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友邦”问题,任建鹏决定低调处理此事,指示刑事科、外事科派两名女警察密询真相。结果,待“侦察报告”递上来时,将“受害”、“轮奸”等字样删去,这一切,都是在极端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
前去调查此案的警员不乏热血者,见自己的同胞如此被欺凌,而警局领导的态度明显是准备息事宁人,这样怎么能行呢?于是就把自己知道的一些有关景明大楼发生的惨案内容告诉了一位相熟的新闻记者,这位记者就是《中国晚报》记者杨钰。而且《中国晚报》的社长邓启隆,是中统局华中办事处秘书,该报时常找一点为军统分子把持的警局的麻烦,而汉口警局属于军统的势力范围,景明大楼的新闻自然应该是该报所渴求的。[7]
果不其然,《中国晚报》的反应极为迅速,8月8日下午,汉口《中国晚报》以《景明大楼“狂舞”案》为标题抢先揭露了景明楼事件。就像多米若骨牌一样,有关景明楼事件的报道几天之内向全国各大报刊蔓延。[8]
广州学生在美国领事馆前示威。
敷衍了事
在媒体的强势报道之下,景明楼事件已经广为人知,捂都捂不住了。各大报纸不断公布案情的进展。
8月11日,三十几位记者齐集汉口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办公室,采访事件发展消息。任建鹏在短短的谈话中表示:舞会是事实,强奸也可能;高级官员太太参加,丈夫必定同去,假如这里面有所谓高级官员太太,那么这不是官员的正式太太了,此案无原告人报案,无法提起诉讼惩治祸首……他还说:“此案并不如报纸所渲染的严重,其中必有不肖之徒企图扰乱社会秩序、中伤私人所捏造。”
在警方取证过程中,再确认犯罪者身份时,相关的外籍人员多加阻挠,但是真正的主犯,美国人利富和菲籍乐师西南宾,早已在“事件”揭露后的8月10日逃往香港。
利富逃走后,在报刊和公众舆论的指责下,内政部警察总署曾代电汉口市警察局,堂而皇之地说:“美侨利富未遵照规定办理离境手续即行飞沪,其对外侨管理显属疏忽,应即查明议处。”任建鹏在回复时,借口说:“本局在各轮渡码头未设立外侨登记站,致使该外侨利富于八月十日晨未向本局申请登记,乘隙潜逃过江,由武昌搭机飞沪。”一唱一和之间,主谋就悄然地逍遥法外,再想去追捕,难上加难。
而涉及到的美军人员就更复杂了,中华民国之前与美国签订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中有规定:“对美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所犯之刑事案件,归美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国防部也曾规定:“在华的美军顾问团官员如触犯刑法,也可以免于起诉”。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主任委员袁雍关于此事也曾告诫记者:“消息到此不必再去追究了,因为再追究下去便只有将美国空军指出来了。”
沈崇案中涉案的美军士兵,就是被遣返回国,接受美国的法院审判,而此案中的乔治更是这样。沈崇案中的美国士兵回国后还是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的,而现今反应的资料来看,景明楼案在美国一朵浪花都未激起,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而受害者也都不愿意合作,毕竟被强暴一事事关清誉,虽然相互指证曾经受辱,却谁也不敢承认自己被奸污,只是忍耻含悲地哭泣,这使得刑侦工作难以展开。
再加上当时战局吃紧,国民政府还有赖于美国这位“友邦的”支持,不能“因小失大”,所以政府方面对此案的调查一直采取消极的态度。
1946年12月24日,北平发生2名美兵强奸北大女生沈崇事件后,北平大学的学生强烈抗议美军强奸中国妇女的惊天暴行。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