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剖析今天的时事焦点,不妨先回顾一下历史。
全民公投起源于古希腊城邦雅典的公民大会。冷战后,全民公投尤其是独立公投,突然被运用得多起来。虽然,公投独立往往伴随着暴力与战争。台湾搭上创设“公民投票法”的“民主号”列车,是在2003年11月陈水扁主政时期。
围绕这部法规条文的博弈,蓝绿双方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当时蓝营在“立法院”占绝大多数席位,为防止民进党“公器私用”,不仅对“公投”的具体事项作了严格规定,而且设置了很高的“公投”门槛:必须要有选举人数千分之五提案,总数百分之五连署;成案后,则要具投票权人总数一半以上投票,获过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按照当时岛内人口,“公投”提案至少要有近94万人连署、约470万人投票同意,才能过关。
从当时局势看,绿营远没有达到立法初衷,面对的一个雄关漫道、几乎无法超越的“公投”门槛,颇为泄气;蓝营排除了将统独问题列入“公投”,“搅局”成功,似可高枕无忧;大陆方面虽然不悦,但木已成舟,也就暂时按下不表了。问题是,“公投法”一旦激活,就是一个“星星之火”般的存在,它埋下了变量和隐忧的种子。别忘了,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
梦寐以求
岛内蓝绿博弈从未消停。就“立法院”而言,10多年的时间,就足够风水轮转、攻守易势了。
这不,担心什么,就来什么。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近日审查“公投法”部分修正草案,初步达成共识,一方面放宽“公投”门槛,另一方面将全台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增列“领土变更案之复决”,并新增两岸政治协议事前、事后都必须经由“全民公投”才能换文生效。
对于民进党来讲,当年力推“公投法”的那个胡汉三又变本加厉杀回来了。“大选”胜利后,绿营在“立法院”单独过半。“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惯性,加上“且待老僧伸伸脚”的傲娇,都在“独”性不改的问题上显露无疑。台湾新一期“立法院”会期开议未久,绿营即提出三个版本的提案为“公投法”松绑。
根据闯过第一关的修正草案,公投通过门槛由现行规定的双1/2高门槛,下修为“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数达有投票权的人总数25%以上”的“1/4制”共识。
开闸放水,这是绿营梦寐以求的目标。
自从设立“公投法”一来,绿营一直都是“公投”的铁粉,对之青睐有加。从2003年到2008年,“公投”和贪腐一样,几乎成为时任领导人陈水扁的政治资产标配。
原因嘛,不外是“火中取栗”四字。细心人都会发现,几乎每次岛内“公投”都是绑“大选”。比如2004年3月,陈水扁为了竞选连任,面对不利选情,强行搞所谓“防御性公投”,猖狂挑衅大陆。背后动机不外乎刺激大陆借力打力、打压蓝营收割选票。显然选举动员考量要高过“公投”议题本身的内涵。
虽然绿营对“公投”乐此不疲, 2004年举办的“强化国防”“对等谈判”等“防御性公投”,2008年举行的“讨党产”公投和“入联”公投,都是屡战屡败。而据台湾绿媒的盘算,如果按照新修标准,“防御性公投”和“入联”公投,同意票都达到1/4,均算通过。
正因为如此,绿营一直对现行“公投法”耿耿于怀,攻击其为“鸟笼公投法”,不断要求加以修改,但苦于在“立法院”中处于少数席位,始终无法得逞。
如今,机会来了。
一语中的
绿营如此钟情“公投”,绝不仅是为了选票“来乱的”那么简单。尤其是这次修订案的出炉,是在“大选”刚刚过后,直接目的跟选票算计无关,反而更像是“台独原教旨主义”理念上的反映。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一语中的表示,民进党提此修改,很明显就是走向“法理台独”。
按照大陆台湾问题专家徐博东的观点,利用“公投”搞“法理台独”,是“台独”基本教义派梦寐以求的终极目标。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老牌“台独”人士张灿洪即曾赤裸裸地说过:台湾能否独立,不在国民党,不在民进党,也不在中共,而在台湾民众。因此他主张“多在民间,透过运动,将目前已十分普遍的‘台湾意识’转化为支持‘台湾主权独立’的政治意识,为未来进行‘住民自决’铺路。”——张灿洪这里所说的要在“民间”推动的“运动”,就是当年“台独”人士所极力倡导的所谓“新台湾运动”。其揭橥的“台独”路线图是:“新台湾运动”——“政治台独”——“法理台独”。
都是套路。
说穿了,图谋修改“公投法”,乃是妄图实现“法理台独”的前奏曲。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