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份协议,朱女士惊呆了。于是,她拉了一份账户交易记录,结果发现这几年来,银行正是按照以上时间点进行一次一次划转。“这张卡,我是专门用来炒股的,平时根本不会去用,也从来没去查过,直到现在才知道,银行居然偷偷在做这个事情。”朱女士说,银证转账在股市交易日内,只有上午9点到下午4点才能进行,不知道银行是怎么转出来的。更让她不解的是,这次是10月19日(星期一)晚上10点21分划走的。“这也不在协议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啊,这不是偷嘛。”朱女士气愤到极点。
事情发生后,朱女士告诉记者,一开始银行还向她道歉,称这样做是为了她的资金收益,可以有比活期更高的利息,而且也按照合同规定将610元的收益打进了账户,希望得到谅解。但当她提出赔偿要求后,银行的态度却发生了大转变,表示这个属于不可抗力,是系统出现了问题导致的。
记者采访涉事银行:不予答复
律师:银行无权划转应赔偿损失
对于银行给出的说法,朱女士说,她无法接受,根本就不在协议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哪里来的不可抗力,如果照此说法,存在银行里的钱,只要说一句不可抗力,就都可以随便划转了吗?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银行余姚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需要跟领导汇报后才能做出答复。最终,记者等来的答复是:不予答复。
随后,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春钢。
吕春钢告诉记者,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属于个人财产,未经授权,任何个人和机构都没有权利处置。按照朱女士的这种情况,如果她没有签订过协议,那么银行的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退一步讲,即使这份协议有效,银行的行为也已经违约,应当承担责任。”吕春钢说:按照协议内容,银行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证券账户里的钱,转到个人的银行账户内,如果银行将钱转到了其他账户,那么除了违约之外,还存在侵权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记者看到,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此事,本报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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