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与徐明曾联合起来欲与足协掰手腕。2005年3月张海因涉嫌以“做假账、虚假投资、侵吞健力宝资金”被佛山警方拘捕。历经了长达22个月的羁押过程以及两个余月的审理,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判决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
2006年下半年,原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某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罗某,要其为他的当事人张保(化名)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某好处费3万元。罗某便利用职务便利,将一条抢劫案的线索告知张保,并将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张磊(化名)调至张保同一监仓,由张保检举张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张保在押期间具有立功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保有立功情节,改判张保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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