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9月12日,由于缺口资金未到位,又无法拖延已出具过回单的汇款业务,六道湾支行运营主管毕新力接富炜指令后,安排柜员马国翔办理在年代公司账户虚存入约1.3亿元现金业务,并安排柜员马国翔办理完应于前一天的汇划业务,金额约3.7亿元,同时将原有电汇凭证日期由9月11日涂改为9月12日。
当日晚些由于账款不符,无法结账,为平账,该支行请示富炜后从私人客户账户中转入1100余万元。另有缺口资金约1.2亿元做待处理出纳短款挂账处理。
9月13日营业终了,垫付资金仍未到账。9月14日乌商行主要领导接到报告,随即安排人员检查账务、追索资金,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对富炜进行了控制,乌商行纪委安排谈话,责成富炜联系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员,并指派专人陪同,要求其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务必将资金追回。多次谈话但富炜一直未交代垫款事实真相。
9月16日,原扬子江路支行行长裴卿接富炜指令办理了3笔转款业务金额约1.2亿元。富炜等人伪造了拨款凭证及其相关印章,将水磨沟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项资金7000万划至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账户(简称聚仟公司),再从聚仟公司分次转出;从水业集团账户分两笔转出4650万,其中一笔3650万转入新疆某电子公司账户,另一笔1000万转入新疆某石油技术公司账户。之后通过其他商业银行周转回乌商行填补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经查实,原扬子江路支行行长斐卿持有扬子江路支行开户单位水区国库和水业集团单位印鉴章,系私自刻制。
2013年9月22日19点,乌商行把直接责任人移交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9月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了富炜等5名涉嫌违法人员。
追索虚假冻结资金
根据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六道湾支行账户记录,由于两次冻结金额本金及利息合计约3.6亿元,而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月11日账面余额却仅约为2.4亿元,1.3亿元资金去向到底流向哪里呢?富炜为何要提供两个虚假账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现现金短款情况,主要是因为年代能源的账户资金早已经于2012年6月21日及2013年3月20日共计1.3亿元被非法划出。
6月21日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1.5亿元的单位通知存款提前支出5千万元存入其乌商行账户,自开转账支票一张面额为5千万元,然后背书给曹永平存入曹永平个人卡内(扬子江路支行卡号),经若干途径后5千万元资金最终转入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扬子江路支行账号)。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了解,曹永平对这些资金操作到底知晓多少。
2013年3月20日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存入保证金的形式自开转账支票8千万元,然后背书转让给曹永平存入曹永平个人卡内,经若干途径后最终转入王隆等多人个人卡内。其中王隆个人卡内转入6千万元,王隆系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
据乌鲁木齐公安初步审讯,富炜交代其于2012年6月和2013年3月通过年代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永平分别借年代公司资金5000万元和8000万元,用于开办其自己控制的小企业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为防止资产流失,公安机关对上述三家公司的资产进行控制和清收,合计约1.2亿元。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了解到,9月12日从乌商行被宜昌公安部门扣划的虚假冻结资金1.3亿元,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正在试图将资金划回。
2014年6月下旬,乌鲁木齐市方面有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在湖北省宜昌市中国银行三峡分行与宜昌有关办案部门协商要求划回乌商行之前划给宜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1.3亿元款项。截至目前,尚不清楚这笔1.3亿元款项是否已经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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