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江青在接见河南省造反派代表团时说:“我们不能太天真烂漫。当挑起武斗的一小撮人,他们拿起武器打你们的时候,革命群众可以拿起武器自卫。在双方达成停止武斗的协议以后,他们仍然不把武器收起来的话,你们自卫的武器就不能放下?选我记得好像就是河南的一个革命组织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叫作‘文攻武卫’。这个口号是对的。我们坚持毛主席提出的文斗,坚决反对武斗,这是第一条。……但是还有第二条,不能天真烂漫。当他们不放下武器,拿着枪支、长矛、大刀对着你们,你们就放下武器,这是不对的,你们要吃亏的……”
第二天,《文汇报》披露了江青这个讲话的精神。这样,全国各地的造反派好像听到了冲锋号,都打着“文攻武卫”的旗号招摇过市,武斗愈演愈烈,逐步升级。
8月1日,《红旗》杂志发表了由王力、关锋等起草的社论《无产阶级必须牢牢掌握枪杆子――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40周年》。社论说:“我们必须进一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把党内和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彻底干净地扫进垃圾堆里去。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目前,全国正在掀起一个对党内、军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大批判运动,这是斗争的大方向。”
王力、关锋起草的这篇社论,影响也十分恶劣。社论发表后,全国各地的群众组织纷纷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解放军,贴出了“揪军内一小撮”的大字报,冲击解放军军营,殴打部队干部战士,抢劫枪支弹药,甚至公然抢劫解放军的武器弹药库。
8月5日,也就是王力、关锋“揪军内一小撮”社论发表的第四天,西安市的街头就贴出了“揪军内一小撮”的大字报和大幅标语,赫然入目,耸人听闻。一派群众组织动员了数万人上街游行示威,在部队门前静坐。而与其对立的另一派群众组织也动员了数万人上街游行,并高喊口号:“反军乱军,绝无好下场!
原本矛盾已经得到缓解的西安市两派群众组织,转瞬间就怒目而视,变得不共戴天,水火不容。两派的矛盾逐步激化,并最终于9月2日发生了一起较大规模的武斗事件。幸亏解放军官兵及时赶到武斗现场,才避免了更大的伤亡。
9月4日,设在西安市的军部总机突然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是国务院总理办公室打来的,说总理要胡炜军长接电话。
胡炜拿起话筒,听到了总理那熟悉的声音。周恩来告诉胡炜:西安市有一派群众组织离开了西安,窜到陕西省某地的解放军武器库附近一带,与当地的造反派组织纠集在一起,企图抢劫那里的武器弹药。
介绍完情况,周恩来以一种命令的口吻说道:“胡炜同志,你要派部队严加保护。必要时,可以开枪!
如同在战争年代接受战斗任务一样,胡炜双腿并拢,笔直挺立。他手持话筒,操着浓重的河南口音斩钉截铁地说:“请总理放心,我们坚决执行总理的命令,保证完成任务!
造反派武斗升级,由大刀、长矛发展到动用真枪、真炮。中央颁布命令:解放军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有权自卫反击”。西安市造反派抢劫武器弹药库的企图未能得逞
在采访中,当听胡炜将军说周恩来总理曾经亲自向他下达过“可以开枪”的命令时,笔者感到非常惊讶。这种极为罕见的现象,不仅仅是笔者,恐怕就连长期从事党史研究工作的同志也是闻所未闻的。那么,究竟是什么万不得已的原因促使周恩来用了如此严厉的措词呢?为了搞清楚这一事件的历史背景,笔者查阅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并作了大量调查。
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国各地的武斗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武斗初期。造反派使用的武器一般是砖头、棍棒、大刀、长矛等,尚属冷兵器时期;二、武斗进行到一定的阶段。此阶段,各地对立的武斗队都想置对方于死地,都觉得原先那么打不过瘾,于是都想方设法去搞武器装备。
为了弄到真枪真炮,他们首先把目光投向了基层的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20世纪60年代,我国中型以上的国营工厂、农村的人民公社都设有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武器弹药。所以,最先遭到“造反派”抢劫的是这些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的武器弹药。
当江青“文攻武卫”的讲话和王力、关锋“揪军内一小撮”的社论出笼之后,造反派就开始公然抢劫所在地军分区、省军区、解放军部队的武器弹药。
1967年8月9日,浙江省军区军械一库、二库的武器弹药先后被造反派抢劫,被抢走的有迫击炮、轻重机枪、冲锋枪、手枪、信号枪、手榴弹、子弹等。7月底至8月下旬,湖南省邵阳军分区、邵阳武装部的武器弹药库先后被造反派抢劫,被抢走的有各类枪支、迫击炮、手榴弹、子弹等。
针对这种严峻的局势,1967年9月5日,经毛泽东主席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合发布了《关于不准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和各种军用物资的命令》。命令重申:任何群众组织和任何人,不管是属于哪一派,不许以任何借口抢夺人民解放军的武器、弹药、装备、车辆、器材、物资;不许抢夺军火仓库、军用仓库和国防企业中的武器、弹药、装备、车辆、器材、物资;不许拦截火车、汽车、船舶上装载的武器弹药;不许外部人员进驻人民解放军的指挥机关。……今后如有违反此命令者,当以违犯国法论罪。当地驻军在执行上述命令时,首先要耐心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讲清道理,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可对空鸣枪警告,令其撤回。在劝阻和警告无效时,可宣布这种抢夺是反革命行为,并采取措施对其少数的坏头头和肇事凶手予以逮捕法办。遇到这些人拒捕和抵抗时,人民解放军有权实行自卫反击。在海防、边防、沿海岛屿和国防、机要重地值勤的战士遇有人夺枪时,有权自卫反击。
命令是9月5日颁布的,也就是说,周恩来总理于9月4日向胡炜下达“必要时可以开枪”的命令时,“九五命令”已经决定颁布了。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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