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地面上的歼-10战斗机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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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用飞机命名规则基本是按用途加序号。
1.歼击机,“歼”加序号,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加序号,如歼5(J5)、歼6(J6)、歼7(J7)、歼8-2(J8-2)、歼8-2M(J8-2M)、歼10(J10)、歼10B、歼11(J11)、歼11B、歼11BS双座型号
2.强击机,“强”加序号,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加序号,如强5(Q5)
3.轰炸机,“轰”加序号,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加序号,如轰5(H5)、轰6(H6)、轰6丁(H6D)
4.运输机,“运”加序号,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加序号,如运7(Y7)、运8(Y8)
5.直升机,“直”加序号,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加序号,如直8(Z8)、直9(Z9)、直10(Z10),武装直升机,“直”前加“武”,如武直9(WZ9)、武直10(WZ10)
6.加油机,未知(现在我军所拥有的加油机为轰6(H6)改装型,定名为轰油6,在未有新型加油机面市的情况下只能推测为“原机型代号”(多为轰炸机或运输机)加“油”加序号,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加序号。)
7.FC-1歼击机,FBC-1歼击轰炸机,则按西方国家方法命名
资料图:歼-5战斗机。
中国空军歼击机盘点
歼-5
1951年12月,周总理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要在3到5年的时间里试制成功苏制雅克-18初级教练机,以及米格-15。后歼击机项目改为试制更加先进的米格-17喷气式歼击机。1954年中国第一批飞机及其发动机试制成功,两年以后,1956年9月8日,沈阳飞机厂试制成功中国第一种歼击机歼-5--喷气式,即米格-17Ф型,随后获批准批量生产。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够成批生产喷气歼击机的国家之一。歼-5战斗机一亮相,就在东南沿海击落美制台湾来犯战机八架,其后更为中国的国土防空作战立下了赫赫战功。
歼-6
1964年1月,沈阳飞机厂成功地仿制出前苏联米格-19型超音速歼击机,命名为歼-6,该歼击机于1959年9月23日首飞成功,它的制造成功,标志着新中国航空工业进入了超音速时代。六十年代中国向巴基斯坦提供了歼-6,印巴战争中歼-6共击落一架米格-21,八架苏-7和三架英制“猎人” 战斗机。当时在巴的美国顾问认为歼-6技术水平相当高,爬升率比印度的米格-21和巴基斯坦当时拥有的美制F-104都快,低空缠斗性能好过当时亚州除 F-86外的所有战机,随着时代的进步装备数量曾高达3000架的歼-6已逐步退出现役。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