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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销售额?吊牌价?
以销售价还是以吊牌价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成了控辩焦点。依据相关法律,当已有部分假货售出时,未售出部分的非法经营数额,可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淘宝,对于郴州,或是中国任何一个有网络的地方,理论上是零距离。
关于淘宝上的假货问题,淘宝当家人马云说过一句话:“如果关掉淘宝就能没有假货,我明天就关了它。”这句话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淘宝上有假货;二、是假货找上了淘宝。
正是淘宝买家的愤怒让李清最终身陷囹圄。
李清自述,大部分假冒“鄂尔多斯”卖给了网购者,每件进价最高七八十元的衣服,他在网店上卖130元或140元。
网购者发现上当后,多数会去淘宝投诉,也会在网上发帖声讨。
“全是淘宝上有人骂招来的。”面对记者问为何鄂尔多斯方面会注意到郴州的李清时,李红英说,正是买家在网上投诉,引起了鄂尔多斯方面的注意,这才会到郴州抓人。
对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监督部相关负责人未置可否,但他对网上假货泛滥很闹心,“要问鄂尔多斯受假货侵害的情况?你上网一搜就全知道了!”
起诉书记载,李清总共假冒“鄂尔多斯”2.2万件,假冒“恒源祥”4633件,案发后,警方在李清店中扣押假冒“鄂尔多斯”21754件,假冒“恒源祥”4433件。也就是说,自2010年8月份以来,李清销售了446件假冒商品。这并不是一个大数字。
但是,让李清麻烦缠身的,不是卖出的假货,而是库房里的商标。在这些由浙江方制作的吊牌上,假冒“鄂尔多斯”价格有1680元和2180元两档,分别是17403件和4351件,而标价968元的假冒“恒源祥”则有4433件,吊牌价总额达到4301.3364万元。
这正是“天价罚金”的基础,鄂尔多斯中院以这一金额的一半判做了李清的罚金。
究竟是以销售价还是以吊牌价计算“非法经营数额”,这成了控辩焦点。事实上,依据相关法律,当已有部分假货售出时,未售出部分的非法经营数额,可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是多少呢?李清的律师认为,即是淘宝上所示价格,而李清更为详细的销售数据都在被公安扣押的电脑主机中有留存,建议提取以做证据,而不是依据吊牌价进行金额计算。
但在公诉方看来,这个“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不是多少的问题,而是存不存在的问题。公诉方认为,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无法查清,理由是淘宝网记录,只能证明网店的销售价格,不能证明李清也是以同样价格销售。
对于电脑主机,公诉方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主机是让公安机关扣押的。那电脑在哪里呢?由于鄂尔多斯警方不接受采访,尚不得而知。
鄂尔多斯中院认为,辩方提供证据不能证明电脑主机中有销售记录,未予采信。
8月3日,南新丹律师向法院提出调取新证据,即公安提取的李清的销售账本,以查清销售价,而不是以吊牌价为准。但她表示,侦查和公诉机关未查。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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