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贞已不合时宜
李银河口述 本刊记者 张蕾整理
武大一位女硕士生开设贞节网站,号召所有男女将童贞保持到23岁。这是她的权利,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主张什么都可以,她号召所有人将童贞保持到32岁也是她的权利,言论自由嘛。但在我看来,她的想法很过时,好像在大潮面前要力挽狂澜,其实是螳臂挡车。
婚前性行为在中国已经是非常普遍,占有绝对优势的现象。1989年,婚前性行为比例是15%,1994年的数据大概是40%多――这是针对所有年龄段的调查数据,包括70岁的人在内。如果单看年轻人这个群体,比如婚前这个年龄组的话,更晚近一些的数据应该能达到六七成。
从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来看,中国社会整体有一个疾速发展的演变过程。在西方国家,婚前性行为或者婚外性行为的百分比,一般都是数十年才改变一个百分点。而我们这里的变化实在太快了,几年之内就能增加十几个百分点。
对于人们普遍选择的某种行为,我不愿多做道德评价,对于婚前性行为在道德层面的好坏问题也是这样。社会学一般研究的是趋势、事实和原因,这是我们要做的。目前的事实是,婚前性行为比例有疾速的上升趋势。据我分析,原因基于两点:
首先是青春期提前。古人的青春期到来比较晚,一般在十五六岁,现在提前了1-3岁。此外,初婚年龄推后。古人初婚一般也在十五六岁,现在得推迟5年以上。
古时是青春期一到就马上结婚,所以婚前守贞非常容易做到,进而能够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规范,形成婚前守贞的观念。当时占大多数百分比的人去这样实践,就有守贞作为行为规范的可能性。
当今社会,从青春期到结婚,时间跨度一般在十年左右,这么长时间里要求所有人守贞,不太现实,多数人做不到。多数人做不到的情况下,行为规范和观念就不得不随之改变。原来绝对不可以婚前性行为,做的人越来越多,周围的人也就认可了,不会因为这个人做这个事而将其视为堕落的、不可救药的坏人。规范放松了,不再那么严厉,观念也会随之慢慢地改变。
过去守贞观念存在的最根本理由是“家本位”。整个社会都是家本位,个人的快乐根本不重要,一切以家族的繁衍、财产的继承、人丁兴旺和家室扩大为主。一个女人主要的责任就是守着贞,嫁一个人家,然后生孩子给家里传宗接代。个人幸福不仅完全排不上号,甚至是一个负面的价值。你怎么去想个人享乐呢?性这个事又不是让你个人享乐的,是为了生孩子。过去只有生孩子才是性惟一正当的理由,其他时间你是不应该喜欢性的。
社会步入现代化后,价值观越来越变得个人本位,看重个人快乐了,性的目的随之改变。在以前,性惟一正当的理由是生育,现在已不可能――因为计划生育,大多数女人一辈子只能生一两个孩子。除了生这一两个孩子外,所有其他的性行为,按过去的标准和观念来说,都不正当。性活动从仅仅为了生育,转化为为了个人体验快乐,是一个最基本的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后,婚前性行为就完全有正当理由了。社会整体人群,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大家的性目的都改变了,都是为快乐,婚前性行为就不会被人们认为是完全错的了。男孩女孩还没结婚就想要这个快乐,为什么不可以呢?没有绝对的理由禁止了。
这是一个社会行为修正社会规范的过程,即人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以前的规范就不得不修改。所谓的规范和道德一般都是大多数人实践结果的概括,如果大多数人改变行为,那么规范就更新或者换代。
婚前性行为的变迁是很典型的社会行为修正社会规范的过程。过去很少人做,大概15%,甚至更少。我们年轻的时候,没准只有1%、2%的人敢做,那时候做肯定是违反社会规范的。但当70%、80%人这么做的时候,这个社会规范就不得不改变了。
所以我说涂世友(倡导婚前守贞)的观念一个是无效的、螳臂挡车的行为,而且是错误的。她的观念是觉得性只是为生育的,或者只能在婚姻之内的才对?或者它是肮脏的、丑恶的?总之,她的观点里隐含着反性的、禁欲的成分。如果她认为性可以是一种正面的价值,可以是人的一种健康的活动,是一种为了快乐的活动,那她就没有理由反对婚前性行为。
守贞在当下还有正当性存在吗?反正它越来越受到忽视和否定了。我曾经看到一个资料,1900年,美国人的择偶标准里,把对方是不是处女或处男摆在第七八位。到六七十年代,经历性革命以后,他们就把这一条越放越靠后,基本在倒数一二位。
认为处女纯洁、干净、美好、道德高尚,也完全不能成立。这相当于认为性是丑恶的,非处女就是脏了的、被玷污的、破损的、道德败坏的。一个女人有没有过性经历跟她干净不干净、道德不道德毫无关系。
当然,把性和爱联系在一起是很多人的主张,至少有爱的性更快乐、更美好。可即使是这个理由,也丝毫不能减少或制止婚前性行为,也不能用这个来指责婚前性行为,相反,它使得婚前性行为更具正当理由。由于我们认为最好爱和性是在一起的,所以如果他们恋爱了,就可以发生性行为,不管结婚没结婚。应该是这个逻辑。
婚前性行为除了满足个人快乐之外,还有助于有意结婚者的彼此适应和挑选。罗素在讲婚前性行为的时候说过,如果不允许试婚,就像你要买一所房子而不让你进去看一看。这是很荒谬的。两个人想看看彼此是否和谐,这是有合理性的。人和房子不一样,房子看后不会有改变;对于人来说,男人不会有什么改变,女的就是处女膜没了。处女膜那么重要吗?男人的恋处情结是非常讨厌的、腐朽的、男权主义的典型特征。凭什么女人非得有处女膜,你非得是第一个?那你保持童贞了吗?梦遗和手淫作为性的宣泄渠道,是100%发生的,你已经宣泄过了,还是处男吗?
守贞教育在实践中也被证明无用。美国有个基督教右派组织叫爱家协会,在云南的一些城市签订了一些合同,做婚前守贞教育。而对这个组织的调查表明,他们在美国所做的婚前守贞教育,即使有着整套教育体系、教育大纲,经过他们教育的和没经过他们教育的两群人,发生第一次性行为的时间都是14.6岁。
至于婚前性行为带来的负面后果,婚后同样无法避免。比如流产、人际关系紧张抑或情感纠葛,婚后依然存在,不能因此而反对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导致的怀孕,从政策的角度上说,必须流产,这是伤害妇女身体的事情,所以得做好防护措施,加强性教育。
当年我替成年人自愿、私密的性行为说话时,很多人骂我。现在武大的这个女硕士倡导守贞,又有很多人不同意,咒骂她。在变动中新旧规范和新旧观念是剧烈冲突的,所以双方都比较激动。社会变迁大时,人们失去规范,过去的价值观动摇了,新的又不敢接受,会有较多的非理性。而我们正处在这样的大变动中。
如果说,中国最大的变化,不是经济的崛起,而是世俗生活的崛起,我想很多人都会同意。对“贞操女神”的回应,大致可划为两个阵营,一是对这一世俗生活成就的义工式的捍卫,二是对这一世俗生活的群众式的议论。
前者的坐标是明确的,是启蒙运动和进步主义的,他们的原则是,离这个时代最近的价值就是最好的价值。后者没有坐标,是混乱的,观点不一的。前者是少数人,他们已经拿到了出席这一世俗生活盛典的邀请卡,并在道德观念的改朝换代中,得到某种类似于政权更迭的快感。
后者则是多数人,每一次,涌现出这样的公共事件时,他们都不敢表态,迟疑着,犹豫着,纠结着。每一次,他们的闪烁其词,都被前一种人藐视,并不断培植着前一种人的启蒙心态。
前一种道德的代表之一,是李银河女士,她说,婚前守贞的行为和道德“代表着说这话的人没活在当代中国,也许还活在宋朝或者明朝,说得好些也是活在1950到1970年代”。随后,她以专家的权威宣布,在当今的城市,没有“婚前性活动”的女孩已“快成恐龙了”。
她的比喻是生动形象的,因为笔者就有幸活在一个被恐龙们包围的社群中。在过去几年,我和妻子的工作之一,是从事对青年信徒的婚前辅导和陪伴。在他们中间,至少有一半以上,直到婚礼当天,没有李女士所说的“性活动”。另一半有过性经验的,在接受辅导后,都结束了婚前同居或性行为,从此持守了婚前的贞洁。
性自由是世俗生活的盛典
无论是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20世纪60年代的纽约、80年代的阿姆斯特丹,90年代的洛杉矶,或21世纪的中国;也无论是在弗洛伊德的理论出现前,还是出现后;对性及其观念的谈论、展示、塑造、路演和消费,都令人瞩目地,成为古往今来一切世俗社会崛起的最重要的标志。
如果说,性自由,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我想前一种人会举手赞成。但如果说,爱无能,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病症之一,我想后一种人中的大多数,也会犹豫地,迟疑地,举起他们的手来。与其说,中国已全面进入小康,不如说,中国已全面进入性自由和爱无能,才是对当代社会更为准确的观察。
20世纪著名的宗教学者伊利亚德,在他的《神圣与世俗》中宣称,神圣和世俗是“这个世界的两种存在模式,是在历史进程中被人类所接受的两种存在状况”。
神圣是世俗的反面,无论“神圣”的来源是什么,神圣都是透过对时间、空间和被造物的区分来彰显的。伊利亚德认为,对那些活在世俗中的人来说,时间和空间都是“均质”的。在道德的意义上,一个身体和一切身体并没有区分,某一天和任何一天也没有区别。这就世俗生活。
换言之,世俗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唯物主义。就是说一切时间和空间,都不会(也不应该)传递几何学以外的任何价值。
就性的议题来说,我们一切的“性活动”,都不传递“性活动”以外的道德涵义。或者说,前一种人旗帜鲜明地拒绝以我们的身体,去彰显任何一种神圣价值。“我的身体我做主”的意思,第一,在任何一种道德价值面前,选择罢工。第二,就是在任何有利于反对道德价值的机会面前,又以自己的身体成为反对道德化的工具。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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