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认为,普通美国人放弃国籍是个人选择,但富人为逃避纳税义务而放弃国籍是一种可耻行为。由于美国是为数不多的以国籍为征税基础的国家,这就意味着美国人无论身处何方,都要向美国纳税。如果放弃国籍,变成定居海外的投资者,按照美国的招商引资的税收优惠,不仅在美国以外地区的收入无需向美国缴税,即使在美国的资本投资和遗产也无需向美国缴税,只是股息等少数收入类别要另说。
根据美国国税局公布的数据,美国2010年放弃美国国籍人数达1485人,相比于美国3亿多人口不过是沧海一粟,但较之2009年的731人和2008年的226人来说,却呈猛增态势。其中大多数人放弃美国国籍是为了避税。
为打击富人为逃税而放弃美国国籍的行为,美国国会2008年通过《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这项法律规定,对放弃国籍的美国人征收“退出税”,并利用这笔收入补偿不断膨胀的军人福利。美国国会认为,2008年至2013年,“退出税”收入预计将达2.49亿美元,2013年到2018年,收入预计将达 1.62亿美元。
征收“退出税”有三个前提:一是放弃国籍前5年年均收入税超过14.5万美元(2010年标准,此后每年会微调);二是净资产至少200万美元;三是没有过去5年的足额交税证明。三条中符合任意一条,就成为应税对象。
“退出税”分三个部分。首先,对净资产征税。比如,放弃国籍者全部资产市值有300万美元,购置这些资产的成本是100万美元,净资产为200万美元。按 2010年标准,可去除62.7万美元免税部分,应税部分为137.3万美元,税率与售出资产类别对应。但在计算过程中,应税部分只是账面收入,并非实际收入,因此纳税人未必有足够现金支付税金。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申请延期付款,但要抵押财产并缴纳利息,在最终售出财产时必须即刻缴付。
第二,对递延薪酬征税,即对养老金和股权方案等远期收入按30%征税。
第三,对馈赠征税,即将馈赠物价值去除免税部分后按35%征税。比如,放弃国籍者如想赠予一位美国公民10万美元,去除1.3万美元免税部分后(2011年标准),接受赠予的人需缴纳3.045万美元馈赠税。如果是美国公民之间的馈赠,则只有在馈赠额超过101.3万美元之后才需缴税。如果是非美国公民之间,馈赠则免税。
新加坡服完兵役再说
在新加坡,要想放弃国籍,完成义务兵役是关键条件。
2010年,15岁的少年张俊逸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放弃新加坡国籍,但移民与关卡局以他未满21岁为由,拒绝受理。他的父亲替他向新加坡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这一起案子曾在新加坡引起广泛关注。
张俊逸的父母居住在新加坡,在张俊逸出生前的几个月才回香港居住,1995年张俊逸出生在中国香港,1996年登记为新加坡公民。根据新加坡的规定,由于张俊逸年幼,可拥有双重国籍。在香港生活和求学直到2005年,张俊逸才来到新加坡接受教育。
2010 年张俊逸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希望恢复中国国籍。入境事务处接受申请,但要求他出示放弃新加坡国籍的证明。张俊逸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但移民与关卡局说,新加坡公民必须年满21周岁,才可以放弃国籍,即便父母也不能代孩子做主。移民与关卡局提醒张俊逸,未放弃公民权之前,张俊逸必须与其他适龄男性公民一样,在18岁开始履行国民服役义务。
新加坡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一些秉承出生地公民权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出生的人,有可能在 22岁以前保留双重国籍),因此年龄超过18岁的新加坡公民如果加入其他国籍,必须放弃新加坡国籍。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会收回护照和身份证,但男性公民如果放弃新加坡国籍,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已经完成义务兵役制之下规定年限的兵役。如果是战争等特殊时期,政府可以不允许公民放弃新加坡国籍。
如果满足条件,放弃新加坡国籍并不难,向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填好表格,提交相关文件,等待一段时间,若无意外就可以完成。一般来说,新加坡不会在经济或税务方面为希望放弃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人特别设限。不过,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说,所有放弃新加坡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人必须将自己名下的组屋售出。组屋是新加坡政府建造卖给老百姓的房子,带有一定的保障房性质,仅出售给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放弃永久居留权还有一个条件,即不能是没有脱离破产境地的个人。个人破产在新加坡也称为被判入穷籍,即变卖资产后没有能力偿清债务。这意味着不能奢侈消费,不经破产管理官的允许也不可以出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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