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鹅”的这几年。吴英这几年在狱中“受槌”的具体情节我们不得而知,但她确实写了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开始回顾自己过去的30年,而且小说的名字就叫做《黑天鹅》。她把自己的回忆录命名为“黑天鹅”,这真是让人产生了无数的遐想。
“一审下来之后,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不公平的,法律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玩的游戏,像我这样无背景的人,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相关知情人士透露说,2009年6月,因怀疑自己在看守所写的《控告信》被人翻阅,生怕信中内容传出会对家人不利,性格刚烈的吴英饮下一大瓶胶水,幸被发现及时得以抢救过来。
也许,她觉得自己是只“黑天鹅”,那么与世俗眼光格格不入。别人的20岁都在谈恋爱,她却在“办企业”(加引号是因为目前法律上还对她办企业的目的无从认定,公诉方认为她办企业只是非法集资的幌子);别人的30岁都在生小孩,她却在蹲监狱;别人蹲监狱都老老实实地伏法认罪,她却写材料又曝光受贿官员数几十人。
据吴英的律师透露,一审结束后吴英连写控诉材料,记忆力惊人的吴英,在这些材料里记录了她所经手的每一笔借款及还款的金额、用途,还详细记录了其行贿多名官员的情况。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都因为吴英的检举而获刑。2009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曾出具一份说明书,称根据吴英的检举线索,在查处李天贵、周亮的案件中,挖出窝案、串案,一并查处21人,其中厅级2人、处级5人。此外,吴英还检举了7人,有些时机还不成熟,暂时作为线索保存。从这个角度来讲,吴英对于这些官员,可谓一只他们料想不到的真正的“黑天鹅”。
也许,她觉得在自己的一生中,锒铛入狱就是个“黑天鹅”事件。就像她在一审中为自己辩护的那样,自己集资的对象都是熟人、朋友、亲戚——算不上“非法集资”;集来的钱又都用于公司经营,“如果我没有被抓,公司今后肯定能赚钱”——算不上诈骗;还有被指控的个人无度挥霍,她也在一审中当庭翻供——“我根本就没用过这么贵的东西,我家现在被封着,不信你们可以进去查。”可能在她自己看来,这样一个向亲戚朋友借点钱来开公司的行为竟然会被判处死刑,这绝对称得上是“黑天鹅”事件!
她的一厢情愿并未得到法律的认可。事实上,正如本刊《亿万富姐,这个倒霉的称谓》中写的那样:自己欺骗自己,都显得那么坚定。而《高利贷》一书的作者任直平在评价吴英案以及更为普遍的高利贷时,这样写道:“许多高利贷下的失败者,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自己把钱花到什么地方了,其实他们是没有弄明白自己付出了多少利息……文化很低的吴英根本不懂,她的债务也根本不是3.8亿,这是个加进好多利息的泡沫债务,而不是大额资金不知去向。她被残酷掠夺了,受害人反被抓起来甚至判了死刑。”
吴英应该没有看过这本书,也因为没有良好的数学底子,没有意识到高利贷的吞噬效应,一直认为如果法律给予她自由,通过自己的努力经营,一定有能力还上这些钱。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吴英极度灰心,甚至放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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