理,他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检方建议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当庭,受害人周岩的代理人提出100余万元民事赔偿。
昨日的庭审持续到18时左右,此案未作宣判。就民事部分,双方当事人当庭同意调解。
受害人被抬进法庭参加庭审
据庭审现场媒体记者介绍,昨日8时45分许,周岩坐着轮椅、戴着口罩,在医护人员及父母、小姨的陪同下,被抬进法庭。周岩的一名医护人员称,周岩背部装有扩张器,从北京连夜赶至合肥,由于天气炎热,他们担心周岩受到感染,还特意准备了一台空气净化器。
据周岩家人介绍,22日晚他们乘火车从北京出发,昨日早上7时许到达合肥,短暂休整后赶到法院。“一个月前,周岩才做过手术,至今连线都没拆掉。”周岩家人说,“本来医生不同意周岩出庭的,但周岩还是坚持要回到合肥参加庭审,我们曾向法院提出延迟开庭的申请,但遭到拒绝。”进入法庭时,除周岩父母、医护人员,以及三名律师外,其他亲属均被拒绝进入。
9时此案正式开庭,因是不公开审理,20余名媒体记者被挡在了法院大门外。
被告人对罪名不持异议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陶某某和周岩是同学关系,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陶产生报复心理。2011年9月17日18时许,陶某某来到周岩家中,两人发生冲突后,陶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机油和打火机,浇到了周岩的头上和身上并点燃,周岩面颈部、耳部、双前臂及手背等多处被烧伤,伤情构成重伤。
检方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此,陶某某的辩护人对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陶有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周岩的代理人之一王亚林则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陶无期徒刑。
昨天庭审中,周岩的代理人初步提出了100余万元民事索赔,对此,陶某某称愿意赔偿,但当庭就赔偿意向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
■ 庭审现场
受害人因疼痛两次离开法庭
据周父介绍,周岩在庭审过程中因身体上的疼痛,曾两次离开法庭。
据王亚林介绍,庭审中,周岩身体、情绪均不好,一到激动处,周岩母亲就将周岩推出法庭。王亚林说,“周岩哭了很久,因其身体原因,法庭调查结束后,就和医护人员在法庭的隔壁房间休息,不再参加庭审。”
“周岩家人一直处于非常愤怒的状态,甚至还拿起我的茶杯砸向门外。”王亚林说,一开始周岩看见陶某某没有像他们想象中的情绪激动,还算比较平静,后来看到陶的表现后就一直在法庭上哭,最终她不得不离开法庭,因为情绪激动会影响她的伤情。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