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提名台大法律系教授许宗力再任“大法官”并任“司法院院长”,目前仍在“立法院”审查中,基隆地方法官陈志祥等23名法官19日发出联名反对声明,称许宗力不应再回锅任“大法官”,日后要推动司法改革将“困难重重”。
许宗力
9月,许宗力获蔡英文提名“再任”“大法官”并任“司法院长”,引起岛内舆论争议。陈志祥表示,“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2项规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换而言之,“有分届次”指的是第一任卸任,必须间隔第二任,才能于第三任再任,但规定既然已载明“不分届次”,即任何的再任都是连任,属“宪法”禁止者。
陈志祥强调,任何人一生只能担任一次大法官,此项见解可从“修宪”立案原则纪录、“修宪国民大会代表”当年发言(彭锦鹏、杨敏华)、学者见解(陈志龙)、“宪法”教科书(陈新民所着“宪法学概论”)得到相同结论。
声明书指出,许宗力于2003年10月1日担任“大法官”8年,至2011年10月1日卸任,若获提名再任“大法官”,绝对是违背规定。陈志祥认为,领导人任期和大法官任期有别,规定不容曲解,“若间隔5年可以再任,那代表间隔5天后也可以再任?”
陈志祥
陈志祥批评,若每位“大法官”都能再任,“大法官”最后会为了巴结现任领导人,做出迎合领导人的解释,沦为当权者的“橡皮图章”。而许宗力一旦担任“司法院长”,便形同违反规定,“司法院长”自身都违规了,那还有什么立场进行司法改革?
陈志祥说,自身与许宗力无渊源或恩怨,但为避免有违规争议的人担任“司法院长”,使得司法改革出现障碍,他才毅然决然与基隆地院的其余22名法官发表声明,明确表达反对许宗力再任。他也盼望藉此点起涟漪,获得其他法官、法界人士声援。
据观察者网早前报道,台“司法院大法官”兼任“院长”被提名人许宗力13日赴“立法院”接受全院委员会审查,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援引过去许宗力的著作,询问他的两岸论述。许宗力竟称,他的主张就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类似过去西德与东德的关系,这是他对“宪法”的诠释,他从未用过“两国论”,他认为,这样的诠释“跟对岸是相当友善的”。
许宗力的此番言论被两岸舆论所批评。上海台研所副所长倪永杰指出,许宗力此番言论是变相坚持“两国论”论调,本质上公然主张“法理台独”。许宗力所提出的“特殊国与国关系”违背了“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内容,切割大陆的做法也是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公然挑衅,更是完全违背了蔡英文520上任后对两岸关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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