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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拐骗大陆妇女卖淫团伙揭秘:调度月赚两万(组图)

www.sinoca.com 2012-11-01  新京报



  利益分成

  调度员最多

  月赚两万元

  以相同原因被厦门警方拘留的陈彬城同样自称是“调度”。

  但陈彬城透露,他干的这个其实上面是有老板的,他这个接电话的只是这个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老板手下另有人管着提供色情服务的大陆赴台女孩子。他们这个组织的分工是有人专门负责从大陆寻找假结婚去台湾的大陆女子,他这个角色只负责接听皮条客的电话,接完电话告诉专门接送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司机,司机负责将这些女性送到指定地点。

  陈彬城说,老板给他有底薪,即使每天介绍不成业务,也有9000元左右人民币的保底收入,他每天介绍七八宗生意,介绍成功后,老板每月根据业绩再发奖金,“最多时能赚两万元人民币。”

  “他们在说谎。”10月31日,直接参与抓捕陈彬城等犯罪嫌疑人的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3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李雪松听完陈彬城和李明隆的辩解,摇头发笑。10月31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内,厦门警方正跟来自台湾方面的执法部门交接物证,李雪松跑过去拎了一大袋账本。

  团伙联络

  调度机房设

  厦门居民区

  据介绍,8月6日,两岸警方约定同步抓捕当天,一名叫孔庆强的疑犯可能听到了风声,试图由厦门飞往贵州,他将自己机房内的资料装了4个大行李箱,还专门从厦门雇了一个到贵州去连接网络的人。由于厦门警方已对孔庆强提前布控,其一举一动尽在警方监控内,但两岸执法部门约定的同步抓捕时间还没到,“又不能放跑了疑犯,最后警方考虑到乘坐飞机需要关手机,等飞机落地,也就到了同步抓捕的时间,利用这个时间差,提前抓捕不会造成消息走漏。”警方当即抓捕了孔庆强,打开他的行李箱,发现其中一个箱子里放着满满的账本。

  厦门警方参与抓捕了多个窝点的疑犯,其中就有陈彬城设在洪莲中路居民区的窝点,“他们叫机房,就是负责联络卖淫女和嫖客的地方,这些犯罪分子很狡猾,他们把机房设在居民区内,又当机房又当居住地,片警和小区物业很难发觉异常。”8月6日,警方冲进洪莲中路陈彬城等人的机房,现场正有疑犯值守,在陈彬城的机房,警方查获大量网络路由器、账本等物。

  两岸联合执法当日,警方在多个窝点共缴获电脑19台,手机74部,固定电话31部,网络路由器17台,银行卡52张,记账本则有130多本。

  账本解密

  一名卖淫女

  日接客12次

  记者翻看李雪松提过来的账本,这些“账本”就是画满格子的一张张的A3纸,格子里标明了每个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信息,包括姓名、身高、三围,甚至有喜好等内容,在一些格子里,疑犯特意标注了女子的家乡信息,“经审讯得知,疑犯这么做是为了投嫖客所好。”这些账单按天为单位填写,在一张标注为“9月30日”的账单上,列举了近30名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名字,每天这些女子提供多少次性服务,提供服务对象地址等信息赫然在列。在一张账单上,一名卖淫女在一天内接了 12次客。部分账单上,标注着一些卖淫女“休息”的字样。

  “陈彬城的机房值守的这些人,对派哪个女性出去提供服务有完全的决定权,并不是像他们自称的什么也不知道。”李雪松称,陈彬城和多名本次抓获的疑犯都有过诱骗大陆女子假结婚前往台湾的前科。“目前,大陆和台湾的信息对接存在一定障碍,这给疑犯以假结婚诱骗大陆女子赴台造成可趁之机。”李雪松透露,台湾方面并不掌握疑犯在大陆有无婚姻关系,如果疑犯连续申请未婚证明,就有可能持这些未婚证明在大陆建立多个婚姻关系。大陆也不掌握这些疑犯在台婚姻信息,疑犯能持虚假婚姻证明材料在大陆诱骗女性。

  警方分析

  团伙细分工

  躲警方追捕

  “从现在掌握的材料看,整个组织卖淫团伙是个完整的利益链,每个人获取的是整个利益链条上的一段,他们是一个整体,最上端有人统一操控。”厦门警方介绍。

  “分割利益链条的作用在于躲避警方追捕。”李雪松介绍,因为这样的组织卖淫团伙各个环节是分开的,“妈咪”并不直接跟卖淫女联系,这样就不容易被警方发现,事实上介绍卖淫的活动发生在厦门,即使台湾警方抓获个别“妈咪”和卖淫女,也不会暴露整个卖淫团伙。

  “犯罪嫌疑人说这些被骗‘假结婚’去台湾的大陆女子都是自愿卖淫,这跟警方掌握的情况明显不符。”李雪松称,警方掌握的情况是,大陆的女子,即使是真跟台湾籍男子结婚,在赴台的头几年是没有工作权利的,这是香港台湾等地为防范非法劳工而制定的措施。

  “一个女孩子,到了异国他乡,没有工作权利,为了生存,很容易落入犯罪嫌疑人设好的掌控。”厦门警方直接参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介绍,有的女孩子的身份证件被没收,“实际上她们就是被迫的。”

  据了解,已经被解救出的9名被拐骗妇女目前尚在台湾,台湾相关部门正在准备将她们遣返。

  链接

  超两百名

  台通缉犯

  被捕遣返

  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钢介绍,2009年4月签订《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执法部门相继在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犯罪、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等领域开展多项务实合作,在案件侦办和人员移交过程中,大陆公安机关多警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双方还在逐步探索建立侦办重特大案件的合作机制。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2010年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等部门合作,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近4000人。双方在工作中建立了共同赴第三地打击犯罪的合作机制。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几年来,收缴了各类毒品1400余千克。

  深入的合作促使两岸形成了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工作机制。《协议》签署以来,目前已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超过200人。

  此外,涉台通报机制也在不断加强和改善。自2008年起,大陆公安机关就开展对台湾居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台湾居民在大陆非正常死亡后的通报工作,《协议》签署至今,已通报台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00余人,非正常死亡近2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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