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英国媒体日前披露奥运会吉祥物是在江苏省盐城市一家“血汗工厂”里生产的,而关于苹果代工厂商富士康“血汗工厂”的指责近期亦愈演愈烈。但是指责背后,多数涉及跨国公司“血汗工厂”调查参照的都是国外标准,所谓的“血汗工厂”在中国不是最好的,但也绝不是最差。
"血汗工厂"源于"外宾式"调查
彩虹公司公开表示英国《太阳报》称公司滥用劳务与事实不符,保留起诉权利。
“血汗工厂”历来缺乏认定标准,调查机构往往依据国外标准来审查中国实际情况
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制造越来越深的卷入全球产业链,已有可口可乐、耐克、戴尔、GE、GUCCI、苹果等知名品牌在华的生产商被贴上“血汗工厂”的标签。在媒体引述境外劳工组织的描述中,上述“血汗工厂” 的罪状多集中在“环境恶劣,收入微薄,福利差,工作累”等方面。但事实上,究竟什么样的工厂算是“血汗工厂”?至今并没有公认的、可供参照的统一标准。这个词本身最早出现在19世纪美国制衣行业实行的给料包公制,随着后期工会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血汗工业已经被控制或者消失了。
2008年,香港大学生组织发布调查报告公开指责玫龙纸业是“血汗工厂”,并列举“工伤及死亡事故频发”、“工伤事故罚款敛财”、“经常无理巨额罚工人款”等。但随后广东省总工会、广东造纸协会、东莞市工会等官方部门发布了调查结论,称玫龙纸业的确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但绝对不是“血汗工厂”,职工对于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比较满意。如此大的反差正是因为香港发布的调查是以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来衡量的,但中国的实际发展水平并不相称。用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副会长吕永松的话说,香港工资标准来衡量大陆工人收入,内地的企业几乎都是难以达到的。“这样的门槛太高了,高到了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摸不到门。”
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2008年调查称玖龙纸业内地工厂“劳动条件特别恶劣”。
高标准严要求的“外宾式”调查导致结论被集中放大,多数结论与国内调查大相径庭,最后不了了之
中国陷入“血汗工厂”调查的企业大多数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其所代工的产品也备受媒介及资本市场关注。多数国外劳工组织的调查以国外劳工法律或者公司总部的劳工政策为基准,这类高标准严要求的“外宾式”调查虽然有利于中国工人权益促进,但结论往往被集中放大,让人忽视了更多“非典型性血汗工厂的存在”。更有分析认为,这类针对性的“曝光”背后存在转移本国经济和就业等压力的考虑,不乏失实之处,往往一件曝光的事例就毁了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地区。
2009年,美国非政府组织全国劳工委员会发布名为《中国的高科技苦难》的报告称,IBM、微软、戴尔、联想和惠普的二级供应商――东莞美泰为一家“血汗工厂”。但美泰厂方喊冤称该组织是何人、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调查,他们并不得而知。新华社记者实地暗访得出的结论也显示“情况并没有像报告中描述的那么严重。”这类依照不同标准进行调查的结果往往大相径庭,乃至最后不了了之,甚至亦不曾引来司法部门的介入。最新消息是,富士康新闻发言人于2月1日驳斥部分美国媒体“血汗工厂”报道,苹果方面则邀请非盈利组织公平劳动协会对其海外代工厂进行独立审查,以消除外界对其合作伙伴用工做法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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