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梓君(前排右一)等13人在法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13人,涉嫌变相吸收公众资金26亿余元(本报8月3日曾报道)。昨天,他们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公司法定代表人否认全部指控。
庭审于上午10时许开始,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梓君、董事长徐苏宁、总裁肖章定等13人依次被带进法庭。被告人的左侧是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和书记员,共计8人,右侧是被告人的21名辩护律师,分坐成两排。旁听席上共有50人,其中包括20多名被告人家属、10名加盟商代表,还有部分媒体的新闻记者。
法院外面,还有众多加盟商在等候。据悉,他们有些是从外地赶来的,早早来到法院希望能够旁听庭审。但因人数太多,最终只能通过抓阄来决定谁可以旁听。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检方指控称,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间,朱梓君、徐苏宁先后伙同肖章定、原法定代表人张涛、原副总经理刘京川,并纠集该公司执行总经理倪志恩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的方式给付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26亿余元。
昨天,最先受审的是27岁的朱梓君。身为巨鑫联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他在回答问题时思路清晰,神情淡定。朱梓君当庭否认全部指控,向法庭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模式,并称巨鑫联盈公司有实际商品销售,且没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回报。朱梓君表示,之前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完全属实,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替第二被告人徐苏宁“扛事儿”。
朱梓君称,公司董事长徐苏宁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由徐苏宁负责,他其实是二把手,有事情要向徐苏宁汇报。另外,他称第三被告人肖章定是他的“师傅”。肖章定是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总裁,曾于2007年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1年6月刑满释放。
据悉,此案预计将连审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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