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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特工谈红色高棉:亲见华侨被用铁钳凌迟(组图)

www.sinoca.com 2013-06-19  羊城晚报



  违背规定参与走私 我圆满完成了上级指令

  1960年初,我重返金边,然后又重返西贡。我的朋友已经帮我办妥了我在南越的身份证件,接下来就该考虑如何完成“建立运输线”的任务了。

  考虑再三,我决定违背上级组织的相关规定,参与当地的走私活动。我以为,这样做至少有三大好处:其一,参与走私,就能在越、柬边界地区长时间地自由往来;其二,参与走私,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隐蔽自己的真实身份;其三,参与走私,才能够逐步积累资金,并最终完成党组织下达的“建立绝对安全的秘密运输通道”的艰巨任务。

  需要说明,我在国内参加隐蔽工作时,培训我的个别领导曾经对我宣布过许多清规戒律:“不许参与当地的走私活动”,“不许参与赌博”,“不许……”“走私就是犯法,如果走私被捕,一则影响工作,二则损坏名誉。”

  在国内接受培训时,我也觉得这规定很有道理,但当我身处越南、柬埔寨边境地区,当我面对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和指令”时,我才发觉,某些清规戒律未必“放之四海而皆准”。于是,我开始按照自己过去经商的经验,在越、柬边界上,学着走起私来。

  从1960年初到1961年的夏天,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走遍了越、柬边界上的所有走私通道,以便最终选择一条最为合适的“秘密运输通道”。与此同时,我的走私能力和走私活动,也越来越成规模了,甚至可以用“有声有色”、“成绩斐然”来形容。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我发现,在经济与法治落后的国家,部分“缉私者”往往和“走私者”存在着“共生”关系。当时的越、柬边界,控制十分严格,主要是吴庭艳政权害怕柬埔寨亲中国的金边政府,会对他们“渗透”。可是,边境的控制越严,当地的走私活动就可能越猖獗。

  再者说,吴庭艳政权的边境工作人员,工资微薄,如果仅靠政府发的薪金,生活自然拮据,为了改善生活,他们对于能够和他们平分走私利润的人,往往会网开一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换言之,如果走私者不愿和缉私者“共享胜利果实”,那么他们就会遭遇严厉搜捕;但如果你心甘情愿地奉献走私所得的部分高额利润,成为缉私者的“衣食父母”,那么他们就会庇护你、包庇你,甚至冒着风险帮你把私货“护送到”你所指定的目的地。

  一年半之后,“安全和可靠的交通线”,已经有了清晰的轮廓。我则成了越、柬边界上众多“走私犯”中的佼佼者。我在边界的两侧,同时保持有“良好信誉”(缴纳足够的利润给缉私者),以致我完成上级任务、“改邪归正”不再参与走私之后,许多我过去结识的走私者仍会把自己的货物存放在我这里,或者干脆把货物交给我,请我代为销售。

  千万别以为我会坐在金边或者西贡的家里,休闲地等着我所雇佣的走私者“帮”我把私货偷偷运到目的地―――无论旱季还是雨季(注:越、柬两国,没有春夏秋冬之分,只有旱季、雨季),我都会穿行在丛山密林之中,参与走私。

  在那些不见天日的茂密丛林中,我走过迷宫式的小路;在那些被洪水淹没的白茫茫的湖面上,我在隐秘的水草丛中乘船潜行;在那些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我曾和我的伙伴携带利刃,通过阴森可怕的地区―――因为那些地区据说有野兽,也有强盗。

  脚上长着又粗又厚茧子的“苦力”,都是我这个“老板”雇佣的走私分子,他们说,这个“常老板”为了谋取厚利,真是不惜冒险、不惜吃苦!可是没人知道―――为了完成任务,我必须踏遍每一条走私小路,以便最终确定哪一条路才是最为安全的,哪一条路还可以作为“越、柬秘密通道”的备用之路。

  放手赚钱化敌为友 我成为境外“大商人”

  1961年夏天,我再度回国汇报工作。组织上对我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并要求我“千方百计地在南越生根立足,创建基业,以便更进一步地开展工作。”这就是说,党组织认为我在境外的“挣钱方式”,对隐蔽战线未来的工作,十分有利。

  根据“创建基业”之要求,返回金边后,在1962年的整整一年间,我更加放开手脚地大做生意。利用香港的自由贸易港地位,我从香港买入可以在金边和南越畅销的短波收音机、电视机、电唱机、唱片等物品,运回金边、运入西贡;同时,从香港购买人参、高丽参、西洋参、东北鹿茸等名贵中药材,利用航空包裹等形式,寄往金边……为了生意上的需要,我又和金边海关的官员们交上了朋友,通过他们帮忙,把各种货物作为旅客用品,报关进入。这样小批零的贩运,本钱小、课税少、周转快,可以立竿见影地积累资金。

  与此同时,我开始学着买卖二手汽车,并利用父亲传授的部分医学知识,与人合作,在金边和西贡两个城市,先后开设了自己投资的制药厂。经过一段时间的商业运作,不但为今后的工作积累起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更好地掩护了我的真实身份,使我在当地的社会地位更加巩固。

  一名隐蔽战线的特工,竟然需要自己去筹措资金开展情报工作,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或许有点不可思议,但这却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情报工作的真实写照。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据我知道,有不少被派遣出国的工作人员都能体谅国家的难处,除了努力筹措在海外的工作经费,有的同志甚至自愿放弃国内的那一份工资。这种革命情操,在当时的隐蔽战线,被视为“理所当然”。

  1962年深秋时节,我利用前往香港采购制药厂化验仪器的机会,再次返回国内,汇报工作。由于当时国内的经济尚未从困难中复苏,我在香港采购了大量食品带回国内。我的妻子这时刚刚生了第二个孩子,可惜,由于怀孕时营养不良,孩子并不那么健壮。尽管如此,我带回的大量食品,除留一部分家用外,仍有一部分交给了组织,请组织代为分配,以照顾机关内其他有病的同志和家属。

  在听取了我的详细汇报后,上级对我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我提出:由于金边、西贡两个地方的工作繁多,且我“创建基业”的商业活动也越做越大,因此希望组织上能够批准我的妻子―――子辛,随我外派,助我一臂之力。

  组织上批准了我的这一请求。1962年冬,子辛带着我们的儿子,抵达金边。

  组织上为什么会选中我?

  说来话长。1927年,我出生在金边,从小在金边长大,父亲是久居金边的华侨医生。10岁那年,我在金边私立小学读四年级,“卢沟桥事件”的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中华民族抗日情结,迅速蔓延到了金边的华侨聚居区。

  小学的李校长非常爱国,他招募的许多老师都热衷于在课堂上向我们这些华侨小孩讲述爱国情怀。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寇趁机占领了越南、柬埔寨等国家。日军占领金边后,当地西药的输入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金边缺乏西药,却使我父亲的中医诊所愈加忙碌起来,来看病的人越来越多。他的儒医名望传播得更远了。

  1943年冬,我初中毕业,不过,金边城里却没有华侨高中学校,当地的华侨子弟若想继续深造,就需到越南南部的大城市―――西贡去,那里有好几所寄宿制的华侨高中。1944年2月,我独自前往越南的西贡市读书。

  六十年前,西贡就已是越南南部最大的经济、商业中心,这里有东南亚著名的深水港,有闻名遐迩的“新山一”国际机场。因为越南、柬埔寨都曾是法国的殖民地,因此西贡素有“小巴黎”之称。西贡的“堤岸区”,则聚集着数十万来自祖国各地的华侨。由于城市发展迅速,西贡和堤岸在三十年代就已合并成统一的行政区域,简称“西堤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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