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事关人命的事件相比,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应,处于“静默”状态,富士康也不发声,只有来自富士康工会的声音。而所谓的“富士康工会”却一直受到质疑
“月薪2000元左右,多劳多得,福利好,交三金……”5月5日上午,在距河南省郑州市人社局人才大厦东侧三四百米处的一个职介所里,工作人员指着富士康的招聘广告对前来求职的人说。
一名求职者兴奋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富士康是名气很大的企业,满大街都是它的招聘广告,值得去试试。”
而他并不知道五一劳动节前发生在富士康郑州生活区的4天内“二连跳”事件。
4月27日晚,有消息称,郑州富士康园区一名24岁男工在24日从富士康豫康宿舍楼跳下身亡;4月27日下午6点多,一名23岁女工从富鑫公寓9栋6楼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直到4月30日,富士康工会才发表公开声明称,23岁女员工跳楼后,工会第一时间向员工家属表达了抚慰并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富士康工会将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执法机关针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同时又表示,坠楼女工事发前确有旷工经历,而坠楼男子并非富士康员工。
与以往事关人命的事件相比,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应,处于“静默”状态,富士康工会的声音显得更为“响亮”。
“富士康项目是省市招商引资项目中的重中之重,与之有关的信息都是非常敏感的。”郑州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所答非所问地说。
富士康的“静音模式”
“郑州富士康,两名员工相继跳楼身亡。”4月27日晚,网友“野夫刀”微博爆料称。
随后,“野夫刀”在4月28日晚发微博更正称:24日在郑州富士康身亡的男性员工,其实死因不明,不少同事说是被殴打致死!27日富鑫公寓9栋6楼跳下的23岁金姓女员工,入职才半年,现富鑫公寓戒备森严!
“医护人员到现场后,就说没救了。”一位目击者对记者说。
死者安建刚的一位亲属姚君对记者说,安建刚今年24岁,未婚,河南许昌县人,中专学历,是跳楼前两天才通过招聘进入富士康郑州工厂的。其跳楼身亡后,直至27日下午19时,富士康方面仍未与受害者家属接触。
据姚君介绍,今年4月21日,在同学介绍下,安建刚来到郑州富士康打工,22日进行面试并体检,23日参与富士康员工培训,几日来入住在豫康36号宿舍楼,24日凌晨从宿舍楼6楼跳下身亡。事发后,为了抗议厂方的冷漠,他们家属在富士康航空港区工厂门口拉起了名为“还我儿子”和“员工跳楼富士康不理不睬天理难容”的抗议横幅。即使这样,富士康仍旧没有出面,而是郑州航空港区出面与他们沟通,但尚未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他性格不算内向,到富士康应聘前,是冲着这家企业的名气和怀着干一番事业的心态来的。在培训过程中,他很可能心理落差太大,受到刺激或压力导致。”姚君说。
针对女工金红的跳楼身亡,郑州富士康多名员工称,她至少在富士康工作了半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3年前,富士康全国各地工厂陆续开始出现员工坠楼事件,最终演变成富士康“十四连跳”的连锁惨剧,并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此后,富士康开始在厂区宿舍楼安装防护栏和防护网,防止员工跳楼。但此次跳楼事件的现场图片显示,事发宿舍楼并未有类似的双层防护装置。
“他们年纪轻轻,为何选择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面对记者的疑问,多名员工指责“静音模式”无人性。
一些受访员工说,所谓“静音模式”就是员工在进入车间后,不能说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话,即使谈论工作也要把声音压到最低,不能让第三人听到才行。三人以上的谈话必须要在线长办公区谈论,否则就可能受到处罚甚至被开除。
也有员工称,组长规定内部稽核人员每天必须稽核20个问题点,如果发现不了20个问题,就取消其加班资格,被稽查到的员工4点半下班后要参加公司内部的教育培训,时长两小时,这两个小时不计入加班时间,之后会根据员工的违纪情况取消其一个星期到一个月的加班。
多名富士康员工向记者表示,他们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7:30分到16:30分,其余时间为加班时间,只有依靠加班才能挣到更高的收入。
“我们当然想通过加班多挣点钱。”员工杨阳说,确实有人因违反“静音模式”被处分,还有人因此一个月没有被安排加班,而一个月不能加班对员工来说意味着只能拿到不到2000元的月工资。
“‘静音模式’施行后,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一句话都不敢说,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杨阳抱怨说,除了持有离岗证并且登记才能离岗以外,上班期间离岗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将被作为旷工处理,而且车间门口有4名保安把守。
富士康工会遭质疑
针对多家媒体和众多网友的关注,4月30日晚,富士康工会实名微博表示,就媒体报道的郑州富士康两名员工坠楼一事,经过富士康工会调查了解,报道的内容与事实存在出入,其中坠楼的24岁男子并非是富士康员工,也没有任何在富士康郑州园区工作经历。
对于女性死者,富士康工会表示,4月27日,一名23岁女员工在郑州园区外租住公寓处死亡。获知不幸后,工会第一时间内向员工家属表达了抚慰并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富士康工会将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当地执法机关针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对此不幸事件表示遗憾。
5月2日18时,富士康工会通过书面声明称:经调查了解,4月24日死亡男子系在外租公寓处坠楼。该男子仅通过入职体检,还未真正从事生产活动,与富士康之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非富士康员工。
声明还称,4月27日坠楼女工事发前确有旷工经历。在其旷工期间,其所在生产线管理人员曾致电回访,但并未接通。富士康对此不幸事件感到遗憾,未来将对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在员工旷工期间加强与员工的联系与关爱,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记者注意到,对于所谓的“两名员工坠楼”一事,并没有来自富士康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官方声音,均是以富士康工会的名义在进行。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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