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度陈仓
根据“公投法”修订案的初审条文,两岸之间的政治协议,应先由“总统”经“行政院院会”决议,交付“中选会”办理公投,通过后才能开始进行协商;其次,签署的协议文本,须经“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通过后,再由“国会”于10日内交付“中选会”办理公投,有效同意票达选举人总额半数,才可换文生效。
对比“公投”门槛要由双1/2下修为“1/4制”共识,民进党果然是个“宽以律己、严以律人”的典范。台湾《中国时报》直言,上述规定门槛之严苛,更甚于现行的“鸟笼公投”,“两岸和平、军事互信协议等深水区谈判几乎无望”。
绿营的如意算盘,就是挟“公投”以令民意,给两岸交流的列车打造一个大大的刹车皮。宁可卡死熄火,也绝不允许超过他们心里默许的时速和距离。
往远里说,也是堵死4年或者8年后万一蓝营上台,再现如同马英九那样的人物,缺少掣肘、大刀阔斧推进两岸交流。
某些时候,民意其实是个面团。它可以作为随时喊卡的刹车皮,也可以是暗度陈仓的障眼法。如今人们对蔡英文的疑虑越来越多。她虽然一再宣称,上台主政后将“坚持现行的宪政体制”、“维护两岸现状”,但她在进一步诠释她的两岸政策时,又提出所谓四个“关键元素”,其中特别强调“台湾的民主原则以及普遍民意”。而这个“民主原则”和“普遍民意”,语义含混,既可理解为蔡英文要跳脱民进党的一党纲领,放弃追求“台独”,也可理解为蔡英文暗含要打着“民主”的旗号,通过“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
再进一步分析,蔡英文从来不说“宪法”,只提“宪政”,虽一字之差,意涵却大不相同。“宪法”本文是死的,静态的,而“宪政”则是动态的过程。蔡英文宣称“坚持现行的宪政体制”,并不等于她将谨守“宪法”,更不意味着她已默认“宪法一中”。可以设想,倘若“公投法”修正案得以通过,一旦她认为形势需要推动“统独公投”,她便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称,她并未违背当初“坚持宪政体制”的承诺。
逾越雷池
5·20前一刻,“公投法”修订案闯过第一关,自然触动了两岸关系的敏感神经。
跟绿营咄咄逼人“交相辉映”的,是蓝营的弃守与不作为。据台媒报道,就修正案进行审查时,国民党“立委”全部缺席,只有民进党和“时代力量”的“立委”到场。甚至有蓝营“立委”建议,既然民进党要下修,“完全执政让他们完全负责”好了。没有了“立法院”的多数制衡实力,看来蓝军要未战先降了。
问题是,如果修正案涉及“领土变更”,民进党新当局胆敢把“领土”缩限到台、澎、金、马,毫无疑问踩到了大陆“片面改变现状”的红线。国台办发言人对此说得很明白,反对“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包括以所谓的“公投”“制宪”“修宪”等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事实上,大陆一直把民进党的相应“公投”视为“台独”的先行指标,“公投制宪”更是被列为最可能武力统一的时机之一。正因如此,当年制订“公投法”时,国亲阵营就联手提高提案与联署门槛,并排除领土、“宪法”的适应性,以降低可能的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危机。
当前的关键,还是蔡英文的态度,默许,踩刹车或者煽风点火?急独的力量,蔡英文可以不听,但不能不顾及他们的情绪。对岸的威慑,蔡英文可以反弹甚至抗议,但最终还是要权衡鸡蛋与石头的不同角色。赖士葆预测,蔡英文到最后可能会对该修正案的条文“踩刹车”或者做若干的再修正。
有媒体直言,如今,在大陆对蔡英文并不信任,两岸关系可能重陷“冷对抗”之际,民进党本应要求其党公职人员格外谨言慎行,然而民进党中央却纵容其“立委”提出这些可能更加刺激大陆反弹的法案,令人不得不怀疑,究竟是民进党中央没有政治智慧,还是故意跟“立委”唱双簧?
不管如何,如果把纳入“领土变更”的修正案作为与大陆讨价还价的本钱,一旦逾越雷池,“公投”就是个定时炸弹。民进党试图利用小聪明小步前进,不断向“公投”里塞进所谓民意的TNT,最终可能成为地动山摇的导火索,玩火不成,反噬自身。
在国际法上,“全民公投”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原则。它只适用于殖民地、托管地、非自治领地,以及原本就是独立的民族和国家,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变更等方面所进行的公民投票。一个地区的居民没有权利片面地宣布独立。
如果某直地区、未经中央政府和全体人民的批准,片面地宣布“独立”,那就会被视为企图分裂领土的叛乱分子,中央政府有权使用各种手段镇压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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