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4日,北平发生2名美兵强奸北大女生沈崇事件后,北平大学的学生强烈抗议美军强奸中国妇女的惊天暴行。
1946年12月24日,北平发生2名美兵强奸北大女生沈崇事件后,北平大学的学生强烈抗议美军强奸中国妇女的惊天暴行。
最终的审判
事发三个多月后,汉口地方法院受理并审查此案,由检察官曹能元于12月28日提起公诉,西南宾、章月明、杨玉麒、刘宝山、高玉君、章继宾和刘忠泉七人被列为被告,控诉他们共同图利,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9]
就这样,轰动全国的景明大楼美侨与军人的集体强奸案,拖了近八个月,于1949年4月1日下午二时开庭宣判。奇怪的是,法官检察官端坐堂上,被告席上空无一人。这里既无主犯,从犯也“交保外出”。汉口地方法院检察官以“妨害风化案件”罪名提起公诉后,法庭判决如下:
章月明、杨玉麒、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等共同意图营利,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章月明、杨玉麟各处有期徒刑三年,褫夺公权三年;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各处有期徒刑一年,褫夺公权一年。被告赛拉芬、刘忠泉迭经拘缉未到,缉获归案后另予严办。[10]
至此,景明大楼一案就这样步入尾声。但是,当“判决”一宣布,顿时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主犯逍遥法外,从犯也只是坐几年牢就行,这如何平息民愤?
时值人民解放军大举挥戈南下,武汉即将解放,国民党官员作鸟兽散,人心惶惶,除了少数报纸如《新湖北日报》、《大刚报》、《正风报》、《正义报》作了尾声报道。作尾声报道外,这桩特大案件也就草草结束了。
景明大楼一案虽然远没有沈崇案那么大的影响,但是也应当为历史所铭记。
[1]有的文献将此人称呼为赛拉芬,丁少颖所著《泣血的记忆》中称赛拉芬为西南宾诱骗中国妇女时所起的临时化名,本文统一以西南宾称呼。
[2]参见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9月1日版,第7-12页。
[3]与会名媛贵妇身份介绍参见《大连日报》1948年10月30日报道,报道中受害者化名处理,故本文仅转引高太太等称呼。
[4]外国人具体身份记载参见武文士:《汉口“景明大楼事件“真象》,载《文史春秋》1994年04期,第43-46页。
[5]武文士:《汉口“景明大楼事件“真象》一文中称马步云的行动是经过分局及市局领导批准后进行的,而这个过程从接到案件到马步云出警,前后只有几个小时,该文此情节一笔带过,疑点较多。而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一书叙述更为详实,前后说法符合逻辑,故采用后者说法。
[6]参见《国民政府汉口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巡官·马步云侦查报告》。
[7]参见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9月1日版,第46-50页。
[8]参见王惠超:《轰动全国的“景明大楼事件”——当时新闻界的报道和有关资料的记载》,载《新闻研究资料》1983年06期,第140-151页。
[9]起诉书原文参见丁少颖著:《泣血的记忆:汉口美军集体强暴事件揭秘》,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9月1日版,第159-162页
[10]刘望云:《汉口景明大楼事件》,载《档案工作》1992年08期,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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