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证券:中国正显现金融危机前的迹象。(图片来自野村证券)
上周末,国际知名投行野村证券发布报告称,中国正显现出金融危机前的特征。
野村经济学家张智威和陈家瑶称,杠杆化快速升高、潜在增速下滑、房价上升,这是中国经济正在显现的三个警示信号,也是西欧、日本和美国在爆发金融危机前所展现的特征。
风险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信托公司和担保公司等机构,野村分析称,由于上述机构之间的依存度很高,而且以房地产市场为中心环节,一旦房地产降温,上述风险将随即爆发。
野村认为,上述风险的累计,是道德风险逐渐加剧的过程;而市场风险的恶化,则会导致财富由穷人向富人的转移,并造成贫富差距的扩大。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累计 悬于土地
中央政府财政良好,2011年,公共债务占GDP比重为15.2%,且对外债务占GDP比重仅为0.9%。尽管中央政府最近几年推行赤字财政,但赤字占GDP比例一直低于3%,而且截止2011年底,中国有3.3万亿的外资储备,国企资产达到了85.37万亿。
与中央不同的是,地方政府债务则遭遇严峻考验。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10年发布的关于中国主权债务的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达到了14.8万亿,其中包括5.8万亿的直接债务和9万亿的融资平台债务。
野村证券认为,截止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形式可能已经进一步恶化。野村估计,由于新增了1540亿的信托债务和2.1万亿的债券,目前地方债务可能已经超过了24.9万亿,约占GDP的47.7%。
比债务快速攀升更严重的是,地方政府可能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去偿还不断到期的债务。
因为地方政府借来的资金多投资于基础设施,如地铁公路等,这些项目通常既在短期内需要大量的投资,又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产生收益。根据地方融资平台公布的财务报告,很多项目产生的都是负的现金流。如天津城建集团(tianjin urban construction company),其现金流从2010年的负70亿减少到2011年的负310亿元。
很多地方融资平台仍然能够存在,仅仅是因为地方政府继续为其发起新的债务提供资产和担保。这些资产和担保通常是土地,与市场风险高度相关,并面临着相当大的减值风险。
野村认为,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支持将会越来越有心无力。土地出让金曾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巨额的资金,但土地出让金在2011年和2012年增长缓慢。受楼市新政的影响,土地出让金在2013年亦不会增长很多,甚至有可能下降。
地方政府曾转向其他渠道为融资平台寻求资金。如城建债券(urban construction bonds)和基建信托(infrastructure trust)。
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城建债券攀升至1.2万亿,而在2006年,这一金额仅为294亿元;基建信托是由信托公司为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务,2011年的规模为393亿元,2012年则攀升至1120亿元。
野村估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未偿还债务累计已达11万亿。如果其利息为6%,每年需偿还10%,仅仅是偿还已有的债务,在2013年就达到了1.76万亿,比2012年全年发行的债券还有多。
更严重的是,央行预计2013年的M2增速将缩减至13%,信贷供给亦将趋紧。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来说,“钱紧”可能将会成为其新常态。
在资金压力下,很多地方政府采用非常规的方式进行融资,如BT模式(build-transfer)――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未来偿还债务。以兰州为例,该市2011年财政收入仅为86亿元,该市承诺为太平洋建设集团支付800亿元――条件是在兰州是附近修建一座新城区。据中国经济周刊2013年2月报道,太平洋集团拖欠货款近2000万。
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央行、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文,禁止了BT和其它一些地方政府融资的“创新”模式。
今后几年,地方政府将如何面对不断攀升的债务,目前仍没有明确思路。
银行业的三大风险
野村认为,相比2008年,中国银行业的状况要更加恶化。
银行的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个是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截止2012年9月,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敞口达到了9.25万亿,占银行对外贷款的14.1%。银监会已开始加强对融资平台贷款的监管,但近几年来,该类贷款总量并未减少,这也意味着,银行对此类债务进行 了展期。
FT今年1月30日报道称,于2012年底到期的地方政府贷款约有4万亿元,国内银行则至少对3万亿元的债务进行了展期。
第二个风险是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债务敞口。监管层严格限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但在2012年末,其总额仍达到了3.9万亿,约占银行贷款总额的6.2%。
银行对融资平台和房产商的贷款较为透明,不良贷款率相对较低,风险也不会很大。银行的主要风险来自于第三个方面,即理财产品。据银监会数据,截止2012年末,通过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攀升至了7.1万亿,约占银行存款总额的7.4%。
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源于三个方面:期限错配、不透明和投资标的风险较大。
尽管银行没有义务为理财产品承担风险,但实际上,这些理财产品却构成了银行的风险,如华夏银行。尽管华夏银行没有义务为理财产品投资者补偿损失,但投资者宣称收到欺诈,最终华夏银行进行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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