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垅 资料图
80 年代初,“胡风案件”第一次平反后,贺敬之同志曾来我家看望我父亲胡风。谈话中,他激动地说到,阿垅在狱中写过一份遗书,在平反复查“胡风案件”的讨论会上念读时,曾感动了在座的许多领导同志,给他的印象极其深刻。后来,曾参加那次讨论会的公安部某局王局长也对我们提到过此事。我们一直很想找到这份珍贵的遗书。但十数年过去了,始终未能找到。直至两年前,先是由黎辛同志在他的笔记本中发现了他在那次会上抄录的该文的片断,后来,曾于1955年参与此案审查的王增铎同志向我们提供了阿垅这篇遗书的全文。
凡是看到这篇遗书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阿垅对事业的赤诚和对真理的执着所震撼。为了让更多的人能看到这份珍贵的文件,我征得阿垅之子陈沛的同意,特将它全文抄录如下:
审讯员,并请转达:
这份材料,是由于管理员的提示而写的。其中的话,过去曾经多次重复过,不过采取的形式有些不同而已;事实还是事实,还是那样,没有产生新的东西。但管理员提示,可以反映上去,推动问题的解决。这当然好。
我还需要说明:一,这份材料,是一份内部材料。二,为了揭露事物的本质,为了指出事实真相,为了说话避免含糊,我不用避忌隐讳,单刀直入。这点请谅解。
首先,从根本上说,“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全然是人为的、虚构的、捏造的!(重点为原有,下同)
所发布的“材料”,不仅实质上是不真实的,而且还恰好混淆、颠倒了是非黑白,真是骇人听闻的。“材料”本身的选择、组织和利用,材料发表的方式,编者所做的按语,以及制造出来的整个气氛,等等,都说明了、足够的说明了“案件”是人为的。现在,我坦率地指出:这样做法,是为了造成假象,造成错觉;也就是说:一方面歪曲对方,迫害对方,另一方面则欺骗和愚弄全党群众,和全国人民!
因此,我认为,这个“案件”,肯定是一个错误。
就像巴西政变当局一样!就像“松川事件”一样!但那是资产阶级政权,那是资产阶级政客。
如果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也暗中偷干类似的事,那它就丧失了无产阶级的气息,就一丝一毫的无产阶级的气息也保留不住了,那它就成了假无产阶级政党了!
何况被迫害的人,政治上是同志,并非敌人。
即使是打击敌人,也应该用敌人本身的罪过去打,不能捏造罪名,无中生有,更不能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在“材料”中,歪曲事实真相的地方并不是个别的。其中的一些,本身就含有明显的矛盾点,如果有人细心观察,这些本身已经暴露的矛盾是不难揭露的,因为,人是并不厉害的,事实才是真正厉害的。因为,事实有自己的客观逻辑,事实本身就会向世界说话。因为,事实本身是历史的客观存在,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哪怕是一个一时巧于利用了它的人的意志,对它,到最后也是全然无力的,枉然的。历史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国会纵火案不是已经破产了吗?!……
谎话的寿命是不长的。一个政党,一向人民说谎,在道义上它就自己崩溃了。并且,欺骗这类错误,会发展起来,会积累起来,从数量的变化到质量的变化,从渐变到突变,通过辩证法,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自我否定。它自己将承担自己所造成的历史后果,再逃避这个命运是不可能的。正像想掩盖事实真相也是不可能的一样。
举两个具体例子:
第一个例子,我给胡风的一封信,内容是反映国民党决心发动内战,在“磨刀”了。我反对的是国民党,蒋介石,关心的是共产党,左翼人士。就是说,为了革命利益,我才写这封信。
但“材料”却利用这封信的灰色的形式,当作“反对”共产党、“支持”国民党的东西向人民宣告了!这是可耻的做法,也是可悲的做法。
第二个例子,胡风回复我的信,打听陈焯这个人的一封信。在这封信的摘录后面,编者作了一个“按语”,说胡风和陈焯有政治关系,现在被揭露了云云。这显然是政治迫害,政治欺骗!别的解释是不可能的。
如果按照编者的逻辑,胡风和陈焯显然有什么真正的政治关系,那胡风为什么不直接给陈焯去信而这样向我打听呢?为什么在前一封信中胡风还把“陈焯”这个名字搞错为“陈卓然”呢!?为什么你们所发现的“密信”不是陈焯等人的信,而是像现在这样的东西呢!矛盾!矛盾!
关于这些“材料”等等,现在没有必要,也没有心情来做全面详尽的叙述和分析。只有作为例证,要点式的指出一两点也就足够了。
正因为我肯定这是迫害和欺骗,五八年以前,我吵闹过一个时期。而且,直到现在,我还仍然对党怀有疑惧心理(所谓“德米特里”心情,见契诃夫小说《第六病室》)。我也多次表白:我可以被压碎,但决不可能被压服。
但由于时间过长,尤其是近一、两年间,我对党的信念,又往往陷入动摇。
从1938年以来,我追求党,热爱党,内心洁净而单纯,做梦也想不到会发生如此不祥(原文如此)的“案件”。当然,我也从大处着眼,看光明处。但这件“案件”始终黑影似的存在。我还期望着,能够像1942年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整风的结果那样,能够像毛主席亲自解决问题那样,最终见到真理,见到事实。只有那样,个人吃了苦也不是毫无代价。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