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点评:虚假诉讼将被追责
对于网民支招称可用虚假诉讼骗取法院判决的方式避税,卢涛法官称,如果虚假诉讼的事实一旦被法官核实,买卖双方都将面临严厉的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卢涛法官介绍,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民诉法》对于虚假诉讼加大了惩处力度。那些想通过虚假诉讼避税的人实际上是低估了法官的水平和能力。据卢涛法官介绍,每次国家出台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之后,法院都会及时制定预案,随之出台预防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骗取法院判决的措施。就坊间流传的伪造欠款事实,通过司法判决达到避税目的的做法,首先法院判决一般只会对欠款数额和还款日期予以确认,并不会直接同意“以房抵债”。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以房抵债也不会得到司法确认。对“以房抵债”的案件,法院的处理是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将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税费之后用以偿还债务,所以想伪造欠款事实,通过法院判决达到避税过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据卢涛法官介绍,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曾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买卖双方为了避税,签订假借条向法院起诉,买房一方称对方欠自己的钱款要求偿还,而卖房一方主动提出愿意“以房抵债”,双方演双簧非常逼真,骗得了法院判决或调解书。但是在履行判决的过程中房价出现下跌,买房人反悔,用假债务关系的判决书要求卖房人还本付息。在另外一个案例中,在履行判决书过程中房价大幅上涨,房主一方反悔,将错就错,返还买房人以“债务”名义约定的房款,收回所售房屋,使购房人买房计划落空。上述两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发生,另一方都要承担虚假诉讼的风险,一旦虚假诉讼露馅儿,双方还都将受到法院的处置。
“避税五招”之四
假离婚假结婚 小心弄假成真
在网友列举的各种避税办法中,最“损”且号称最简便有效的一招,是通过离婚、结婚来实现避税。这样的避税方法一共分为三步: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 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最多只要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法官点评:假结婚可能会导致“婚内强奸”
对于网民列举的通过假离婚、假结婚避税的招数,北京市一中院法官郭嘉称,这招最不可行,可能会导致“婚内强奸”,而且这招明显突破了人的道德伦理底线。
郭嘉法官称,我国法律不承认“婚书”、“婚约”,试图通过假离婚、假结婚达到避税的目的,即使买卖双方在实施之前写下书面约定,这个约定也不受法律保护。据郭法官介绍,北京多家法院都曾审理过夫妻双方为了向单位要房而假离婚,最后一方假戏真作不同意再复婚,使另一方人财两空的案件。比如,女方在面临单位分房时,为了制造出自己名下无房的假象,与自己的丈夫约定好先假离婚,将夫妻双方的住房变更到丈夫名下,自己净身出户,待分到房后再复婚。却没想到,丈夫却假戏真作,事情办完后不再同意复婚,自己却带着房子一走了之,使女方落得人财两空。
郭法官说,目前网上流传的通过假离婚、假结婚避税的招数,买卖双方为了省下20%的房屋增值税,先是夫妻假离婚,再由户主与对方的异性假结婚,如果假结婚的一方要求行使配偶权过性生活怎么办?
对此,卢涛法官表示,假离婚、假结婚还会引发其他的法律问题,比如假结婚之后,夫妻名下的财产就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办理离婚手续时,可能将面临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局面,使一方的财产受损。
“避税五招”之五
过户给公司 需防“鸡飞蛋打”
除了阴阳合同、司法判决之外,根据目前的“国五条”规定,以公司名义售卖二手房并无征缴20%所得的规定,由此有的网友支招称一些二手房可以通过这一途径进行避税。
法官点评:得不偿失
对于以公司名义售房避税,卢涛法官称,“这一招意义不大,风险很大。”
卢涛法官分析,以公司名义售房避税,首先得将个人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公司名下,要先缴3%的契税,企业向外出售该房屋时,按照规定要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这一纳税比例比个人售卖二手房需要缴纳20%的二手房增值税少不了多少,但这招风险却很大。首先个人名下的房屋转移到企业名下之后,企业就有权出售、抵押该房屋,而不需要得到房屋实际所有人的许可。此外如果公司财务出现问题或有外债不能偿还,过户到企业名下的房屋还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用以偿还企业债务,最终房屋所有人落得鸡飞蛋打。
卢涛法官总结说,网上避税全攻略可以说“招招惊险,步步难行,全不靠谱”。卢涛法官提示市民,已经签订买房合同的市民赶紧办理过户手续,不要期待房价上涨或者下跌;没有充分想好是否出售或者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也不要因为政策突变而头脑发热,在没有冷静做出决定的情况下就直接冲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做出不冷静的决定,给今后的生活埋下诸多隐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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