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型M1896式驳壳枪。该枪型在德国一直生产到1930年。枪身左侧后侧刻有毛瑟公司的商标。
没有一支枪能象驳壳枪那样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上留下如此之深的痕迹。在20世纪的前50年中,它一直活跃在中国的军事甚至是政治舞台上,在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在中国是那样普及,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它曾一度作为手枪的代名词。
“名字”最多的手枪
驳壳枪最早何时出现于中国,现已无从考证。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十月革命后流亡中国的白俄最早将这种枪带入国内,当时军阀张宗昌、张作霖的白俄雇佣军中,很多人随身都携带一支驳壳枪。但实际上在此之前,驳壳枪在国内就已经有使用。早在1912年9月,北洋政府陆军部就与德商礼和洋行(Carlowitz & Co)签约,购买“自来得毛瑟手枪200杆”,连同500发子弹和全套附件,每把价值足银58两,证明在民国元年中国就出现了这种价格不菲的舶来品。
毛瑟公司为俄国订制的“Bolo”(Bolo是布尔什维克Bolsheviks的简称)驳壳枪。该枪系在短管警用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曾有相当一部分随流亡中国的白俄进入中国,是最早进入中国的驳壳枪之一。
驳壳枪的名字总是和毛瑟联系在一起的,很多时候都把这种枪叫做“毛瑟手枪”。尽管缺乏相关资料佐证,但一般认为它并不是毛瑟的发明,而是德国枪械师费德勒(Feederle)兄弟于1893年设计的,次年在德国奥本多夫的毛瑟兵工厂制成样枪,并先后在德、英、比、法等国获得专利(专利申请人是毛瑟),1897年初正式定型为M1896式手枪,又称C96式。
对外来事物一贯敏感的中国人,很快便接受了驳壳枪这种新式武器。但在旧中国人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对驳壳枪那一长串洋文名字却是无从“下口”,但中国人有自己的办法,他们根据各种驳壳枪之间的差异,分别给它们起上一个简短的绰号,既朗朗上口,又简单好记。尽管欧洲人也曾把驳壳枪叫做“扫帚把”(Broom Handle),但比起中国人给它起的绰号来,无论是种类还是想象力的丰富程度,还都差得很远。这些绰号广为流传,以致于在很多场合人们只使用这些俗称。
驳壳枪和盒子炮的名称均是由装枪的木制枪套而来。图中这支带有国民政府兵工署标志的驳壳枪是专为出口美国市场而用旧有零件拼装而成,口径已改为9mm,木制枪套则是重新制作的。
外国人把驳壳枪称为“扫帚把”,多半是指它附带的木制枪套的形状,当它倒接到握把后端的时候,看起来确实有点象扫帚,这也是这种武器在中国最大众化的称呼――“盒子炮”、“匣子枪”中“盒子”和“匣子”的来历。对于最常见的7.63mm口径的驳壳枪来说,其弹头初速可达到425米/秒,这在当时的各种手枪算是比较高的,是老式铅头左轮弹的近两倍,弹头飞到1000米外还有杀伤力,因此往往在“盒子”后面又加上一个“炮”字来形容其威力巨大。而“驳壳枪”的名字来历也与音译有关,其得名也是因为那个木制枪套,“驳壳”(早年曾译做“卜壳”)正是英文中“盒子”(box)的音译。另一种说法是,驳壳枪表面比较平滑,就象是造铁驳船用的钢板一样,故称其为“驳壳”。
国内仿制的驳壳枪,枪身右侧后部刻有“自来得手枪”字样及太极图标记。
驳壳枪在旧中国最“官方化”的称呼当属“自来得”,当时包括政府文件和兵工资料在内的许多正式场合都使用这个名称。“自来得”的“得”并非是德国的“德”,但这个名称的确来源于德语,是德文“自动装填”(Selbstlade)的音译,“来得”即lade,相当于英语的load,指子弹上膛之意。“自来得”的口碑如此响亮,所以当时国内有的厂家专门在其产品一侧刻上这几个汉字。
驳壳枪本身的种类就很多,加上各种变型和仿制品那就更加复杂了。德国毛瑟原厂生产的就有5种,分别是M1898、M1912、M1916、M1930和M1932。其中M1898和M1916的口径为9mm,后者多是由7.63mm口径改造而来的,为和其它口径相区别,在握把上刻有一个很大的阿拉伯数字“9”,并漆成醒目的红色,所以这种型号又被称为“大红九”。9mm口径除贝拉巴鲁姆弹外,还有9mm毛瑟手枪弹和9mm拉果弹两种,三者弹壳长度不同,威力也有差别,互不通用,其中前两种口径的驳壳枪在中国也有使用,不过数量不多。在中国最常见的,还是7.63mm口径的各式驳壳枪。
M1916式“大红九”驳壳枪。由于7.63mm毛瑟手枪弹和9mm贝拉巴鲁姆手枪弹底缘尺寸相近,所以装弹的桥夹可以通用。
除了被称作“快慢机”或“20响”的M1932式之外,上述各枪都是半自动型号,由10发固定弹仓供弹(极少数是6发或20发的弹仓),装弹时得先保持枪机在后方,然后用一个装满子弹的桥夹(这个桥夹一般被称为“梭子”)插到机匣正上方的缺口中,然后向下用力,把子弹压进弹仓去,压完后再把空桥夹拔出来,电影《平原游击队》最后击毙敌酋松井那组镜头中就有这方面的细节。
三号警用型驳壳枪,装有短枪管和小号握把。图中所示的这支三号驳壳枪是朱德同志在南昌起义时曾经使用的,枪身右侧刻有“南昌暴动纪念、朱德自用”字样。
驳壳枪在国人眼中的分类方式非常奇特和形象,它们是按体型大小区分的,称为“几号”或“几把盒子”:“1号”即“头把盒子”,采用全尺寸枪管(140mm,西班牙产品还有枪管超过180mm的型号)和全尺寸握把,因其枪管细长,又称为“长苗盒子”(“苗”指枪管),《烈火金刚》中的侦察员肖飞用的就是这种枪;“2号”即“二把盒子”,采用稍短的枪管(132mm)和全尺寸握把,在军用毛瑟手枪中这种型号最为常见;“3号”即“三把盒子”,采用短枪管(97mm)和小尺寸握把的警用型,朱德同志在南昌起义时使用的就是该型手枪,原因是朱德当时还身兼南昌市公安局长一职。对“二把”、“三把”还有另外一种理解,“二把”是指采用皮枪套不能抵肩射击的“2号盒子”,“三把”则单指加有木制枪套的驳壳枪。这里的“把”不是指枪支的数量,而是指枪上可握持的部分,加长型的下插式弹匣(M1932型)和握把是“一把”和“二把”,而木制枪套的颈部也是可以手握的,故称为“三把”。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号”或“把”的分类不是按口径来的,若论口径,9mm的也称不上“头把”,因为还有11.43mm口径的驳壳枪,所以上述分类仅是指同口径而言。同时,驳壳枪型号众多,若不分口径、长短都来排队,即使排到“七把、八把”也是排不完的。
“驳壳枪之国”
驳壳枪在欧洲使用不多,普及程度甚至不及卢格手枪,只是俄国在一战前后曾有部分使用,它的最主要的主顾是在万里之外的中国。旧中国虽然贫穷落后,但德国生产的150万支驳壳枪中有近四分之一卖到了中国。事实上,如果没有中国的订单支撑,毛瑟公司甚至可能早就倒闭了。
为什么中国人选择了驳壳枪?除了它的质量、威力等因素之外,主要是因为民国初年的连年内战,国际联盟对中国实行了长达十年的“武器禁运”,而驳壳枪等各类手枪却不在受禁之列,可以堂而皇之地大量进口。据1927年3月西班牙阿斯特拉公司一个销售经理厄恩斯特・博采的记述,当时位于神户的一个日本贸易公司每个月就要向中国倾销1000到1500支驳壳枪。而中国的各路军阀们对这种手枪更是十二分地欢迎,因为它射速快、精度好,威力大,加上短小轻便,特别适合作为卫队和突击队的装备,而其它手枪则很难同时做到这些。
国民党政府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曾经从德国等国进口了大量各式驳壳枪。图为装备驳壳枪和ZB26式轻机枪的国民党军队。注意驳壳枪上都插有装满子弹的桥夹。
驳壳枪的广泛装备以至于创造出了中国所独有的“手枪旅”、“手枪团”这样的部队编制。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西北军冯玉祥的手枪旅,由其分化出的韩复榘、吴化文所部,一直到抗战期间还保持着手枪旅的建制。几千人的部队,全部装备驳壳枪,这在世界军事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工农红军中也有类似的编制,其中以战斗在鄂豫皖边区的红二十五军手枪团最为著名,从这支部队中先后走出了韩先楚、刘震、陈先瑞等一批共和国高级将领,该团虽然只有百余人,但清一色配备驳壳枪,弹药充足、战斗力强,尤其擅长奇袭等特种作战,使敌人闻风丧胆。
淞沪抗战中装备驳壳枪的19路军敢死队。他们的驳壳枪是插在弹药携行具和身体之间的,这是为了方便快速出枪的一种携行方式。
此外,西班牙生产的“皇家”等各种品牌的毛瑟手枪仿制品在国内也很常见,西班牙产品质量高低有别,但价格相对要比德国货便宜许多,其中MM31和阿斯特拉900系列等型号在中国非常畅销,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占据了相当一部分中国市场,这些手枪同样也被称为驳壳枪。上海公安博物馆中至今还保存着孙中山先生用过的阿斯特拉工艺型驳壳枪。西班牙产品与德国的外观大体相似,但内部结构有差异,从外观上看,西班牙造手枪表面有七个呈方型的销钉,而德国造则没有,故前者又被称为“七钉手枪”。
驳壳枪在中国始终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而且德国原厂产品价格不菲。所以从1918年起,国内四川兵工厂便开始仿造该枪,这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驳壳枪的种类。据不完全统计,到1940年为止,国内共有11个兵工厂在生产该系列手枪,仿制M1932型的厂家有5个,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军阀的工厂甚至是手工作坊也在仿造这种产品。仿制品中最有名的当属山西军阀阎锡山控制下的太原兵工厂1929年开始制造的.45口径的民国17年式驳壳枪,该枪全长达到300mm,全重1.8Kg,主要装备铁路护送队。另一种加长型毛瑟手枪是大沽造船所制造的,大沽的产品与罕见的毛瑟M1917式卡宾枪外形相象,后者是在M1896式手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来,与原枪相比换用了400mm的加长型枪管和20发弹匣,并装有固定式枪托和前护木,该枪是德国在一战末期为堑壕战而研制的,只能半自动射击,而且该枪精密的结构并不适应泥泞的野战环境,后来不得不让位于伯格曼公司的MP18式冲锋枪,并未投入批量生产。但大沽的产品是全自动的,一般被归为冲锋枪类。虽然这些仿制品大小、口径、内部结构和加工质量都差次不齐,但都具有统一的驳壳枪的外形。由于当时人们对毛瑟原厂产品的普遍信赖,这些国内仿制品上还常常打上仿冒的毛瑟标记。而一部分通过官方贸易渠道进入中国的驳壳枪,在枪上刻有“德国造”三个汉字,表明该枪是中国客户订做的,国内很多仿制品上也同样刻有这三个字。更有甚者,一些单发的土造手枪也会特地被做成驳壳枪的形状,毛瑟系列手枪在中国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太原兵工厂仿制的.45(11.43mm)口径“民17式”驳壳枪,该枪总共生产了约7000支,是国外枪械收藏者竞相追求的珍贵品种。
“盒子”、枪纲与“明套”
驳壳枪外观上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那个木制枪套,平时作贮藏和保护枪支之用,枪套头部设计有连接件,可以此将木套固定在手枪握把后部。当接上枪套后,驳壳枪便摇身一变,从手持射击的手枪变成了一支可以抵肩射击的微型卡宾枪,可以在敌方手榴弹投掷距离之外将敌人轻松摞倒。不过这种木制枪套并不是驳壳枪的专利,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这种可以使手枪实现抵肩射击的木制枪套是很普及的,举例来说,卢格P08、勃朗宁M1903、南部1904年式等手枪都有带此类枪套的型号,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手枪都有追求远射程的倾向,M1896驳壳枪的最大表尺射程也达到了1000米。不过,虽然驳壳枪接上枪套抵肩射击时精度有所提高,但由于其枪管较短,其实际有效射程也就在100米左右,但比一般单手射击时的50米还是有很大提高。若是M1932等有连发功能的型号,抵肩射击时的有效射程可达50米,比手持射击时的25米到30米也还是翻了近一番。
大沽造船厂生产的加长型驳壳枪。该枪仅能全自动发射,实际上是作为冲锋枪或自动卡宾枪来使用的。
驳壳枪木套大小一般是统一的,不管“几号”或“几把”的驳壳枪,只对应一种大小的木套。这种木套看似简单,但细节设计上颇为周到,比如说那个翻盖的开关,必须从贴着身体的内侧一方向外打开,以防止匍匐前进时翻盖被意外刮开而造成武器丢失。这种木制枪套的特点是大而沉重,除了作战外很少有人喜欢在平时也背着它,加上价格不菲,所以在实际使用中往往被皮制枪套取代。驳壳枪的这种枪套设计影响力之大的一个证明,就是数十年之内国内设计的80式冲锋手枪,仍然使用了这种既可以贮枪、又可以做为枪托的多用枪套,不同的只是改进成了更先进的钢骨架外蒙皮革或帆布的形式。
驳壳枪的木制(上)、皮制(下)枪套及两种典型的弹药携行具
除了“盒子”之外,驳壳枪的枪纲也很有特点。它是一根很长的窄皮条,用牛皮或猪皮制成,一端是一个带有活结的皮环,平时束成尺把长的一束,系在握把下方的铁环上作为装饰。在实战中,驳壳枪的使用者一般会把这个皮环套在自己脖子上,其作用是当在战斗中万一手枪不慎脱手时,可以迅速地循着皮条把枪找回。可别小看了这个不起眼的皮条,它在近战和夜战中有时甚至可以起到生死攸关的作用。在《南征北战》等老电影中,经常能看到枪纲的这种用法。而多数情况下,革命先辈们使用的驳壳枪上会用一块有着鲜明中国特色的红布或红绸取代了这条皮枪纲,无论是拿在手中还是插在腰间,红绸就象一面红旗或是一团火焰,衬托得持枪者分外英武和神气。
皮制的驳壳枪枪套外侧有两个弹兜,在挎带上还并联有四个皮制弹袋,用以装零散子弹,而装满子弹的桥夹或弹匣则是装在皮制的专用携行具里的。这种携行具也是颇有中国特色的,它一般由皮革制成,用肩带固定在腰间或胸前,有8-15或更多个皮格,有的皮格还分长、短两种以适应不同种类的弹匣,这也是当年中国军队中卫兵或马弁的标准行头之一。
驳壳枪的携行也同样有意思。除了常见的将枪装进木套或皮套内,然后斜挎在身上的携行方式外,中国人还有自己独特的携带驳壳枪的方法。游击队、武工队队员们为了应付突发情况和轻装起见,一般不使用枪套,而是直接将枪插在束在腰间的宽皮带里,然后将外面的衣襟放下遮住身上的武器。因为驳壳枪较长,垂直插在腰间不方便骑马或弯腰,所以一般采用斜插方式,这样在拔枪时也比较顺手。如果您足够仔细的话,就会发现《平原游击队》中李向阳的双枪中有一支特意将准星锯掉了,这种情况当时相当常见,目的是为了避免拔枪时准星钩住腰带而影响出枪速度,而近距离内快速射击时准星确实是没有太大用处的。当然,这种方式也有一定弊端,特别是容易造成手枪前端表面的磨损。所以聪明的中国人又发明了“明套”(又叫“快套”),这种“明套”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枪套,而是一个钢片或铜片制作的简单装置,而且多半是由使用者自行制作的,其一面将金属片弯成一定形状,和枪身表面突棱上的凹槽相配合,使“明套”和枪身联为一体,另一面则是一个长金属片弯成的卡子,用来别住皮带,带有“明套”的手枪靠这个卡子直接“挂”在皮带外边,同时还不影响枪支的正常使用,这也算是中国人使用驳壳枪过程中的另一个“发明创造”吧。
采用加长的20发固定弹仓的变型驳壳枪,配用加大的专用木制枪套。驳壳枪还有采用6发、12发固定弹仓的型号。
“快慢机”与“20响”
最早的自动型驳壳枪并非产自德国,而是西班牙在1927年生产的,毛瑟公司自然不甘落后,很快便推出M1932式自动型手枪。该型又被称为“M712速射型”(Schnellfeuer),“M712”并非象通常认为的那样是毛瑟厂的内部编号,而是它在商品目录中的编号。该枪增设了可以控制单、连发的机构,枪身左侧后端有一个选择钮,因此又常被称为“快慢机”(“快”指连发,此时选择钮指向“R”;“慢”指单发,选择钮指向“N”)。该枪改由下方插入的弹匣供弹,弹容量有10发和20发两种,其中10发的弹匣较短,底端与弹仓下沿齐平,20发的弹匣则较长,几乎与握把下端等长,对于普通的枪套来说就放不进去,必须换成短弹匣才能插进枪套。这种20发弹匣的M1932装上木制枪套后,外型和火力都接近于冲锋枪,一扣扳机就可以连射20发子弹,近距离内威力很大,因而又被叫做“20响”或“大肚匣子”,而在实际战斗确实也是经常把它当作冲锋枪来使用的。在游击战或小分队作战的环境中,M1932的强大火力特别受欢迎。
M1932型驳壳枪及全套附件。该枪配有长(20发)、短(10发)两个弹匣,木制枪套为标准式样,必须换上短弹匣后才能插入枪套。上方是木制枪套的皮套,其上有盛放弹匣的弹兜及通条等。枪握把下方铁环上是盘起的皮枪纲。
独特的客观环境使得中国军队对近战火力的需求非常强烈,但旧中国工业基础薄弱,无法为军队提供大量冲锋枪和相应的弹药,加上使用驳壳枪的传统习惯,所以一开始,中国就对M1932表示出强烈的兴趣。M1932型量产后的前1000支就销售到了中国,而据统计,德国原产的该枪中共有4000多支流入国内。据说在提供给中国的这些产品中,还有带有纳粹鹰徽和奥本多夫工厂戳记的,这些原本是为纳粹党卫军生产的佩枪,但考虑到中国主顾的迫切需求而优先提供给了后者。
1936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开支列表中,有“购廿响驳壳手枪二万枝附子弹二千万发”一项,时价法币280万元。1938年3月,蒋介石曾向中国驻德商务参赞谭伯羽发去电报,要求谭在德国采购“20响卜壳手枪2万枝,每枝配弹2000发”,并且是“愈快愈好”。从当时的各种文献资料来看,抗战前夕到抗战初期,中国从德国等国买的驳壳枪多半都是20发的M1932型,当然还有10发的M1896和西班牙造等其它型号。国民政府以巨资进口包括驳壳枪在内的大量军用物资虽然是抵抗日本侵略的需要,但更多的是为了消灭老对手――红军。所以这些M1932型和其它的进口驳壳枪一样,多数是配发给围剿红军的各路国民党军队,并不仅仅是装备中央军。
反映飞夺泸定桥战斗场景的油画。当时参加夺桥战斗的红军突击队员都配备了M1932型“快慢机”驳壳枪。
在美国记者索尔兹伯里所写的《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中,曾引用过余秋里将军的一段回忆:长征途中,时任红六军团18团政委的余秋里率部在贵州章坝附近与国民党万耀煌纵队遭遇,战斗中他发现敌人使用了一种火力类似轻机枪的20响手枪。战斗非常惨烈,但红军最后还是以重大牺牲为代价,缴获了敌人的8支自动型驳壳枪,余秋里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种新式武器。当时,红六军团从正中插入将敌人纵队劈成两半,18团碰上的恰好是敌25军指挥部,虽然万耀煌所部并非完全是中央嫡系部队,但敌指挥部的警卫部队还是配备了相当数量的M1932之类的速射武器。指挥机关使用驳壳枪较多,这是当时中国军队的一个显著特点。
红军长征途中并不只此一次与“20响”打过交道,在各次战斗中缴获的这种手枪实际上成为红军的重要突击装备之一,并在飞夺泸定桥等关键战斗中屡次立下战功。红四方面军在和胡宗南部以及青海“二马”的战斗中曾多次缴获过“快慢机”,这些装备后来在西路军的倪家营子、石窝等一系列悲壮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时任红30军代理军长的程世才后来回忆:1937年4月,在走出祁连山后,发生了西路军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战斗――白墩血战,当时西路军余部被两个旅的马匪骑兵分割包围,当敌人马队已冲到30米内的危急关头,程世才和警卫员硬是凭借7支“快慢机”的火力,从1700名敌骑的两路包抄中杀开一条血路,最终带着最后的近500人突出重围。正是因为这种手枪在关键时刻屡建奇功,所以曾任西路军总指挥的徐向前元帅在抗战期间,一直以M1932型手枪作为随身佩枪,这在当时的我军高级领导人中是很少见的。
“白玉”之瑕
驳壳枪虽然有诸多优势,但作为一百多年前设计的产品,其身上也有早期手枪不可避免的一些缺点:一是构造复杂,标准型全枪约有近40个零件,而且形状特殊,多为机加件,材料损耗和加工难度都比较大,使得成本始终居高不下;二是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安全性不够好。如用来卡住枪机使其不致过份后退的枪机榫这个部件,一旦磨损或疲劳后,有可能会齐根断裂,从而使射击时枪机向后飞出,使射手受伤;三是弹药混用易发生危险。驳壳枪一般使用毛瑟7.63mm枪弹,前苏联TT或国产51式7.62mm手枪弹都是从前者改进而来,尽管外形尺寸基本相同,但装药量更多,膛压较大,在使用后两种枪弹时,驳壳枪相对薄弱的构造更容易发生危险,对于一些历经数十年风雨的老枪来说尤其如此;四是不管是几号“盒子”,与勃朗宁或柯尔特手枪相比,体型和重量都相当大,携带和使用不很方便,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枪的应用。
驳壳枪的设计和加工承袭了德国机械的一贯传统,工艺精细、配合紧密,但这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特别是在恶劣多变的战场条件下,有时机件的动作会偶尔失灵,不过这却会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危险。侦察英雄杨子荣正是牺牲在这一点上面。1947年2月23日夜,正在侦察匪情的杨子荣和他的战友们在海林县梨树沟的一个窝棚周围发现了残匪的踪迹,他一马当先冲进窝棚,对准匪徒扣动了扳机,但手中的驳壳枪却没有打响,反被匪徒回击的一枪打中左胸而光荣牺牲。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是驳壳枪从寒冷的室外进入屋内后,空气中的水气凝结在温度较低的枪身上,当枪再次被带到室外后水气结成了霜,将最精密的枪机部分牢牢冻住,在关键的时候击发失灵,因此造成了侦察英雄永远的遗憾。
李向阳与“功臣之枪”
提起驳壳枪或“盒子炮”,很多人马上就会把它和李向阳、郭建光等威风凛凛的英雄形象联系起来。驳壳枪曾在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立下过汗马功劳,并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同时,驳壳枪也是国产影片中出镜率最高的手枪之一,反映革命战争年代生活的很多影视和文学作品中都有涉及,这也是驳壳枪的名称和形象深入人心的一个重要原因。
驳壳枪是反映革命战争年代生活的国产影片中出镜率最高的手枪之一。图为《红色娘子军》剧照。
驳壳枪在中国的广泛使用,也成就了中国人使用这种手枪的独特经验。如果您看过根据《铁道游击队》翻拍的《飞虎队》这部电影,一定对影片中那喷吐着长长火舌的“快慢机”留有深刻印象。但影片中垂直握持手枪的这种情形在实际使用是极为少见的,因为连发时前一发子弹的后座会使枪口跳向上方,使下一发的弹道越来越高,结果只能是白白浪费当时极为珍贵的子弹,同时驳壳枪枪管下方没有护木,不能直接握持枪管部位以稳定枪身,所以国人在使用自动型驳壳枪连发射击时,一般会将手腕翻转,将枪身变成水平状态,让枪口的上下跳动变为左右横扫,这是中国人独有的使用经验。采用这种方法也是由于中国特殊的战斗环境,房屋内外的短兵相接、伏击与反伏击以及夜战的情况较多的原因。擅使驳壳枪者,在面对一群敌人时,往往先将快慢机转至连发状态,横扫一梭子,将敌人打散,然后以单发状态(有时间的话还会接上木套)将剩余的敌人一个个地摞倒。
实际上,即便是单发射击,有经验的射手也会将驳壳枪侧向倾斜一定角度,让枪口自然指向目标,在概略瞄准后果断击发,即通常所说的“甩手一枪”,这样做的原因一是毛瑟手枪的握把短而圆,以及与枪身113度的独特夹角,使得采用通常的单手瞄准姿势进行速射时较为困难,二是防止向正上方抛出的弹壳掉回抛壳口而造成意外的卡壳(尽管这种情况极其偶然),或者是落到使用者头上分散注意力。驳壳枪的枪管细长,指向性较好,而且可以双手持枪、左右开弓,这也是射手喜欢采用侧射方式的重要原因。
抗战期间新四军兵工厂自制的单发手枪,外形特地做成了近似驳壳枪的形状,目的是使其具有更大的威慑力。
驳壳枪造就了无数神枪手的故事,李向阳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在实际生活中,确实有这种能单手10米内打断铁丝、30米内打落麻雀的神枪手,很多革命前辈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当然要能达到“指哪打哪、百发百中”的水平,也是要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大量日常训练,才能达到那种“人枪合一”的境界的。
驳壳枪是人民军队的主要装备之一,称之为“功臣之枪”绝不过分。它曾见证过人民军队的每一个脚步:它曾打响过南昌起义的第一枪,伴随长征的队伍走过万水千山,经历过抗日战争的烽烟岁月,见证过蒋家王朝的覆灭,在朝鲜战场上打击过美国侵略者……虽然在50年代后期我军装备的各种驳壳枪逐渐被仿制的前苏联TT系列手枪所替代,但前者中的一部分仍继续作为公安、法警和基层民兵的装备,并一直装备到20世纪80年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